他把卷宗往后翻到检察院那一册。
“郡沙县人民检察院讯问笔录。”
“问:你对公诉机关拟指控的罪名有何意见?”
“答:我接受。我知道自己处理不当,给她造成了伤害。”
“问:你是否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答:自愿。”
“问:是否愿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答:愿意,只要我承担得起的,我都愿意赔。”
朱慧轻轻“啧”了一声:“到检察院就老老实实认罪了。”
“看下面。”林正宇把那页翻过去。
认罪认罚具结书单独夹着一册。
抬头、案号,被告人姓名一栏工整写着“吴子骞”。
“我已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和法律后果,在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材料基础上,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下面一连串的“自愿”“知晓”。
最后一行:“具结人:吴子骞。”
字写得不算漂亮,却一笔一划。
再往下,是“辩护人意见”一栏:“本律师已向吴子骞充分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认其系在无任何非法方法影响下自愿作出具结。”
签名:天升律师事务所,陈子杨律师。
“有律师在场,程序上挑不出毛病。”朱慧说,“看起来他也挺配合。”
林正宇把具结书翻到背面,那里订着一份“律师会见记录复印件”。
“会见时间:2012年9月3日。”
“会见内容: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有利于从宽处理。”
后面寥寥几句。
“没写他有没有跟律师说‘我觉得她同意’这种话。”林正宇指了指,“只有制度宣讲,没有实质交流的记录。”
朱慧皱眉:“那我们怎么知道,他认罪是觉得自己真错了,还是为了判轻一点?”
“认罪认罚制度本来就是双向的。”林正宇说,“他想判轻一点,我们想省一点司法成本,前提是事实清楚。”
他把具结书合上,重新压回卷宗中间,又把刚才圈过的那几句想了一遍。
“当时她也没说不要。”
“可能有点用力压着。”
“她没怎么挣扎。”
这些话被认罪认罚那张纸盖住,从程序上看起来,是一个“态度良好、愿意赔偿”的被告人。
从卷宗里看起来,却是另一个画面。
“认罪是事实层面的,还是法律评价层面的,这个案子要分清。”
“林法官,这种有认罪认罚的案子,我们还能开庭多问吗?”朱慧问,“会不会被人说你不给从宽?”
“认罪认罚不是买断式的。”林正宇说,“只要案子里有争议事实,我们就得问。”
“他认的是‘发生了性行为’,还是‘发生了强行的性行为’,这两者的分界,不是具结书上几句话能替他掩盖的。”
他说完,把卷宗合上,封皮上那行字又露出来:“涉嫌强奸”。
他用指节轻叩了一下封皮,像是在给自己定一个节奏。
“下一步,看报案时的短信、微信记录,还有他们之前有没有单独接触。”他起身,“你帮我把电子证据找出来拷贝一份。”
“好。”朱慧应了一声,抱着自己的小记录本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
林正宇继续把“侦查卷(二)”抽出来,封皮右下角手写一行小字:“被害人相关材料”。
第一页就是报警登记表。
“报案时间:2012年8月25日。”
下方一栏:“案发时间:2012年8月18日凌晨。”
中间隔了整整七天。
他拿笔在边上轻勾了一下,写上“迟延报案:7天”。
再往下,是接警民警手写的简要经过:
“王雪自述一周前在酒店遭同事性侵,今在闺蜜陪同下来所报案。”
后面别着一份询问笔录。
“问:案发后,你为什么没有立即报案?”
“答:一开始觉得丢脸,不敢说,怕同事知道。”
“而且我们两老家还是邻居,我也害怕被老家那些人闲言碎语。”
“后来越想越不甘心,觉得自己又没有错,凭什么当成什么事也没发生。”
“再加上闺蜜骂我,说再不报警就不认我这个姐妹了,我才下决心走进派出所。”
林正宇在旁边空白处写:“迟延原因:羞耻感+自责+同伴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