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多,刑庭大办公室里人声稀稀拉拉。
林正宇把那只写着“(2012)郡县刑初字第327号”的小纸箱往自己办公桌上一放。
“新案子?”旁边朱慧忍不住看了一眼。
“嗯。”他把拆信刀插进胶带和纸板缝里,“熟人性侵。”
刀锋顺着边缘划过去,胶带“刺啦”裂开,箱盖松下来,几本厚卷自己往外鼓。
他不急着翻,先低头看了一眼封皮朝上的那本。
侦查卷(一),右上角盖着“郡沙县公安局”。
他把整箱东西一股脑儿倒在桌上,又顺手把空纸箱塞到脚边。
案卷摊开,厚薄不一,封皮颜色也有深有浅。
他习惯性先做分类。
“先侦查,再检察,最后认罪认罚放上面。”他嘴里念着经,把侦查卷一摞搬到左手边,按号码排好:“一、二、三。”
移送材料和起诉书叠放在中间,具结书压在最顶上。
桌角那只玻璃杯后面,贴着几沓不同颜色的便利贴。他抽了一沓黄色的,又抽一沓蓝色的,摆到键盘旁边。
先动起诉那册。
他翻开起诉书,封皮里面那页“基本情况”看两眼,就在右侧空白处贴上一张黄色便利贴,写上四个字:起诉结论。
再往后一翻,检察官的“审查意见”占了两页,他又撕下一张,写:“检察意见”,贴在边角,露出一小截。
认罪认罚具结书只两页,他一页一页看过去。
具结书上,“被告人吴子骞”那一行签名松松垮垮,应该是戴着手铐签的字,按印处留了个红手印。
后面“自愿认罪认罚”“明白可能判处的刑罚”等条款都打了勾。
他在具结书上方贴一张蓝色便利贴,只写了两个字:认罚。
“认罪认罚了啊。”朱慧在旁边看得出神,“那不是就简单一点?”
“有时候复杂的是后面那个‘自愿’。”林正宇头也没抬,“不要急着下结论,看完侦查卷再说。”
他把起诉那册整齐地推到键盘上方,伸手拿起第一本侦查卷。
封皮翻开,目录一页,下面一行行写着:“立案决定书”“受案登记表”“报警记录”……
他把目录页面折了一个小角,贴上一张黄色便利贴,写:“程序”。
再往下翻,到了“被害人陈述(一)”。
过一遍目录,整本卷边已经插满大小不一的标签,黄色居多,中间夹着几条蓝的。
第二本侦查卷,他先扫一眼目录,发现多是后续补充侦查、再次询问,他干脆用另一种方式,只在几个关键位置贴条:
“被害人陈述(二)”上方,他贴上一张,写:“补述”;
“被告人供述(三)”旁边,写:“第三次”;
看见“心理学评估意见”,他挑眉,撕一张绿色便利贴,写:“心理”,单独插进去。
第三本侦查卷较薄,主要是“告知权利义务书”“合议讨论笔录”等程序性文书,他浏览了下,只在“刑事和解调解记录”那一页多停了秒。
那页上夹着一张复印的“调解未成说明”。
他贴了一张黄色的,写:“未和解”。
忙完这些,他退回椅背,看着桌上整齐排开的几摞纸:左边侦查三卷,右边检察一卷和具结书,中间空了条地方,正好放笔记本。
朱慧靠过来一点:“你每个案子都这样?贴这么多纸条?”
“案子一多,你就知道不贴才会要命了。”林正宇笑了一下。
他把笔记本翻开,在第一页写上案号和“吴子骞案”几个字,下面空了几行,对照着桌上的卷宗,用简短的几个词把刚才贴过的那些便利贴,再列成清单。
每写一个词,他的视线都会在对应这几本卷宗的某一处停一下。
林正宇把笔往一边挪,把第一册侦查卷翻回“被害人王雪陈述(一)”。
他顺着往下看。
“王雪,女,26岁,某贸易公司职员。”
问话人先把身份、入职时间、岗位问了一遍,笔录里一句:“平时考勤正常,无处分记录。”
下面才是那天晚上的事。
“我们部门聚餐,是庆祝季度业绩……”
王雪把那家川菜馆的名字、包间号、到场同事一个个报了出来,谁坐主位,谁坐靠门,写得清清楚楚。
“喝酒的过程中,领导让我们年轻人多喝一点,我敬了两杯以后,就有点晕。”
“吴子骞一直说‘你酒量不行,我帮你挡’,帮我挡了三四杯。”
挡酒。
熟得不能再熟的词。
有些时候,“帮你挡酒”是铺路,不是护人。
后面几行字,描写王雪的状态开始模糊:
“后来我就有点记不清了,觉得脑袋很涨,人有点软。”
“我记得我要先走,他说‘我也差不多了,我顺路送你回去’。”
“我以为是把我送到小区门口。”
“从饭店出来,我记得上了一辆出租车,我靠着车窗睡了一会儿……”
“再清醒一点,就是在一个酒店房间,衣服被脱了,下身有异样。”
她用的词不多,全是“异样”“疼”“很难受”这种泛泛的形容,笔录旁边夹着一张法医意见复印件的角。
林正宇把那张纸抽出来,扫一眼,又塞回去,继续看陈述。
“你在酒店有没有反抗?”问话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