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了他,他压着我,我喊了‘不要’,后来就……后来就不太记得。”
“你有没有说过‘你走吧’之类的话?”又问。
“我好像说过‘不要’。”
这一段的笔锋忽然重了一点,像是当时的记录人也犹豫了几秒。
陈述最后,是报案经过。
她第二天中午才回到出租屋,洗澡时发现下身出血,内裤上有污渍,才想着要不要报警,先给闺蜜打了个电话,第八天才在闺蜜陪同下去了派出所。
“为什么隔了七天才报警?”问话人问。
“我当时很乱。”
林正宇眼睛稍微停了一下。
晚报案,在这种熟人性侵案里已经算是常态了,却总被拿来质疑“她到底同意不同意”。
他把陈述页角折了一个小角,在旁边的蓝色便利贴上补了一行:“失忆段、迟报”。
再往后,是“被告人吴子骞供述(一)”。
“我没有强迫她,她自己是同意的。”
第一句话,就把他的立场立死了。
“那天聚餐,我确实帮她挡了一些酒,她状态不太好。”
“她说头晕,我说我顺路送她。”
“出饭店的时候,我扶着她,她没挣扎。”
“到酒店门口,我问她‘要不要开个房休息一下’,她说‘随便’,我就理解成同意。”
“房间里,是她先抱着我,我们两个都是成年人,我没有强迫。”
笔录上,“随便”两个字被圈了个粗粗的圆。
林正宇眉心轻轻一皱。
他翻到“供述(二)”。
时间是第一次讯问三天后。
态度已经变了。
“我承认那天我考虑不周。”
“酒喝得多,她确实很醉。”
“我承认当晚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我愿意认罪认罚,希望能从宽处理。”
前后两份供述摆在一起,味道完全不一样。
认罪认罚具结书上“自愿”的四个字,就夹在这两份笔录之后。
他又把侦查卷往后翻,翻到“调取监控情况说明”。
“迎宾商务酒店监控显示:2012年8月18日22:41,被告人吴子骞搀扶被害人王雪进入酒店大堂,被害人步伐不稳,头部倚靠在被告人肩部。”
“22:50,两人一前一后进入电梯,电梯内监控显示,被害人闭眼靠在角落,被告人用手扶着其手臂。”
“22:52,两人一起出电梯,沿走廊走向1407房间。”
“期间未见他人同行或进入该房间。”
说明后面,附着几张监控照片。
像所有商务酒店走廊监控一样,画质发灰,只能勉强看出一个扶一个。
“从监控看,是喝醉。”朱慧在旁边忍不住小声说,“他还签了认罪认罚,这不就是铁案吗?”
林正宇把照片压回卷宗:“铁不铁,还得看细节。”
他手指轻叩了一下桌面,把卷宗往右推了寸许,又把那本法医意见翻出来,准备从生物检材和伤情那几页,再过一遍。
侦查卷第二册,翻过去是后面的讯问笔录。
“2012年8月28日第一次讯问。”
林正宇用指尖点着那行日期,往下扫。
“问:你和王雪在酒店房间里有没有发生性关系?”
“答:有。”
“问:过程是怎样的?”
“答:就是……拥抱、亲吻,然后自然发展吧。当时她也没说不要,我觉得我们彼此有好感。”
“彼此有好感。”朱慧忍不住又念了一遍,“同事一场就彼此有好感?”
林正宇没接,只把这几个字用荧光笔轻轻划了下,在旁边便签上写:“感情基础?仅同事聚餐”。
往下。
“问:王雪有没有反抗?”
“答:没有明显反抗吧。可能有点用力压着,她没怎么挣扎。”
“问:有没有强行压制她?”
“答:就是正常男女之间那种,你压着我,我压着你,也不好说谁压谁。”
“正常男女之间那种。”
荧光笔又停了一下。
林正宇把笔往上一挑,把那句“可能有点用力压着”“她没怎么挣扎”都圈进一个括号里。
“这两句是重点。”他低声说。
朱慧凑近一点:“听着就像在躲。”
“侦查的时候,大家都爱用这种半遮半掩的词。”林正宇合上这页,“尤其是熟人案,既不敢全盘否认,又不愿承认是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