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的当天下午,市律协的官方公众号就推送了一条消息。
《关于邵天雄案的情况通报》。
措辞很讲究。
“近日,我市律师邵天雄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市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此案,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通报里强调:
邵天雄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律师执业活动的范畴,其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其明知委托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
本案的判决仅针对邵天雄个人的特定行为,不代表对律师行业整体的否定,也不意味着律师正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会面临刑事风险。
通报的最后一段写道:
“市律师协会提醒全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严格区分合规咨询与协助违法行为,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维护法律尊严。律师的职责是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而不是帮助当事人规避法律制裁。”
这份通报发出后,在律师圈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郡沙法律人微信群。
五百人的大群,平时讨论案件、分享资料、偶尔吐槽法官检察官。
今天,群里炸了锅。
“看到律协的通报了吗?”
“看了,意思很明确嘛,邵天雄是咎由自取。”
“我倒觉得这个判决是有问题的。”一个头像是蓝色西装的律师发言,“律师给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客户拿去干什么,律师怎么控制?难道每个客户我都要先查一遍他是不是好人?最后再去落实他用我的意见到底干了什么?”
“你这话说得,好像邵天雄不知道瀚海在干什么似的。”
“知道和参与是两码事,律师的职责就是告诉客户法律的边界在哪里,至于客户怎么选择,那是客户的事。”
“照你这么说,教人怎么杀人不留证据也是正常的法律咨询?”
群里一下子安静了几秒。
然后更多的人加入了争论。
“别偷换概念啊,邵天雄不是教人杀人,他是帮瀚海设计催收流程。催收本身不违法,只是手段过激了。”
“手段过激?你看过判决书吗?他那就叫明知故犯。”
“就算是明知故犯,那也是瀚海的事。邵天雄只是提供建议,又没有亲自去催收。”
“你这逻辑,和说我只是卖刀的,砍人的事跟我无关有什么区别?”
争论越来越激烈。
有人开始翻旧账,说邵天雄以前就名声不好,专门接那些灰色地带的案子。
也有人替邵天雄说话,说他业务能力确实强,很多疑难案件都是他打赢的。
“业务能力强有什么用?用在歪门邪道上,能力越强危害越大。”
“那你的意思是,律师只能接那些正义的案子?谁来定义什么是正义?”
“当然是法律来定义,邵天雄的问题不是接了什么案子,而是他在帮客户作恶。这两者有本质区别。”
群里吵了快一个小时,谁也说服不了谁。
直到一个人发了一段长消息。
是群里一位资深律师,执业三十多年,在本地法律圈很有威望。
他的微信名叫老梁。
“看了半天,我也来说两句。”
“邵天雄这个案子,争议的核心其实就一个问题:律师的职业边界在哪里?”
“有人说,律师的职责是帮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客户怎么用律师的意见,律师管不了。这话对不对?对,但只对一半。”
“律师确实不能控制客户的行为,但律师可以选择不参与。”
“如果你明知道客户要用你的意见去作恶,你还觉得这是职业自由,那你迟早要跟邵天雄一样去被告席上讲业务。”
“邵天雄的问题不是他给瀚海提供了法律咨询。他的问题是,他明知道瀚海在搞软暴力催收,明知道那些借款人被逼得走投无路,他还帮瀚海设计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这不叫法律咨询,这叫帮凶。”
“我干了三十多年律师,见过太多同行在灰色地带游走。有些人运气好,一辈子没出事。有些人运气差,栽了跟头。但说到底,不是运气的问题,是选择的问题。”
“你选择帮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律师。”
“邵天雄选错了,所以他现在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这个判决,不是给律师戴紧箍咒。这是在帮我们明确,不能因为熟知就可以钻空子。”
老梁的消息发出后,群里安静了很久。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回复。
“梁律说得对。”
“受教了。”
“唉,说到底,还是要守住底线。”
群里的争论渐渐平息。
但并不会就此结束。
邵天雄案只是一个开始。
它提出的问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拷问着每一个法律人的良心。
……
郡沙市看守所。
邵天雄坐在狭小的监室里,手里拿着一份判决书副本。
判决书有二十多页,他已经翻了很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