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国皱起眉头。
“舆情风险?”
“是的。”林正宇点点头,“系统会自动抓取借款人的社交媒体信息,分析其维权倾向。如果借款人关注了法治类公众号,或者在网上发表过投诉言论,系统就会将其标记为高舆情风险,并提高施压等级。”
张建国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也就是说,借款人越想维权,催收力度就越大?”
“可以这么理解。”
张建国沉默了一会儿。
“这个系统的设计者是谁?”
“瀚海金融风控部门负责人周志明。”
“他对系统的这个功能知情吗?”
“知情。”林正宇翻出一份邮件记录,“侦查机关在周志明的邮箱中发现了一封内部邮件。邮件显示,周志明曾向孙博文汇报系统的设计思路,其中明确提到对高维权倾向客户加大施压力度,降低其维权成功率。”
张建国点点头,没有再问。
民二庭庭长孙明华开口了。
“我也有一个问题。”
他看向林正宇。
“你刚才提到,瀚海金融与顶升公司签订了舆情管理服务合同。我想听听各位的意见,这种合同本身是否违法?”
林正宇想了想。
“合同本身不违法。企业聘请公关公司进行舆情管理,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孙明华追问。
“那为什么要把舆情操控写进寻衅滋事罪?”
林正宇的回答很谨慎。
“因为瀚海金融的舆情操控,已经超出了正常公关的范畴。”
他翻出项目执行方案。
“各位委员请看这份方案。方案显示,顶升公司为瀚海金融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消除负面信息,还包括引导舆论攻击为受害者发声的自媒体。这已经不是维护企业声誉,而是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
孙明华沉默了一会儿。
“但这个边界很模糊。如果我们把舆情公关写进寻衅滋事,会不会导致以后所有的网络舆情都被质疑?”
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
会议室里的气氛变得有些紧张。
林正宇没有立刻回答。
他知道这个问题的分量。
如果回答不好,可能会影响整个案件的定性。
“孙庭长的担忧是有道理的。”
林正宇的声音依然平稳。
“舆情管理和舆情操控之间,确实存在边界模糊的问题。但我认为,本案中瀚海金融的行为,已经明显越过了这条边界。”
他翻出另一份材料。
“各位委员请看这份项目记录。记录显示,在借款人李某某自杀后,顶升公司为瀚海金融发布了十七篇软文,其中有五篇直接攻击李某某的人格,称其欠债不还、逃避责任。”
林正宇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变化。
“李某某已经死了。他没有办法为自己辩护。但瀚海金融仍然在网上攻击他,污蔑他。”
会议室里一片沉默。
行政庭庭长刘国强开口了。
“我支持林正宇同志的观点。”
他的声音有些激动。
“现在网贷乱象,最可怕的就是有人一边用合同压你,一边用网暴弄死你。借款人活着的时候被催收逼得走投无路,死了以后还要被人在网上泼脏水。这种事情,如果法院不管,等着谁来管?”
刘国强看向在座的委员们。
“如果这次判决书不说清楚,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李某某。我们法院的判决书,不能只写法律条文,也要让老百姓看到公道。”
他的话引起了一些委员的共鸣。
立案庭庭长王志刚点点头。
“刘庭长说得对。这个案子的判决书,必须把舆情操控的问题说清楚。不能让那些搞网暴的人觉得,只要不动手,法律就拿他们没办法。”
但也有委员持保留意见。
审监庭庭长罗湛清开口了。
“我理解刘庭长和王庭长的想法。但作为审监庭的负责人,我必须提醒各位,判决书的说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他看向林正宇。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舆情操控是否符合这些构成要件,需要仔细论证。”
罗湛清的声音很平静。
“我不是反对把舆情操控写进判决书。我只是提醒各位,判决书的说理必须经得起推敲。如果说理不充分,可能会发回重审,那对我们法院的公信力是更大的损害。”
他的话让会议室里的气氛又紧张起来。
李志远看了看手表。
已经十一点四十分了。
“各位委员的意见都很重要。”
他合上面前的材料。
“但时间关系,我们先休会。下午两点继续讨论。”
李志远站起身。
“散会。”
委员们陆续起身离开。
林正宇收拾好面前的材料,和秦晓一起走出会议室。
走廊里,邹德华叫住了他。
“正宇,你觉得上午的讨论怎么样?”
林正宇想了想。
“委员们的顾虑是有道理的。舆情操控和舆情管理之间的边界,确实需要在判决书里说清楚。”
邹德华点点头。
“下午的讨论可能会更激烈。你要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