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上出现另一封邮件。
“这是李明浩自杀后第三天,孙博文发给邵天雄的邮件。”
“邵律师,出事了。有个借款人跳楼了,网上已经有人在讨论。我们需要您的帮助,尽快制定危机公关方案。费用不是问题。”
钱峰翻到下一页。
“邵天雄的回复。”
“孙总,不要慌。我已经联系了几家公关公司,他们可以帮我们处理。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淡化平台责任,强调借款人自身问题;第二,删除网上的负面信息;第三,如果有人继续炒作,可以考虑反向操作,揭露借款人的黑历史。具体方案明天面谈。”
法庭里响起一阵惊呼声。
钱峰的声音变得严厉。
“这封邮件证明,邵天雄不仅知道李明浩的死亡与瀚海金融的催收行为有关,还主动为瀚海金融出谋划策,帮助其逃避责任、打压受害者。”
“这已经不是一般性法律提示,而是深度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郑维明的脸色有些难看,但他还是站了起来。
“公诉人断章取义。邵天雄律师提供的建议,是基于企业危机公关的一般性考量,并非针对具体的违法行为。”
“而且,邵天雄律师在书面证言中已经说明,他从未参与具体的舆情操作,提供建议和实施行为是两回事。”
钱峰摇摇头。
“辩护人的说法站不住脚。”
他又调出一份文件。
“这是瀚海金融与顶升教育策划公司签订的《舆情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的甲方代表是瀚海金融法务总监陈志国,但合同附件中的《舆情应对方案》,与邵天雄邮件中提到的三点建议高度吻合。”
“更重要的是,合同的法律审核栏里,清清楚楚地盖着邵天雄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钱峰看向合议庭。
“这说明什么?说明邵天雄不仅提供了建议,还对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法律审核。他完全知道瀚海金融要做什么,也完全知道这些行为的性质。”
“他这已经完全超越了法律咨询服务的范畴了。”
邹德华敲了敲法槌。
“辩护人还有什么要说的?”
郑维明沉默了几秒,最终开口。
“辩护人保留意见。邵天雄律师目前正在接受调查,相关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明。在调查结论出来之前,不宜对其行为性质作出定论。”
邹德华点点头。
“合议庭注意到,邵天雄的书面证言与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存在明显矛盾。”
他看向其他合议庭成员,林正宇微微点头。
邹德华继续说道。
“本院将综合邮件往来、合同文本等证据,对该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
“关于邵天雄的法律责任问题,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将由相关部门另行处理。”
邵天雄这份精心准备的书面证言,非但没有帮他撇清关系,反而在公诉人的证据面前站不住脚。
那些邮件、那些合同、那些盖着他律所公章的文件,正在将他慢慢收入网中。
虽然邵天雄现在还是证人,但他距离被告席,已经只有一步之遥。
邹德华敲响法槌。
“上午的质证到此结束,下午两点继续开庭,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休庭。”
……
当天晚上,林正宇回到酒店,打开电脑查看邮件。
秦晓发来一条消息。
“正宇哥,你看这篇文章了吗?”
消息后面附了一个链接。
林正宇点开,是一篇发布在某知名法律论坛上的文章,标题是《某著名律师:企业不能因合规咨询背锅》。
文章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多字,核心观点只有一个: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是正常的职业行为,不能因为企业后来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律师头上。
文章没有直接提到瀚海案或邵天雄的名字,但字里行间的指向非常明显。
文末有一段话引起了林正宇的注意。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存在扩大化倾向,动辄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拉进共同犯罪的圈子。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也严重损害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正常发展。”
“我们呼吁,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严格区分正常的法律服务与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让专业人员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背锅。”
这篇文章的意图太明显了,在舆论上为邵天雄造势,试图影响案件的走向。
看来他们这群人真是将舆论操作给玩透了,有些事是这样的,一旦尝到了甜头,就无法停止下来。
他正要关闭页面,手机响了。
是钱峰。
“看到那篇文章了?”
“看到了。”
“网信办刚刚发来消息,这篇文章的发布IP,就在邵天雄那边。”
林正宇沉默了几秒。
“意料之中。”
“是啊,他在法庭上躲着不出来,却在网上搞这些小动作。”
“不过没关系,”钱峰继续说道,“证据就是证据,舆论改变不了事实。”
挂断电话,林正宇又看了一眼那篇文章。
文章下面的评论区已经吵成一片,有人支持文章观点,有人痛骂作者是在为犯罪分子洗地。
林正宇关掉页面,打开了小城判官的后台。
后台里积攒了几百条私信,大部分是关于瀚海案的。
有人问他怎么看这个案子,有人问他邵天雄会不会被判刑,还有人问他那篇为律师辩护的文章是不是有道理。
林正宇没有回复任何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