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被告人。”
周志明站起身,声音比孙博文更加沙哑:“周志明,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日出生,汉族,硕士学历,瀚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住……”
林正宇在记录的同时还在观察着被告人的神态。
周志明说话时目光躲闪,不敢直视审判台。
“第三被告人。”
孙耀祖站起来,他是瀚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是孙博文的堂弟。
“孙耀祖,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五日出生……”
核对身份的过程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
十七名被告人依次报上姓名、出生年月、职务、住址。
有的人声音发抖,有的人面无表情,有的人试图在回答中加入辩解,被邹德华打断。
“现在只核对身份,其他内容稍后陈述。”
林正宇注意到,坐在第二排最右边的陈志国,瀚海金服的法务总监,神情与其他人却不相同,不是恐惧,也不是空洞无神,而是想始终保持着冷静。
他报身份信息时语速平稳,停顿得恰到好处,也不多说什么。
这种冷静让林正宇想起了那份《催收话术与风险防控手册》。
身份核对完毕,邹德华宣布进入下一环节。
“现在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秦晓站起身,声音清晰地宣读:
“根据《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喝彩、起哄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旁听席上,有人悄悄收起了手机。
秦晓继续宣读:“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拘留……”
宣读完毕,秦晓回到书记员席位。
邹德华环视法庭,确认秩序良好后,继续说道:
“现在询问各被告人:你们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是否知晓起诉书内容?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有无异议?”
孙博文第一个站起来。
“收到了,知晓。”他顿了顿,“对罪名……有保留意见。”
邹德华面无表情地记录。
“第二被告人。”
周志明站起来:“收到了,知晓。对部分指控有异议。”
“第三被告人。”
孙耀祖站起来:“收到了,也知晓。我认为起诉书对我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一个接一个,十七名被告人依次回答。
大多数人表示“收到了,知晓了”,但在罪名问题上,几乎所有人都表示有保留意见或有异议。
林正宇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表格,记录每个人的态度。
这些保留意见和异议,将在接下来的法庭调查中逐一展开。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邹德华的声音在法庭里回响。
李惟楚将起诉书递给钱峰。
钱峰接过起诉书,走到公诉人席位中央的麦克风前。
他打开文件夹,深吸一口气,开始宣读。
“郡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郡检刑诉〔2012〕第574号。”
“被告单位瀚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孙博文……”
钱峰的声音沉稳有力。
他先用了五分钟时间,将十七名被告人的基本信息逐一念完。
然后,他翻到下一页。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单位瀚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线上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起诉书的第一部分,是关于资金端的违法行为。
钱峰详细列举了瀚海金服的运作模式:
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名,向社会公众承诺高额回报,吸收资金总额约二亿七千万元;
将吸收的资金以高息贷款形式发放给借款人,实际年化利率普遍超过百分之三十六;
通过砍头息、服务费、保证金等名目,变相提高用款成本;
部分资金被用于支付前期投资人的本息,形成借新还旧的资金链条。
“……上述行为,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钱峰念完第一部分,看了一眼手表。
将近半小时过去了。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交头接耳。
邹德华敲了敲法槌:“保持安静。”
法庭重新安静下来。
钱峰翻到起诉书的第二部分。
“二、关于寻衅滋事罪。”
他的声音微微加重。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单位瀚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瀚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外包催收团队,对逾期借款人实施系统性软暴力催收行为……”
钱峰开始列举催收手段:
集中拨打借款人及其亲友电话,每日拨打次数超过五十次;
向借款人通讯录中的联系人群发侮辱性短信;
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借款人个人信息;
制作、传播借款人的虚假不雅照片;
向借款人工作单位发送催收函,导致借款人被辞退。
“……上述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林正宇注意到,旁听席上的张梅开始低头抹眼泪。
她的遭遇,正是起诉书中描述的典型案例之一。
钱峰继续宣读。
“三、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单位瀚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买卖借款人及其亲友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社交账号等……”
这一部分相对简短,但每一个细节都触目惊心。
瀚海数据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借款人画像,不仅收集借款人本人的信息,还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其通讯录、社交关系、消费记录。
这些信息被用于催收,也被出售给其他公司。
钱峰念到起诉书的第四部分时,法庭里的气氛变得更加凝重。
“四、关于典型案例。”
“(一)借款人李明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