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记录显示,催收主管甚至叫嚣:这种人就是在装可怜,越是这样越要逼紧,不然我们的业绩怎么完成,完不成业绩谁给我们发提成。”
会议室里一片沉默。
钱峰深吸一口气。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他接过话头。
“我们要追究的,不是李明浩为什么会自杀,而是瀚海在明知李明浩处于极端状况的情况下,仍然持续施压这个行为本身。”
“在起诉书中,我们应当客观陈述以下事实:第一,李明浩遭受了怎样的催收行为;第二,瀚海的风控系统记录显示,他们知道李明浩的精神状态;第三,在知道这些情况后,他们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同时,”
钱峰强调道。
“我们要明确指出:刑事责任的范围,只限于行为本身及可预见的后果。”
“不是在说瀚海杀死了李明浩,而是在说瀚海的行为,在客观上加剧了李明浩的绝望,并且他们对此是明知的。”
“这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李惟楚听完,缓缓点头。
“钱峰说得对。”
他站起身。
“我们要做的,是客观陈述事实,而不是制造一种因果必然的误解。”
“起诉书的表述,应当是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在明知借款人处于极端精神状态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而不是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借款人的自杀。”
“这两种表述,有本质的区别。”
周立明听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我明白了。”
他说。
“我们要追究的是行为责任,而不是结果责任。”
“对。”
李惟楚肯定道。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责自负。我们追究瀚海的责任,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而不是因为李明浩自杀了。”
“即使李明浩没有自杀,瀚海的这些催收行为,也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他转身面对众人。
“好,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起诉框架。”
李惟楚拿起马克笔,在白板上画了一个大框。
“瀚海案的起诉书,将分为三大块事实。”
他在框里写下第一行字。
“第一块:违法放贷与非法吸存。”
“这一块主要针对瀚海金服的资金运作模式。包括: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资金池运作的模式、高息放贷的事实、借新还旧的操作。”
“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约两亿七千万元。”
他又写下第二行。
“第二块:系统性软暴力催收。”
“这一块主要针对瀚海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外包催收团队的催收行为。包括:集中爆通讯录、P裸照威胁、侮辱性群发、对重点对象的持续施压。”
“重点案例:李明浩、张梁、王小冉等。”
“罪名:寻衅滋事罪。”
他写下第三行。
“第三块:舆情操控与证据毁灭。”
“这一块主要针对瀚海金服与顶升公司、启明公司的合作。包括:委托舆情公司发布不实文章、对负面舆论进行扭曲压制、在李明浩自杀后进行危机公关。”
“罪名:寻衅滋事罪。”
李惟楚放下笔,转身面对众人。
“这三大块事实,构成了瀚海案的完整证据链。”
“从资金募集,到高息放贷,到暴力催收,再到舆论压制,这是一个完整的犯罪闭环。”
“我们的起诉书,必须要把这个闭环完整地呈现出来。”
吴箴点点头。
“框架清晰了。接下来就是具体的文书工作。”
“周立明,资金端的部分由你负责。重点是资金流向的梳理和涉案金额的认定。”
“钱峰,催收端的部分由你负责。重点是催收行为的定性和重点案例的表述。”
“我来负责舆情操控的部分,以及整体的统稿。”
“有问题吗?”
周立明和钱峰同时摇头。
“没有。”
“好。”
李惟楚看了看表。
“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各自回去准备材料,三天后我们再碰头,讨论起诉书的初稿。”
众人起身,收拾材料。
钱峰走到门口时,李惟楚叫住了他。
“钱峰,等一下。”
钱峰转身。
“李处,还有什么事?”
李惟楚走到他面前。
“李明浩的部分,你写的时候,多用点心。”
“我知道你和林正宇关系不错。他之前在李庆山案的判决书里,对软暴力催收的论述很到位。你可以参考一下他的思路。”
钱峰点点头。
“我明白。”
他顿了顿,又说道。
“李处,有件事我想跟您说一下。”
“什么事?”
“林正宇那边,最近好像有人在针对他。”
李惟楚眉头微皱。
“你是说小城判官的事?”
“对。”
钱峰说。
“我听说有人向纪委举报,说他在审理案件期间运营自媒体,涉嫌违反司法纪律。”
李惟楚摆摆手。
“可大可小的事情,市中院的官方公众号转载了小城判官的文章,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但是……”
他的表情变得严肃。
“你提醒得对。瀚海案牵扯的利益太大,有人想搅浑水,也不奇怪。”
“你和林正宇,都要小心。”
钱峰点点头。
“我知道了。”
这个案子,终于要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