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下午两点。
郡沙县人民法院三楼,庭前会议室。
林正宇坐在主位,面前摊着一份案卷摘要和一个笔记本。
他的右手边左手边坐着刘谨,右手边坐着王鹏。王鹏翻着手里的材料,表情很专注;刘谨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
秦晓坐在书记员席位上,随时准备记录。
对面的位置,公诉人钱峰已经坐下了。
他穿着检察官制服,胸前的检徽擦得很亮,面前摆着一份起诉书和几份补充材料。
他旁边坐着一个年轻的检察官,应该是这个案子的承办人小周。
辩护人那边,来了三个人。
三个被告人,三个辩护律师。
张野的辩护律师姓周,四十来岁,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领带打得一丝不苟。
刘杰的辩护律师姓孙,年轻一些,三十出头的样子,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李明轩的辩护律师是个女的,姓何,五十岁左右,短发,面相很和善,但眼神很锐利。
三个人并排坐着,面前各自摊着一份案卷复印件。
林正宇扫了一眼在座的人,轻轻敲了敲桌面。
“人都到齐了。”
会议室里的嘈杂声立刻停了下来。
“今天召开庭前会议,主要是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庭审方向。”
他翻开面前的案卷摘要。
“先简单归纳一下案情。”
……
“被告人张野、刘杰、李明轩,均系郡沙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学生。”
林正宇的声音很平稳,像是在念一份公文。
“被害人陈晨,与三名被告人系同班同学。”
“三名被告人在学校宿舍内对被害人陈晨实施殴打,致其头部、胸腹部多处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他顿了顿,抬起头,目光扫过在场的人。
“这是起诉书认定的基本事实。”
他把案卷摘要放下。
“各方对这个基本事实,有没有异议?”
钱峰开口了。
“公诉机关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周律师也开口了。
“辩护人对殴打行为的存在没有异议。”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
“但对起诉书中的部分表述,有不同意见。”
林正宇点点头。
“好,意见待会儿再说。”
他拿起笔,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
“既然基本事实没有争议,那我们来谈谈争议焦点。”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对面的几个人身上。
“根据公诉机关移送的材料,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意见书,本案存在以下几个争议点。”
他伸出三根手指。
“第一。”
他竖起食指。
“案发前,三名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持续、系统性的欺凌行为。”
这句话一出,会议室里的空气微微变了一下。
周律师的眉头皱了一下,手里的笔停了。
孙律师和何律师互相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钱峰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把身子微微往前倾了倾。
林正宇继续说。
“第二。”
他竖起中指。
“案发当晚,在场拍摄视频、起哄助威的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周律师的笔尖在纸上重重划了一下。
“第三。”
林正宇竖起无名指。
“案发前,学校曾组织过调解。这个调解行为,能否视为已经对矛盾进行了妥善处理。”
他把三根手指收回来,双手交叠放在桌上。
“这三个问题,是今天庭前会议要讨论的核心。”
他的目光在公诉人和辩护人之间来回扫了一眼。
“公诉人先说。”
……
钱峰清了清嗓子,坐直了身子。
“公诉机关的意见是,”
他翻开面前的材料。
“起诉书中关于案发起因的表述,确实存在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他顿了顿。
“起诉书写的是因琐事发生争执。”
他把那份起诉书举起来,指着其中一行字。
“但根据补充侦查的材料,以及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
他的目光落在林正宇面前那堆课本和纸片上。
“我们认为,这个琐事的表述,可能不够准确。”
他放下起诉书,语气变得更重了一些。
“根据现有证据,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冲突,并非始于案发当晚。”
他翻了一页材料。
“在案发前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三名被告人多次对被害人实施言语侮辱、物品藏匿、强迫表演等行为。”
他抬起头,看向林正宇。
“这些行为具有持续性、反复性、针对性的特点。”
他停顿了一下。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在庭审中对这些事实进行充分质证,并在最终的指控意见中予以体现。”
他的声音压低了一点。
“说白了,这并不是一次偶发的冲突。”
“这是长期的霸凌。”
会议室里安静了两秒。
然后,周律师开口了。
“我反对。”
周律师站起来,手里捏着一支笔。
他的声音很有底气。
“首先,我对检察官刚才的表述有异议。”
他把笔往桌上一放。
“长期霸凌这个词,是一个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定性判断。”
他看向钱峰。
“但在座的各位都是法律人,都知道,定性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他转过头,看向林正宇。
“林法官,我承认,在案发前,我的当事人与被害人之间确实存在一些摩擦。”
他顿了顿。
“但这些摩擦的性质、程度、频率,目前都没有形成清晰的证据链。”
他的语气变得更重了。
“青少年之间的矛盾是复杂的。今天你惹我,明天我惹你,后天又和好了,这是学校里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
他摊了摊手。
“如果把这些都定性为欺凌,那全国的学生,一大半都得进看守所。”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点讽刺的意味。
“我认为,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些行为具有持续性和系统性之前,不宜轻率地给当事人贴上欺凌者的标签。”
他坐回椅子上,双手交叠放在桌面上。
“这是我的第一点意见。”
孙律师也开口了。
“我补充一点。”
他推了推眼镜。
“关于起诉书中提到的调解问题。”
他翻开面前的材料。
“根据学校提供的记录,在案发后,德育处曾组织过一次调解。当时双方都签了字,表示愿意和解。”
他抬起头。
“这说明什么?说明学校已经介入过,已经处理过。”
他的语气带着几分理直气壮。
“如果这个调解是无效的,那学校为什么要组织?被害人家属为什么要签字?”
他看向钱峰。
“我认为,不能否定之前调解的效力。”
何律师没有说话,只是在本子上快速记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