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采摘一些自己亲手种的白菜,做了一道鲤鱼炖白菜,加盐、胡椒粉调味,撒葱花,轻松搞定。
这道菜肴汤鲜清淡,鱼肉细腻,白菜吸满鱼鲜,软嫩入味。
真别说,不知道是不是心理错觉,林宇辰品尝这道菜时,觉得前所未有的美味。
关键这是自己亲手种的蔬菜,脆嫩香甜,吃着比陈大婶家的味道好太多了。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品尝自己亲手种的劳动果实,这感觉就是不一样,吃着贼香,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他别出心裁,还做了一道大马哈鱼炒青椒,加入萝卜丁、玉米粒,又添加陈大婶送的鱼丸。
出锅之后,鱼丸焦香,而青椒的清香中和了油脂感,荤素搭配,配大碴子粥特别下饭。
林宇辰甩开膀子,晚餐吃得不亦乐乎,又夹了不少上次留的麻辣兔丁,直吃得满嘴流油。
真别说,他虽然平时比较挑食,但能品尝到新鲜鱼肉做的美味佳肴,今天吃得特别开心。
刚吃完晚饭,约莫才夜晚九点多。
此时,天空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
这一个多月,偶尔也会下雨,不过一般都是夜晚时分,或者清晨。
而且都是下一点小雨,很快就会雨停,由于不是暴雨等恶劣天气,积水不多,所以也不太耽误抢收粮食。
“好困!”林宇辰伸了个懒腰,刚想收拾一下,回屋睡觉,院门处忽然被拍得啪啪作响,夹杂着一个少年急切又兴奋地喊声:
“林大哥!林大哥!快开门!”
咦,是陈大婶二儿子梁冬生的声音,这小子半夜跑过来干啥?
莫非有什么急事?
“来了!”
林宇辰来不及多想,赶紧披着上次买的蓑衣,头戴斗笠,将自己包裹严实,冒着蒙蒙细雨,快步过去,准备开门迎客。
嗯,他这行为还挺怪异,换作别人,直接就淋雨跑过去了,还整啥蓑衣,哪有这么娇气!
其实蒙蒙细雨淋一下不打紧,一时半会,衣服也不会湿,但容易浑身贼难受,所以他宁愿麻烦一点,不用雨伞,反而用蓑衣。
唉,没办法,院子太大也是一种苦恼啊。
瞅瞅,都快赶上以前的乡下土财主了,出个门要走老长一段路,贼费劲,关键还是泥巴路!
当然了,住这种农家小院,日子还是很舒坦,哪像后世,天天挤在棺材大小的三室一厅里,崩个屁,隔壁住户都能听见,憋屈!
至于说地下室,以及鸽子房这种反人类设计,还是别提了,说多了都是泪。
“咱也算土财主了!住处够牌面!”
林宇辰心里还挺臭美,漫步在雨中,一溜烟跑过去开门。
果不其然,门外站着一个十三四岁,虎头虎脑,皮肤黝黑的少年郎,衣服打满补丁,正是梁冬生。
“林大哥!快!现在下雨了,雪蛤全出来了!”
“我妹已经去通知张知青她们仨了,我娘说今晚肯定会有大规模的雪蛤迁徙!”
梁冬生非常激动,脸颊因为奔跑和兴奋而红扑扑的,双眼几乎要放光。
“林大哥!你也赶紧过来!去晚了就让别人抓光了!”
他右手举着马灯,左手拎一个旧铁丝做的叉子,腰后还别着个破麻袋,刚说完,就撒丫子往村口方向狂奔。
“好,铁牛,我等下过来!”
林宇辰笑着点头,目送梁冬生一溜烟跑远,心里也开始活络起来。
哟呵,今晚是来大活了啊!
可喜可贺,喜讯连连,又该轮到自己大展身手喽~
大名鼎鼎的东北雪蛤啊,这可是不折不扣的好东西!
要论价值,绝对比狗獾和獾油高太多了!
众所周知,在东北地区,有一种珍贵的蛙种,叫做东北林蛙,也称之为雪蛤,或者哈士蛤,七十年代的野生资源还比较丰富。
林蛙肉的味道极为鲜美,雌蛙的输卵管里的营养物质叫林蛙油,也就是雪蛤膏,是极为名贵的食品、补品,由于价值高,被称为绿色软黄金。
而雄蛤蟆和雌蛤蟆,分别被称为公狗子和母抱子,属于极品的山珍美味,其中雌蛤蟆价值最高。
按照林蛙习性,每年的春季,秋季,冬季都适合抓捕雪蛤。
而 9月份,10月份,恰好就是雪蛤的迁移期,作为两栖动物,这时候会从山上的林区下来,到河里过冬。
而且,它们往往最喜欢在雨天的下半夜出没,迁徙过程会下意识选择潮湿、植被丰富的环境。
“现在才上半夜,陈大婶就这么笃定雪蛤会大规模出行吗?”
林宇辰来不及多想,收到梁冬生的通知后,就第一时间返回屋子去做准备。
他披着蓑衣,头戴斗笠,拿出两个大尿素袋子,手持鱼坞、手电筒之类的工具,赶紧匆匆出门。
事实上,之前自己跟陈金兰大婶聊天时,就特意请教过如何抓雪蛤的问题,所以早就有所准备。
只是没想到,陈大婶竟然还记得这茬,今晚主动派梁冬生来通知自己和张若楠三女,真心让人有些感动。
林宇辰刚关紧院门,就看到对面跑来了三个女孩子,都披着蓑衣斗笠,身影很敏捷。
“林大哥,咱们走!今晚非抓它个满桶不可!”
郑敏大大咧咧,手里提着个桶,气势十足道。
“是啊,上次听林大哥吹嘘雪蛤多么珍贵,我早就心痒难耐了!”
陈春燕欢呼雀跃,拿着手电筒,腰间挂着帆布包,里面鼓鼓囊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