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吃的吗?”
“带的粮食都被大水给冲走了,不过你们算是来着了,刚采了一些蘑菇,熬了一锅汤。”
“好东西啊,哪儿来的。”
“采的野蘑菇,几个时辰就弄了这么一点。”
“够了够了,这比草根可好吃多了,皮带都给煮了,实在没东西吃。能喝口汤已经很不错了。别小看这口汤啊,吃完了,咱有力气能赶上部队。”
“这草地就是鬼门关啊,天太恶了,风雨雷电雾,轮番着来,这草地看着哪儿都一样,根本分不清方向,走着走着说不准还往回走了,没了方向,太容易迷路。”
刚吃完汤,立马见效,一个个捂着肚子喊叫,又中毒了,只有喝的少的,没什么大碍。
中央又给突击营发布了作战命令,后方有一股当地土司的骑兵,想趁队伍疲惫、缺衣少食之际,趁火打劫。骑兵机动性强,冲击力大,在草地平原上更是占尽优势,步兵打骑兵,本就是以弱克强,难上加难。
这样难的任务再次交给突击营,要把这一伙当地土司的骑兵的威胁给解决掉。
几十匹战马都分给了突击营。
草地的风刚歇下去没多久,远处地平线上就腾起了一片浑浊的黄尘,像乌云般压过来。
马蹄声由远及近,先是沉闷的隆隆声,紧接着就变成震得地面发颤的轰鸣。
是土司的骑兵。
腰挎长刀,有的举着老式步枪,马背上挂着缴获来的干粮袋、破烂衣物,一看就是专捡掉队者下手的狠角色。此刻见红军大部队疲惫不堪、衣衫褴褛,以为是块软柿子,竟直接横着队形,朝着后卫部队包抄过来,马蹄踏得草屑飞溅。
步兵在开阔草地上碰骑兵,本就是死局。
马快、刀利、冲击力强,一旦被冲散阵型,只能任人宰割。可此刻部队断粮、冻伤、中毒减员严重,根本经不起冲撞。
突击营必须把这伙骑兵吃掉,不能留后患。
虽然武器优先给突击营,也还是不太够。
张祈笙准备要大发神威一下。把这几百个趁火打劫的马匪全部留下。
这里可是几百匹马,可以用来驮人驮物资,如果马死了还能吃马肉。
土司骑兵想抢劫部队,张祈笙也把他们当成了猎物。
“听我命令,近了再打,等马进三十步再开火。”
突击营训练有素,不会怕马队。
阳光照在马刀上,闪出一道道冷冽的寒光。
“打。”
前排的骑兵应声栽倒,马匹惨嘶着扑倒在地,后面的收不住脚,撞成一团。可骑兵人多势众,依旧不要命般冲上来。马蹄踏过同伴的尸体。
“手榴弹。”
张祈笙骑着马冲了过去,空间能力外放。
突击营的人,大多会骑马,上了马就是骑兵,下马就是步兵。
再加上张祈笙一马当先,很快就把马匪冲了个七零八落。
他们是想趁火打劫的,本来看着部队的人一个个都累的饿的发虚,以为没有战斗力了的,他们想错了。遇到的最强的一支队伍,就算是又饿又困,也不是当地土司的乌合之众可以招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