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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如果当年没让他给我涂指甲(本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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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半个月后,江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午后阳光穿过加了护栏的窗户,在病房的白墙上切割出明暗分明的格子。

  邹春燕靠坐在病床上,身上是医院统一的蓝白条纹病号服,洗得发白。她的头发被护士细心梳理过,在脑后松松地扎了一个低马尾。脸上虽然还残留着长期营养不良的蜡黄,但那双眼睛,那双曾经在地窖灯光下空洞茫然的眼睛,此刻终于有了焦点。

  黄杨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没有穿警服,只穿了一件普通的深色夹克。他身旁还坐着一名三十多岁的女警,脸上一直保持着温和的笑容。陆主任坐在稍远些的位置,双手交叠放在腿上,像个耐心的倾听者。

  “邹春燕同志,陆主任说你可以试着说说了。”黄杨的声音很温和,不像审讯,倒像是朋友间的聊天,“不着急,想到什么说什么。要是累了,我们就停。”

  邹春燕点点头,目光落在自己搁在白色被单上的手上。那双手很瘦,更显得手指的纤长形状。

  “我小时候……”她开口,声音还有些沙哑,但很清晰,“手和脚都长得好看。邻居婶子们总说,春燕这丫头,一双手跟葱白似的,脚也秀气,将来肯定是个有福的。”

  她的目光飘向窗外,仿佛穿过时间和玻璃,回到了那个六七十年代的江安。

  那是1968年的夏天。

  邹春燕十六岁,已经出落成巷子里最水灵的姑娘。她家和李大强家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只隔着一堵爬满牵牛花的矮墙。墙这边是邹家的小院,那边是李家的灶间。

  李大强那年十七,比她大一岁,已经开始跟着运输社的老师傅学拉三轮,晒得黝黑,肩膀宽厚,说话嗓门大,笑起来整个巷子都听得见。他人很勤快、有力气,谁家要搬个重物,喊一声“大强”,保准乐呵呵地跑来帮忙。

  李小强十三岁,和他哥完全不一样。瘦,白净,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蹲在墙角看蚂蚁搬家,或者用捡来的树枝在地上画些别人看不懂的图案。他学习好,尤其是数学,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可这份聪明在巷子里不算什么本事——大人们更看重的是能不能扛起一百斤的米袋。

  每年六月,凤仙花开的时候,是邹春燕最期待的时节。

  她家院子里种了一丛,李家墙根下也有一片。那种俗名“指甲花”的植物,开出粉的、红的、紫的小花,簇簇拥拥,热闹得很。邹春燕会小心地摘下半开的花朵,放在白瓷碗里,加上一点点明矾,用擀面杖的木柄捣成艳红的泥浆。

  然后,她就会搬个小竹凳,坐在自家院子的枣树下,开始一年一度的仪式。

  起初是她自己涂,但脚指甲总是涂不好。有一年,她正皱着眉跟自己的脚较劲,墙那边探出个脑袋。

  是李小强。

  “春燕姐,我帮你吧。”他说,声音细细的。

  邹春燕愣了愣,随即笑了:“你会吗?”

  “我看过你怎么弄。”李小强已经从矮墙那边翻了过来——他经常这么干,那堵墙对他来说形同虚设。

  那天下午,十三岁的李小强蹲在十六岁的邹春燕面前,捧起了她的脚。

  邹春燕记得很清楚,那是她第一次让异性触碰自己的脚。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脚还是相当私密的部位。可李小强太小了,小到她根本没往那方面想。在她眼里,他就是个弟弟,跟巷尾那个流着鼻涕、整天追着野狗跑的小毛孩没什么区别。

  但她很快发现,李小强和别的男孩不一样。

  他先是洗了洗手,然后才接过她递过来的小刷子,那是一把用旧了的牙刷,剪短了毛,专门用来涂指甲花的。

  邹春燕把脚搁在他并拢的膝盖上。

  李小强低下头,左手轻轻握住她的脚踝,右手拿着小刷子,蘸了一点碗里的花泥。

  他的动作那么轻,那么小心,仿佛手里捧着的不是一只少女的脚,而是一件易碎的瓷器。

  阳光透过枣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他微微颤动的睫毛上投下细碎的影子。邹春燕低头看他,只能看见他专注的侧脸,和因为用力而微微抿起的嘴唇。

  她的脚确实生得好看。脚型秀气,足弓优美,脚趾圆润整齐,像一串白玉雕成的莲子。因为常年穿布鞋,脚底有薄薄的茧,但脚背的皮肤细腻,在阳光下泛着珍珠般的光泽。

  “春燕姐,你的脚真好看。”李小强从大拇脚趾开始,一点点地将艳红的花泥涂在指甲上。他屏着呼吸,每一笔都极稳,红色均匀地覆盖了整片指甲,没有溢出到旁边的皮肤。

  “小强,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邹春燕由衷地赞叹,“比我涂得还匀。”

  李小强还是没说话,只是咧嘴笑。

  涂完一只脚,他用事先准备好的桑树叶仔细包裹住涂好的脚趾,再用棉线轻轻系好。整个过程一丝不苟。

  然后换另一只脚。

  当两只脚都包好,邹春燕看着自己裹着桑叶的脚,忽然玩心大起。她趁李小强收拾碗和刷子的时候,把脚往他面前凑了凑。

  “小强,闻闻,臭不臭?”

  在那个没有空调、夏天只能靠蒲扇和井水降温的年代,跑跳一天的少女,脚上难免会有汗味。邹春燕本意是开玩笑,想看看这个总是板着小脸、一副小大人模样的弟弟会不会皱眉头。

  李小强愣住了。

  他抬起头,看着近在咫尺的、裹在翠绿桑叶里的双脚,又看向邹春燕戏谑的笑脸。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一直红到脖子根。

  但他没有躲开。

  他真的低下头,很轻、很快地嗅了一下,然后用力摇头。

  “不臭。”他说,声音闷闷的,“香的。”

  邹春燕“噗嗤”笑出声:“瞎说,怎么会是香的。”

  “就是香的。”李小强固执地重复,开始收拾捣花用的小石臼,不再看她。

  那年夏天,李小强帮她涂了三次脚指甲。每次都是那样专注,那样小心翼翼,仿佛在进行某种神圣的仪式。

  邹春燕十八岁那年,情况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

  她还是喜欢用凤仙花染指甲,但已经不再让李小强帮忙了。那年李小强十五岁,个子蹿高了一大截,虽然还是瘦,但肩膀的轮廓已经显出来了。他的声音开始变粗,喉结突出,脸上偶尔会冒出一两颗青春痘。

  有一次,邹春燕又在院子里涂指甲,李小强像往常一样翻墙过来,很自然地就要蹲下。

  “不用了。”邹春燕说,把脚往后缩了缩,“我自己来就行。”

  李小强蹲到一半的动作僵住了。他保持着那个古怪的姿势,抬头看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迅速暗了下去。

  “哦。”他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并不存在的灰,“那我回去了。”

  那天之后,邹春燕能感觉到,李小强看她的眼神不一样了。

  是一种专注的、让她有些不自在的目光。尤其是夏天,当她穿着凉鞋,露出涂着鲜红指甲油的脚趾时,她总能感觉到那道目光,从某个角落投来,若有若无地落在她的脚上和手上。

  有一次,她和巷子里的几个姑娘在公用水龙头边洗衣服,大家嘻嘻哈哈地互相泼水玩。邹春燕穿着塑料凉鞋,脚上沾了肥皂泡。她一抬头,看见李小强站在不远处李家的门口,手里拿着一本书,但眼睛根本没在书上。

  他在看她。

  不,确切地说,是在看她的脚。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李小强没有像以前那样慌张地移开视线,而是直直地看着她,看了好几秒,才慢慢转身进屋。

  邹春燕心里“咯噔”一下。

  她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十八岁,在七十年代初的江安,已经有不少同龄人开始谈婚论嫁。媒人上门给她说过两回亲,都被她爹妈以“年纪还小”为由婉拒了。

  她知道李小强那眼神是什么意思。

  但她心里,早就有了别人。

  “我爱的从来都是他哥哥李大强。”

  病房里,邹春燕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

  “染上赌博之前的大强,真的很好……他就像太阳,热烈,坦荡,走到哪儿都能照亮一片。我十四岁那年扭了脚,是他背着我走了三里地去医院。十五岁那年,巷子口的二流子想调戏我,是他抡起板砖把人吓跑的。十六岁……我爹住院,需要输血,他二话不说就卷起袖子。”

  “他对我好,对所有人都好。街坊邻居谁不说李大强是个好小伙?我爹妈喜欢他,他爹妈也喜欢我。我俩的事,是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的。”

  “李小强呢?”黄杨轻声问。

  邹春燕沉默了一会儿。

  “小强……当年也好。”她斟酌着用词,“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越来越陌生了,让我感到害怕……”

  1974年,邹春燕二十二岁,和李大强结婚了。

  婚礼简单却热闹。李大强借了运输社的三轮车,扎上红花,把穿红衣裳的邹春燕从巷子这头接到那头,其实就隔了五六户人家,但仪式感要做足。

  李小强那天是伴郎。他穿着崭新的白衬衫,是邹春燕亲手熨的。他忙前忙后,招呼客人,递烟倒酒,脸上一直带着笑。

  可邹春燕注意到,他那天一眼都没有望向自己。

  她知道小强的心意,可是没办法,她爱的是李大强。

  酒席摆在巷子里,借了左邻右舍的桌椅,从巷头摆到巷尾。男人们划拳喝酒,女人们嗑瓜子聊天,孩子们在桌椅间追逐打闹。空气里弥漫着饭菜香、酒香,还有鞭炮燃尽后的硝烟味。

  邹春燕坐在新房里,其实就是李家腾出来、重新粉刷过的东厢房。墙上贴着大红喜字,床上铺着崭新的龙凤被,梳妆台上放着她从娘家带来的雪花膏、梳子、一面小圆镜。

  她等着李大强敬完酒回来。

  门被轻轻推开的时候,她还以为是李大强,笑着转过头。

  进来的却是李小强。

  他反手关上门,背靠在门板上,直直地看着她。他喝了酒,脸颊泛红,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但眼神异常清醒,清醒得可怕。

  “小强?”邹春燕站起来,“你怎么……”

  “春燕姐。”他打断她,声音沙哑,“不,从今天起,我该叫你嫂子了。”

  邹春燕心里涌起不安:“你喝多了,快出去吧,让人看见不好。”

  “看见怎么了?”李小强往前走了一步,“这是我哥的新房,也是我家。我进来怎么了?”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压低了声音:“我就说几句话,说完就走。”

  邹春燕看着他,没说话。

  李小强深吸一口气,又往前走了两步,停在她面前一步远的地方。这个距离已经突破了正常的社交边界,邹春燕能闻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混杂着青年男性特有的汗味。

  “春燕姐,你应该知道吧?我喜欢你。”他说,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从十三岁那年,给你涂指甲的时候就喜欢。不,可能更早。我一直喜欢你,比哥喜欢得还早,还深。”

  邹春燕脑子里“嗡”的一声。

  你怎么能说出来呢?

  你说出来,今后在家里相处,得多尴尬呀……

  “你胡说八道什么!”她压低声音呵斥,下意识地往后退,小腿撞到床沿,“我是你嫂子!今天是我跟你哥结婚的日子!”

  “我知道。”李小强的眼圈红了,不知道是酒劲上头还是别的什么,“但是没办法,今天再不说,就真的没机会了。”

  他往前又凑近了些,邹春燕已经能看清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

  邹春燕叹息道:“小强,你听我说,我一直把你当亲弟弟……”

  “可我不想当你弟弟!”李小强猛地提高声音,又迅速压下去,因为外面传来脚步声和谈笑声。他像受惊的野兽,警惕地看了一眼门的方向,然后转回头,死死盯着邹春燕。

  “我比他聪明,比他细心,比他更在乎你。”他的语速越来越快,“我会对你更好,好一千倍一万倍。春燕姐,你跟我走吧,今晚就走,我们去南方,去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你疯了?胡说什么!”邹春燕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我是你嫂子!今天刚跟你哥拜堂!你怎么能说这种话!”

  两人对峙着。

  外面的喧闹声透过门板传进来,更衬得屋内的死寂令人窒息。

  良久,李小强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好,好……”他点点头,往后退,“嫂子,对不起,今天是我喝多了。”

  他退到门边,手放在门闩上,最后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邹春燕记了很多年。

  里面有绝望,有怨恨,有不甘,还有一种她当时无法理解、后来过了好多年才明白的东西——那是一股极其浓郁的占有欲。

  李小强离去后,邹春燕腿一软,跌坐在床上。

  她的手心里全是冷汗。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想冲出去,把刚才的事告诉李大强,告诉公婆。

  但她忍住了,这种事情,说出去只会给她自己带来麻烦,也会让李大强和李小强两兄弟之间产生嫌隙,她不想一嫁过来就让这个家鸡犬不宁。

  那天晚上,李大强醉醺醺地回来,倒头就睡。邹春燕躺在崭新的龙凤被里,睁着眼睛到天亮。

  她告诉自己,李小强只是喝多了,说的是醉话。等他酒醒了,就会明白自己多荒唐。

  事实上,李小强后来确实“正常”了。

  婚礼之后,李小强就像变了个人。他不再用那种让邹春燕不安的眼神看她。他见了她,会规规矩矩地叫“嫂子”,会保持适当的距离,会像真正的叔嫂那样相处。

  邹春燕慢慢放下心来。她想,那天晚上果然只是一时糊涂。少年人的迷恋,来得快,去得也快。

  可她不知道,有些东西不是消失了,而是沉到了更深处,在那里发酵、变质,酝酿出更黑暗的东西。

  婚后的头几年,是邹春燕记忆里最幸福的时光。

  李大强虽然只是个拉三轮的,但肯吃苦,人缘好,活儿不断。每个月交了社里的份子钱,还能剩下不少,他都一分不少地交给邹春燕。小两口的日子不算富裕,但踏实,有盼头。

  李小强初中毕业后没再上学——家里供不起两个男孩都读书。他跟了一个师傅学木工。他手巧,脑子活,很快就能独立做些简单的家具。师傅很喜欢他,说他是个好苗子。

  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直到李大强开始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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