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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换了身马甲就认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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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守信麾下部将,今夜都从孙皓妃嫔里头,选中了一个自己中意的,然后直接抱走,不知道去哪里快活了。

  可是石守信本人却一个也没有挑,只是下令将剩余妃嫔都送去石头城,他本人则是在几个亲卫的护送下,由昭明宫的一个老宦官领着,来到孙皓在昭明宫的御书房。

  所有的火把点燃后,这里的珠光宝气与奢华,把石守信给震撼到了。

  说真的,论享受的话,此时的司马炎跟孙皓比,还是个弟弟呀!

  御书房并非独立殿宇,而是昭明宫正殿东侧的暖阁改造而成。三面紫檀木通天书架仿佛墨色山脉,顶部消失在阴影里。书架的每一格都镶嵌着螺钿拼接的祥云纹,在火把照耀下,流转着珍珠母贝特有的虹彩。

  书架上陈列着一卷又一卷的竹简书,整整齐齐却很少被动过一般,上面积满了灰尘。

  显然,孙皓不是个爱读书的人。

  不止如此,御书房地面铺着三层地衣,踩在上面,又松又软。

  最下层是寻常的羊毛毡,中间是蜀锦,最上层竟是用不知道名字的彩鸟羽毛所织就的丝毯,色泽鲜艳异常,带着不同于中原的迥异风格。

  行走其上悄无声息,只有羽眼在光影变幻中时明时暗,仿佛踏着星河。

  不得不说,孙皓的品味不错,这里充满了南方的华贵色彩,在北方既不好弄,也不应景,却又是浓厚的异域风情。

  比如说这些彩鸟就不好抓,更何况要弄这么多羽毛,那得抓多少只才够?反正孙皓应该是不关心这些事情的,他只要爽而已。

  这里带着士族特有的、将文雅与豪侈熔铸一体的矛盾气质,并融入了南方特有的风情。

  石守信想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话,其实多少还是杜甫有点少见多怪了。

  权贵们哪里会这么粗鲁呢?人家的生活精致而体面,绝非是用金锄头耕田!

  “投胎投的好,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石守信忍不住叹息了一句,从这件华贵的御书房就能看出,东吴最后被灭,实在是输得不冤枉。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孙皓。

  这御书房并不十分宽敞,却挺幽深的,是一个很明显的长方形。掀开那朱玉碰撞发出阵阵脆响的帘子,映入眼中的,是一张硕大无比的床。

  在书房睡觉,是这个时代权贵们的最爱。

  不是说男人最隐秘的地方是书房嘛,这句话在这个时代依旧适用。石守信也喜欢如此,所以在临淄的都督府书房里,有一张比普通沙发稍微宽一点的卧榻,侧面带靠背的那种。

  累了就躺着歇会,有时候石守信也会把自己的妾室带进来,不穿衣服在这张卧榻上一起玩耍。

  偶尔施展不开,玩得不够尽兴,他也懒得去换张榻。

  然而孙皓是不一样的,他在这方面受不得半点委屈。

  这张床架是整块降香黄檀木雕成。这种南面进献的贡木寸木寸金,木质坚密如铁,纹理却温润似蜜。

  床不仅大得离谱,足够十个人同时躺在上面,而且工匠以鬼斧神工的透雕技法,让云雾在木质纹理间自然流动,神兽的鳞羽纤毫毕现。当夜明珠的光晕透过这些镂空时,墙上便会投下光怪陆离的投影。

  石守信不敢想象孙皓与美人在这张床上欢爱的时候,墙上的影子会有怎样的变化,类似情趣非亲身经历不能体会,只能说妙到极致。

  石守信觉得孙皓似乎点错了技能点,没有在国事和政务上下功夫,反倒是对身边的享受非常在行。

  床围也设了三重帷幕,这个石守信都是第一次见到。

  最外层是素纱,轻若无物,夏日防蚊;

  中层是蜀锦,织着云气纹,秋日御寒;

  最内层却是整幅的“孔雀羽缂丝”,乃从所征服的南方地域掳掠而来,用各色彩鸟的羽毛捻入丝线织成,昏暗中也流转着虹彩。

  “走吧,回石头城。”

  石守信长叹一声,对身边的那些虎卫,也就是以“石”打头,后面用数字命名的贴身亲卫吩咐道。

  然而,这些看傻眼的虎卫却是有些迟疑,石一对石守信说道:“虎爷,如此奢华之处,找几个美妾伺候您,岂不美哉?就算孙皓的女人您看不上,其他人也合适呀。今日离开,以后可能没机会再来了,这一走了之岂不可惜?”

  他口中的其他人,就是谢仙女、顾红袖这种,反正已经收了,在床上怎么样玩弄她们都是无所谓的。

  “温柔乡是英雄冢,在这样的地方呆久了,就没有意志去干大事了。”

  石守信轻轻摆手说道。

  他在江东,可谓是危机四伏。让部下们今夜享受享受,那是出于笼络人心的目的。

  忽悠别人可以,但别把自己也给忽悠瘸了,这一点很重要。

  说完,石守信忽然想到了什么,又调转回头,对那张奢华的大床看了又看,似乎在琢磨什么歪主意。

  “对了,孙皓别的不行,这张床还不错。你们去找工匠先将其拆了,然后运走,送到洛阳去再组装起来。

  然后再送到洛阳宫里面,给晋国皇帝试试,看他喜不喜欢。”

  石守信吩咐了一句,随即转身就走,片刻都不想停留。

  孙皓的御书房,根本就不是一个看书的地方,更不是办公的场所,连皇帝的印章都没有。它只是一个淫窟,一个孙皓专门用来玩女人的“禽趣之地”。

  充满了阴郁的晦气。

  这种地方石守信一刻都不想待下去,生怕被孙皓这崽子影响了自己的气运!

  回到石头城,看到火把照耀下的坚固城墙,看到披坚执锐的亲兵,石守信的心才稍稍平静了一些。

  他坐到桌案前,在平铺在上面的纸上写道: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不知道这一世的王濬,还有没有扬帆灭吴的豪情壮志,该说不说,他已经老了啊。”

  石守信自言自语道,叹了口气。

  王濬出道极早,名声在外,却又在河东蹉跎岁月多年,因为家族站错队备受打压,灭吴是其人生高光,可谓是大器晚成。

  若不是司马炎上位,王濬只怕到死都不可能领兵伐吴。

  只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王濬晚年雄起了一把,事后被人揽功不说,还没多久就去世了,也没享受啥荣耀。

  人生就是常常充满着遗憾,老马伏枥志在千里,像王濬这样的即便是可惜,也总算是走到了终点。可是有多少老马没有抵达终点,就倒在路上呢?

  成名要趁早啊,人生太短了,如白驹过隙。

  石守信有些伤怀王濬,提醒自己不可蹉跎岁月。

  眼见东吴从上到下都如此腐朽,被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是苦了东吴百姓。

  想到这里,他便有些按捺不住,想天下一统。

  “司马安世啊,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若是此番你没办法灭吴,那也是时也命也,怨不得我了。”

  石守信自嘲一笑,将桌案上的这张纸收好。

  明日好戏就要开场,今夜还是……早点睡吧,免得猝死。

  他躺在签押房简陋又生硬的木榻上,裹了一条毯子便沉沉睡去。

  ……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然而建邺城内的气氛,却陡然变得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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