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席窃窃私语。
这可精彩了。
似乎涉事法警也不服气。
然后是第三方,也就是几个家丁委托的状师。
这状师言辞便显得卑微:“启禀合议庭,本案中家丁确有持械抗捕之行为,此节不持异议,愿担妨害公务之责。然家丁协助于应冲抗捕,系因法警至居所后,未明示捕令、未宣口谕,直接上前拿人,家丁一时惊惧,又受于应冲喝令,方有反抗之举,非主动寻衅。
且法警未发警告即开铳,家丁猝不及防,致三人殒命、一人重伤,法警之过远大于家丁。恳请法庭考量家丁被胁迫抗捕、无伤人故意之情节,对存活家丁免予自由刑,仅判罚金。民事赔偿部分,家丁系从犯,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观众低呼精彩。
可也有人认真待之,认为这场判决,关乎百姓未来。
这些人头脑比较清醒。
张榕也是满脸慎重。
这场官司之后,代表衙门行事不能肆无忌惮了。
必须依照法律行事。
接下来进行二轮辩论。
原告方状师说:“被告衙门引《大明律》——罪人拒捕,捕者得格杀之。然地方民法已明定——格杀之权仅适用于罪人持火器、率众数十人抗捕,或捕者身陷必死之境。于应冲一方无火器、仅数人家丁,不符合格杀之要件,《大明律》之笼统规定,当依地方补充法细化适用,而非直接援引。被告法警所言‘口呼警告’,无任何证据佐证,目击者均证法警直接开铳,所谓‘警告’系凭空捏造。法警被围却未受伤,可见危险并非即刻,何来情急自卫?”
侯静雯侧耳细听,额头微微冒汗。
这些职业状师有些难缠。
他起身:“地方民法系《大明律》之补充,非替代,岂能以补充法否定根本法?‘格杀之权’本为捕者自保之权,若需限定‘火器、数十人’,则捕者身处险境时无以自保,有违立法本意。原告方一味苛责法警程序,却忽视于应冲拒捕之重罪,本末倒置。”
话虽如此,但侯静雯心知肚明,赵诚明治下各处,地方法是大于《大明律》的。
据说这地方法乃是赵家大小姐所定。
平心而论,地方法要比《大明律》完善的多。
但这时候,侯静雯只能强词夺理。
他看了一眼原告状师,心里一乐,明显原告状师不太清楚《大明律》与地方法的权重孰轻孰重。
此时轮到被告法警方状师发言:“现场为于氏居所,家丁熟稔地形,法警外乡人,虽未受伤,然已被棍棒逼近,再迟则必受伤害,此即为即刻危险。目击者多为于氏族人,证言偏袒原告,不足为信。”
第三方家丁方状师:“法警至居所时,确有出示捕令,但仅晃一眼即收起,未向于应冲宣读,家丁不知捕令真伪,方有迟疑。于应冲喝令抗捕,家丁不敢违抗,实属胁迫,恳请法庭明察。”
前两轮三方各有说辞。
已经让观众眼花缭乱。
属实精彩。
紧接着进行第三轮辩论。
原告状师:“本案核心非‘拒捕与否’,而在‘执法是否合法’,即便于应冲拒捕,法警亦需依程序执法,无程序则无法治,此为地方设法院、定民法之要义。各方证据已证武力使用过度,紧急避险不成立,被告方所有抗辩均无证据支撑,恳请法庭依法裁判,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侯静雯:“本县衙门认可执法程序有瑕,愿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然民事赔偿比例需依过失相抵调整,刑事部分需考量执法履职情节,恳请法庭平衡各方利益,勿苛责执法者。”
法警状师:“三名法警履职无大错,仅为情急之下的处置失当,恳请法庭从轻、减轻处罚,勿让执法者寒心。”
家丁状师:“家丁愿担责,唯求从宽,余无他言。”
三轮辩论完毕。
审判长凝视四方:“各方尚有新的辩词否?”
各方均答:“无。”
事情经过很简单。
无非是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纠错。
审判长宣告:“法庭辩论结束,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按原告、被告衙门、被告法警、第三人之顺序,每人限一刻钟内,直述核心意见,不得新增观点。”
于应冲他爹:“启禀合议庭,犬子虽有拒捕之过,然罪不至死,家丁更非死罪,法警一言不发即开铳,致我于氏家破人亡、家丁三人殒命,此仇此冤,唯求法庭公断。恳请判法警重罪、衙门认违法,足额赔偿死者、伤者损失,还犬子一个公道!”
他说法警打死人的时候,带上了家丁。
但说到“还公道”的时候,却只提他儿子一人。
这就很有意思。
侯静雯:“本县衙门愿依法庭判决承担相应责任,恳请考量《大明律》适用与执法履职情节,合理认定赔偿比例与刑事量刑,维护地方执法秩序。”
涉事法警:“小人等奉令抓捕,实非有意杀人,只因当时被围,情急之下方开铳,自知有错,恳请法庭从轻发落,小人等愿尽力赔偿死者家属,求原告方谅解。”
重伤家丁带伤上庭:“小人等无知协助抗捕,已悔不当初,恳请法庭开恩,免予牢狱之刑,余无他求。”
审判长点头:“进入法庭调解阶段,本阶段仅适用于民事赔偿部分,刑事定罪、行政违法认定均为法定裁判事项,不适用调解,各方明悉?”
各方均答:“明晰。”
审判长翻了翻卷宗,和左右法官商量一下:“今就本案民事赔偿部分组织调解,调解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则法院制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
本院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初步调解方案,供各方参考。
赔偿义务主体——文登县衙门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三名法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比例——因原告方存在妨害公务过错,依过失相抵原则,减轻被告方一成赔偿责任,被告方承担九成赔偿金额。
赔偿支付——衙门于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全部赔偿款,后可向三名法警追偿五成,法警分期支付衙门追偿款。
家丁罪责——对存活家丁仅判罚金,免于自由刑,罚金于五日内缴纳。”
然后将赔偿与罚金等给各方看。
原告方状师和于应冲他爹商议。
于应冲他爹看了赔偿金额后,瞪大眼睛:“这可是真的?”
状师无语:“众目睽睽,那还能有假?”
这状师得意非常。
他知道,此事之后,他要出名了。
他苟活四十余年,终于要发迹了。
可想而知,这法庭以后将门庭若市。
而状师在地方上的地位将极大提高。
而他,估摸着案子要接到手软。
状师内心狂呼:煊赫了,煊赫了……
侯静雯找到张榕。
张榕皱眉,不爽道:“为何认错?为何答应赔偿?凭什么?”
侯静雯慎重说:“自从如意房成立后,这地方上便不再是衙门一家独大。属下瞧的仔细,于氏状师虽是有恃无恐,但于氏却恓惶的很。这背后定然离不开如意房。再瞧关典吏,分明战战兢兢,丝毫不敢偏袒衙门,说明那如意房的刘主任盯着他呢。”
张榕深吸一口气。
他懂了。
这肯定是于清慧故意搞事情。
但他又觉得,于清慧不是那种袒护族人的人。
那个女人简直六亲不认。
难道这背后是官人的意思?
侯静雯又说:“若向法警追偿,必然寒了他们的心。九成赔偿比例便九成好了,衙门亦承担法警赔偿金。如今时代变了,如此不但让衙中各吏归心,亦可挽回民心。此次便算是认栽,张主簿以为如何?”
张榕冷声说:“那你看着办吧。”
于氏家丁那边就惨了。
于氏不愿意替他们承担罚金。
他们自己又拿不出罚金,无履行能力。
结果问题卡在于氏。
本来陪审团和观众还倾向于于氏。
这种百姓与衙门对抗的官司当中,百姓自然心向百姓本身。
当审判长宣告:“县衙愿做出赔偿,并替法警支付赔偿。但于氏家丁支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家丁罚金部分调解失败,书记员将调解过程与各方意见记录在案,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于氏家丁如丧考妣。
观众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