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的爱好可以有很多种,附庸风雅的一点的可以喜欢收集名家字画、前朝古董,新潮一些的可以飞去世界各地参加各种时装周,好动的也可以举办赛马或者游艇会,而冯家人的喜好就更偏向音乐艺术,比如组个合唱团。
当然,光是组个合唱团也没意思,有的意思的应该能让这个合唱团在各种大型的音乐会上亮相,就好比今晚这种场合,都是世界级的合唱团相聚于此,于是冯家上下对这一场演出都十分重视。
金晶在合唱团两三年,虽然也参加过不少有檔次的音乐会,但如此隆重的还是头一回,所以不免十分兴奋,尤其还瞥见大明星曾思琪和田欣也出现在观众席上,就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来张合影。
樊长安笑着让她矜持些,她还拉着樊长安躲在幕布后边,然后指着曾思琪坐的方向,恹恹说:“你看,都这会儿了,曾思琪旁边居然还空了一个位子,要是能让我坐到那儿就好了。”
樊长安望过去,见那曾思琪正与左边的田欣在细语,右边的确空出了一个位子,而看样子也不像是还有她们的伴没来。她不由得再往曾思琪右边多一些看过去,落座的是个年轻男人,应该是穿的浅灰色羊毛外套,因为隔得远,不太能看清长相,给人的感觉十分安静,像是稍稍不留神就会不自觉的把他掠过去。她觉得有些眼熟,所以多看了两眼。
金晶最是精怪,立马就把脑袋歪在樊长安肩颈处,笑嘻嘻说:“原来你也喜欢看帅哥啊!所以我就说我们还是有共同爱好的嘛!”
樊长安很快收回落在远处的目光:“看帅哥是你人生最大的爱好,我可不敢抢。”
金晶一边笑,一边又看向远处,惋惜道:“可惜离得有些远了,分辨度不够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种只可远观却经不起近看的帅哥。但这样看过去,他坐着的样子还是挺板儿的。”
樊长安抬手拍了拍金晶的脑门:“你要是觉得这个问题会缠绕在你心头,让你整夜无法入睡,等一会儿散场了,大可以守在某个出口,看有没有那个运气能与他来个擦肩而过。当然,你可以放心,关于这个小插曲,我是绝对不会向雷城提起的。”
金晶一听她提起雷城,立马就撅了嘴,说:“本来上次带你去吃饭是想请你亮着当电灯泡的,你倒好,居然只吃了人家半只鸡就倒戈了!害我以前看那么多小说裏女主角考验男主角的方法一个都没用上。现在成了人家女朋友,怕是以后也再用不上了。”
樊长安笑着说:“你要是现在后悔了,要不把雷城甩了,真的去出口和刚才看上的那个人来个偶遇,没准他见你如花似玉,动了桃花邪念,那你不就有机会把那些小说裏女主角考验男主角的方法都用上了吗?”
金晶“呸”了一声,作势要打樊长安。
冯昀昀正好从后臺走过来,见两人还在闹腾,不由得看着樊长安,插话道:“我妈说你头一回正儿八经带合唱团上臺表演,让我来后臺看看你,特意交代我一定要告诉你不用紧张,就算是弹错了,也没关系。可我看着你哪裏像是会紧张的样子呢?”
樊长安这段日子以来和冯昀昀的关系处的不错,说起话来并不太拘谨,笑着回答说:“我就是怕一会儿上了臺要紧张,所以赶紧活动活动筋骨。”
冯昀昀走到她面前,抬手帮她理了理额角那几缕散落下来的丝发,又定定看了她两眼,然后笑着说:“我原先老觉得头发是个碍事的,所以总把它们全部盘起来扎成个小包子固定在头上,我那个大胆些的秘书和我说这样不好看,我倒是从未放在心上过,可今日见你把头发这样盘着,才真正知道什么是相形见拙,看来明日是该去换个发型了。”
樊长安胆子也大起来,故意说:“昀姐弄什么样的发型,易先生都会喜欢的。”
冯昀昀含笑睨了她一眼:“我看你平日裏琴是没怎么练,光是磨这张嘴去了,一会儿要是弹错了,这个月的工资没收了请大家吃饭。”
樊长安故意愁着一张脸看冯昀昀。
剧院的工作人员急匆匆寻过来,见了樊长安在这儿,连忙催她:“这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还在这儿磨叽什么?”
樊长安接受批评的态度还是十分诚恳的,立马朝冯昀昀和金晶挥了挥小手,跟着工作人员小跑离开。
作为一个钢琴演奏者,紧张比不熟练谱子更致命,所以樊长安一直觉得自己的钢琴启蒙老师是个难得的人才。说是人才,并不单单只他的指法有多流畅,亦或是对音调有着怎么的感敏,而是他给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当你坐在臺上弹琴的时候,你只需要告诉自己的就是臺下所有的活物其实都是白菜变的。她那个时候还只有四岁,记性并不是太好,等日后想起这句话来,唯一记得的竟然是因为老师说活物都是白菜变得,所以她一直想很伸出脑袋去看看他们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变法儿。
当然,因为伸出脑袋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不认真,所以伸出去的脑袋没少被樊母揪回来,结果就是多加一个小时的练习。她小小年纪,该和同伴们玩耍的时间几乎全部都花在了练琴上,可想而知,她那个时候是十分讨厌家中那臺钢琴的。可樊母喜欢,樊母喜欢就意味着樊父也喜欢,同时意味着她在家中唯一会为她撑腰的人也倒戈了。
后来樊母去世,樊父问她还想不想弹琴,她二话没说就光是使劲儿摇头,于是琴房被闲置了大半个月。可人都是奇怪的,有人强制你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你可能恨透了那事,一旦没人强制了,又会忍不住有些想念手指在琴键上滑动的感觉。
所以从四岁到二十四岁,她整整弹了二十年的琴。
现在想来,是该谢谢樊母当初为她选择了钢琴,亦或者樊母在很早的以前就预知到了什么,所以将她投向艺术、投向音乐,至少不至于会被卷入风暴的中心。
就好比现在,她坐在剧院的舞臺上,所有的灯光聚焦在某处,耳边的琴声与歌声交融在一起,她唯一要做、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随着节拍在琴键上舞动。在这一刻,不会有人在意她究竟是樊长安,还是刘长安,连她自己也可以暂时忘却那些支离玻碎的过往,只需要沈浸在音乐之中。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小雨。
因为这雨来的突然,所以剧院出口许多人都是用手遮了脸和头就往停车场或是地铁站跑的,也有一些不愿意淋雨的,三三两两聚在门口说笑。
冯昀昀说要送樊长安回去,可因为不顺路,所以她找了金晶的男朋友雷城一会儿会过来接她们的由头推辞了过去。
金晶望着冯家的车缓缓驶入车流之中,横着两道眉毛质问樊长安:“雷城昨儿回了温州,你是指望他现在搭火箭来接我们吗?”
樊长安从随身的包裏掏出一把素色圆点小伞,一边在雨中撑开,一边拉着金晶的胳膊往剧院外走:“现在知道什么叫有备无患了吧?”
金晶随她走了一小段路,见她穿的长裙有些拖地沾上了水渍,连忙帮她拉起裙子,说:“走到地铁站,这裙子肯定要弄臟了,不如打车吧?”
她并不太在乎这个,腾出一只手把裙子往上拽着,说:“没事。”又补充道:“我爸说了,出门最好就是坐地铁。”
金晶一听她提樊父,便再没往下劝,等进了地铁站,两人又不是搭一条线,所以很快分道扬镳了。
已经过了十点,坐地铁的人并不太多,但因为下了雨的缘故,空气在如此密闭的空间裏显得十分黏稠。
樊长安坐在靠门的位置,从包裏掏出手机看,刚才一直在走着,并未註意到它响,显示上有七个未接来电和三条短信,都是同一个人,李崎。
她先是点开短信,第一条的内容是问她在哪儿,为什么不接电话,第二条是让她马上回电话,第三条李崎已经是很不满意了,直白的质问她是不是想独吞财产。
她望着手机屏幕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翻到通信录,准备给李崎回一个电话。
地铁刚巧到了站,她没註意身边的情况,手机拿着也不太稳,片刻之间就被人抢了去,等回过神来,又见另外有人从她身边匆匆追着刚才抢手机的那人而去。她连忙起身想要跟着追出去,可地铁的车门已经合上了,她只能使劲靠着玻璃门往某个方向看,却也只隐约看到一个穿着灰色羊毛外套的背影。
她以前在网上看过类似抢手机的视频,平日坐地铁也是十分註意的,只是刚才被李崎搅乱了心思,不留神自己就成了视频裏的主角,一时也只是呆呆站着。
旁边有个胖乎乎的大姐倒是十分的热心,一边把自己的手机掏出给地给她,一边安慰她说:“你别担心,我见有个小伙儿应该是帮你去追那个小偷了,你用我的手机拨一下自己的号码,没准小伙儿已经把手机追回来了。”
她觉得希望渺茫,但还是接受了胖大姐的好意,试着拨了自己的号码。响了好一阵也不见有人接听,她几乎要挂断了,那边才又突地接通了,是气喘吁吁的一声:“餵?”
她一颗心不由得惊了一下,而地铁高速运行发出的嘶嘶让她在突然之间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安稳感,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太真切,但又的的确确是从喉管裏发出来的,她说的是:“你好,我是手机的主人,请问你是?”
电话那头的人沈默了片刻才回答说:“你的手机已经追回来了,你在下一个站下车,我马上过去找你。”
她说了声好,然后挂断电话,把手机还给胖大姐。
胖大姐知道自己预测的没错,眉开眼笑的对她说:“你看,这个世界上的好人还是很多的。”
叶至曦后来想,如果那时他没有去帮樊长安追回那部手机,他们之间是不是就会一直如同两条平行线般的走下去?他所能看得见的只有舞臺上那个的樊长安,他所能听到的只有别人口中的樊长安。可如果真的是那样,那么所有的日子是不是都只能是淡淡的过,春天闻不见花香,冬天也不会感觉到寒冷?所幸的是,他迈出了那一步,虽然在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深思迈出去的这一步,对他,对樊长安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骗自己(7)
作者有话要说:叶至曦先生,乃绝对是我写过的最不会说漂亮话的男主角了,可是我真的越写越喜欢你了。
叶至曦走出地铁看到樊长安的时候,她正坐在休息椅上发呆。
大概是因为今晚发生的事情有些多,她看上去不太精神,像是在出神,发呆似的盯着某处,并未註意到地铁已经来了,地铁又要走了。
这样望过去,叶至曦觉得她的侧脸生的十分好看,但往日因为被齐肩的头发遮去了大半,所以像今晚这样把头发全都盘在了头上,整个轮廓都显露了出来,微微低着眉眼,衬着身上的长裙十分像童话故事裏的公主。
她真的是公主,以前在众人的眼裏她是,现在、未来在他眼裏她也是。就好像读书的时候,学校组织演英文话剧,她被选上演白雪公主。那时正值快要高考的那几日,大家都在紧张的备战中,他的心思却飞的老远,明澈拿了数学题问他,他也是好半天才推敲出结果。明澈是个放得极开的人,觉得在教室这么硬扛下去反而会影响发挥,所以趁着班主任不留神的空挡把他拉出了教室,说要找个地方放松放松。
只是学校就那么大,能放松的方法除了上操场跑两圈就是坐在小卖部吃根冰棍。明澈觉得这两者都没有新意,坐在大树下无聊发愁的时候正巧看见有几个人穿着戏服在面前晃来晃去。
结果他俩溜到礼堂看话剧排练,然后就看到了穿着蓬蓬裙的樊长安。
他自是知道樊长安有多好看,可明澈从未关註过这个和陆柏怡同岁的小姑娘,所以见到她装扮起来的样子十分惊奇的问:“那是樊长安吗?”
那当然是樊长安,只不过她还只有十五岁,虽然他那几个堂兄在他这个年纪早都谈了女朋友,可他总觉得她还小,他愿意等她长大,等她读完高中,再升到大学。可惜她高二就去了美国,他都来不及跟她正式道别,甚至连这个消息都是陆柏怡无意间说出来的。
现在想来,他终究是太过迟缓了,该冲动的年纪没冲动,等到通晓的事情多了,又看清了两家之间的隔阂,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如果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他大概也会安安心心在海拉尔,甚至更偏远的地方过一辈子,可樊家落败了,而樊家的败落,与他家族的强大是成了反比,纵然他回来了,也是再不敢轻易靠近她的。
叶至曦发了一会儿怔,握着手机的手不由得紧了一紧。其实有那么一瞬间,他有过把追回来的手机托旁人还给樊长安的想法,但这个念头也只是刚起来,樊长安就像是知晓了什么一般,蓦地抬头看向他这边。
他虽然为人低调,但从读书到参加工作,凡是需要他上场的,无论是在大礼堂代表毕业生致词,还是给上级检查组介绍工作,被千万双眼睛盯着对他而言都不是什么可紧张的事情。只是樊长安与那千万双眼睛的主人不一样,所以在这一刻,在樊长安缓缓走向他的这一刻,他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而且是在剧烈的跳动着。
樊长安刚才没有看清楚帮自己追手机的人长什么模样,只晓得是穿了件灰色的羊毛外套,身形和眼前这个男人很相像,可他见了她并未有什么行动,反而是站在原处未动,所以她只能主动走到他跟前,直到瞥见他手裏拿的是自己的手机,这才确定了下来。
这样近看,她一是觉得这男人身上的外套有些眼熟,二是觉得这男人的模样也有些眼熟,于是迅速在脑子裏搜索了一遍,恍然间记起他就是刚才音乐会上金晶念叨的帅哥,精神一下子振奋起来,几乎是笑着说:“原来是你啊。”
叶至曦惊了一下,原本就有些僵硬的表情这会儿更不自然起来。
樊长安哪裏晓得其中的缘由,还以为是自己突然欢快的态度吓到他了,于是忙解释:“刚才你去听音乐会了吧?是坐在曾思琪旁边?我有个同事她很喜欢曾思琪,所以刚才我们在后臺看大明星的时候看到你了。”
他又怔了一下,反应过来她指的‘原来是你’并不是认出他是叶至曦,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