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再少点吧,再少点,回到最开始,还活着,最好。孤独,但会更勇敢的。
卫小雅拼命说服自己,理智些,会有疏离感,但起码他们可以期待明天会更好。
对,在没有确定是否会百分百站在自己身边的时候按照逻辑,结果一定是否定。
只有当答案是否定,一切命题都将以最糟糕的印证下结束。
时光匆匆,当初亭亭玉立的大学生已经出落成雁,白绾卿依然会在休息日去朝阳街禅意咖啡馆的二楼画画。
因为谜底猜中,桐祯市市长兑现诺言,朝阳路上一百多家商铺的所属权全部转移到她名下。
白绾卿平时在银行总部大楼正规上班,周子蜜假期的时候就会到咖啡馆歇脚。
禅意咖啡馆被她改成了禅意画廊,馆内设计仍然保持原来的样子,只是不再卖咖啡,一楼画廊对外开放,摆的都是陈年旧画。
裏面卡座只有一桌两座,提供饮品和点心。
靠近前臺的后墻挂着一对弓箭,一袖筒十二支箭羽,是周子虚留下的。
画廊每天都有来往过路的人偶尔坐下。
裏有惆怅人生的,有独自庆生的,有合伙谈事的,也有亲密恩爱的。
这时候白绾卿一般就待在楼上,二楼的地板周子虚重新装修过,田裏一层隔音板将一楼任何稍大的声音隔断。
一上一下,紫檀木质的旋转楼梯仿佛连接的是两个世界。
每周五下去打扫一次,长假期或有事外出例外,昨天陪纪绒棠相亲时接到了白母的通知,她的护照办好了。
画廊门口的彩虹升起,白绾卿放下画笔,拿毛巾擦擦手下楼开门。
“妈妈。”
白母很忙,拿着两副手机,快步走来,“下午两点的飞机,行李收拾好了吧,我们该走了,葬礼可不该迟到,不礼貌。”
父辈上面有个表亲姑姑已经九十多,今年乳腺癌去世,听闻她生前最讨厌的事就是迟到,恰逢今天是他们白家十年祭祖。
那位是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辈,所以祭祖就破例在那位老人家的身生故裏去举办。
正说着,门还没进,过路的一个老太婆拄着拐杖走进来,上了年纪,眼皮耷拉着遮住了半只眼睛,手颤抖着,哆哆嗦嗦走到店门口。
冲着白母吆喝,“咦,怎么是女儿,你儿子呢?”
白母瞅了一眼,刚刚驶朝阳老街区的时候见过跟这位老奶奶衣服上一样的标志,好像是哪个敬老院。
猜她是认错人了,白母没有辩解,继续在包裏翻找自己的护照,头也不抬敷衍道:“在国外。”
老奶奶扯着咝咝啦啦的调儿,下巴朝天仰着脖子,“哦,搁外头嘞?”
白母的手一顿,楞了半秒。
老奶奶挥挥手,“去多久嘞?”
“不清楚。”
白母没了耐心,表现得变得非常不耐烦,老奶奶也自知别人没空搭理她,自讨没趣背着手拿着拐杖慢悠悠走了。
一楼卡座,白绾卿走到楼梯口,接过行李。
“没事,葬礼结束后我们再去看一下逸君哥。”
杨祝死后,白逸君被白绾卿劝说出国深造,他的理想和未来不只在桐桢市。
她的哥哥,值得更广阔的世界。
其实白逸君是从小寄养在白绾卿家的表哥。
表姨母自从白逸君调查奶粉事件出事后,刚丧夫的表姨母再遭刺激惊吓过度,整日在房子裏闭门不出,几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
突然有一天,看护她的保姆发现表姨母跑了出去。
那年白绾卿八岁,家族几乎所有人出动去找表姨母,没找到,逸君表哥又需要家属签字,派送出国做手术。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白绾卿被单独留在家裏,没人顾得上她。
所有人找了很久,最后是白父在表姨母为白逸君准备的婚房裏找到了她。
那时表姨母已经精神恍惚,多少不认人了。
考虑孩子的未来,身为长子的白父决定带白逸君去国外接受治疗,白母则在家裏照顾表姨母和白绾卿。
因为表姨母身边离不开人,白绾卿从那时起便被白母整日整夜一个人丢在家裏。
幼时跟杨祝发生的事白绾卿得不到一个正确的解释,日子久了,心灵和□□上的矛盾使得她患上了躁郁癥。
但她隐藏的很好,好到骗过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直到她再次看见杨祝。
白母回过头,突然想起什么,“对了,那家孩子,早年住我们家隔壁的那个,那小伙长得标志,你不就长得喜欢漂亮的,三观合的吗?你们大概可以在葬礼上碰见。”
“姓周”
“想什么呢,他只是走亲戚的,姓王,王润泽。”
不是他啊。
母亲察觉女儿的异常,望了一眼楼下的书,不知道那块地裏有没有藏着一封那个男孩的信,探头小心问道:“那个人的信,还有找到吗?”
白绾卿一楞,原来母亲一直都知道,可惜,白绾卿失落摇摇头,苦笑。
“看来他写来很久,我还以为是你大学时的追求者呢?”
白绾卿笑而不语,其实收到那个人后来寄的信最早是八岁,上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大家都还小,收到信时感觉很幸福,即便裏面只有一张超市的宣传菜品单。
信上只有她名字,没有署名,没有地址。
那时的她以为还会有信来,但是第二封迟到了十几年,直到她大学毕业后在咖啡馆打工时才再找到他的信,这次是手写信,与之前不同的,信有了署名:周子虚。
一样的信纸,有股黄果拦的幽香,字迹笔触正气有力,是标准的瘦金体。
只可惜,埋藏在那片花田下,等了十三年。
“戒指不错,我就说买黄金保值吧,对了,我虽然不催你结婚,但有合适的你还是要处处试试的。”
白绾卿应下。
“好。”
预约的车到了。
车子刚走,一位白金发的英国老者拄着拐杖缓缓走到咖啡店门口,用拐杖龙头敲了敲门,三下,没有回应,略有不悦。
摸着衣角想了想,从胸口口袋掏出眼镜夹戴在鼻梁上,仔细端详了门面,有告示,廊主有事外出,归期不定。
再读了两遍,发现问题,纸上没留联系方式,郝健拿出手机检索了一下,网上有一个电话号码,打过去,无人接听。
仔细看了一遍号码,发现很眼熟,跟自己手上信封正面附着的电话一模一样,是同一个人的联系电话。
难怪会打不通。
老者拍了拍口袋的信件,他是受邻居周太太之托,特地千裏迢迢从英国来到中国,为的就是告知收信人,以后都不会再有信了。
写信的是周太太在外求学的独子,周太太请他转达对方,寄信人在二十四岁生日前两个月,因病去世。
老者略感惋惜,当时收拾屋子的清洁工打电话让她去清理周家长子的物品。
那个男孩走之前囤积了一屋子的信。
因为绝大部分信件没有日期和寄件地址,所以她不好处理,只能叫来男孩的母亲,周太太没有把信的存在相告,是她的私心。
男孩的最后一封信还没写完,只有短短两行字,由于互换交流的学校的老宿舍搬迁,邮局取消了附近的寄件地址。
老者有个在那个校区当宿管的老朋友,是个老伙计,男孩曾摆脱他他那个老朋友帮忙寄信。
可老伙计老糊涂,直到寿终正寝前才交代这事给男孩的母亲,所以才有后面老伙计葬办礼时,这封未寄出的第十三万零一封信被转交由周太太。
周太太看过信的内容,于心不忍,还是决定亲手断了儿子的红尘牵挂。
兜兜转转,信被转交给他,听周太太说,距离上一封男孩亲手写信的已经过去了十三个月。
那封信是男孩在中国埋下的最后一封信。
十三个月,老者认为这不是一个吉利的数字,有谁还会等着一封迟到一年半载的信呢?
想来收信的是个姑娘,老者觉得这些年那位女士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这信还是算了,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老者纠结很久,最终选择把信折迭成小小的方块,塞进楼下西府海棠树下一个不起眼的树洞裏,树皮干煸裂缝,洞口的疙瘩厚厚结了一圈又一圈。
若不是盯着看,应该很难发现狭窄的洞口裏还有一件折迭的纸团,有缘无分,何必自扰呢。
能是否看到,就看命运的安排吧。
天空下起了雨,似乎在哭诉,信封被露水蘸湿。
露出最后一行字:百岁归,暖阳冬。
飞机即将起飞,请游客……
马上就要离开了,广播开始进行温馨提示,白绾卿靠着窗户,手掌撑着脑袋对着外面发呆,飞机窗倒影出额前的碎发安安静静的待在原地,冷不防肩膀被拍了一下,白绾卿吓了一跳,扭头看去。
“妈妈”
白绾卿有些诧异,还有点不解,母亲一向很讨厌吓人这个行为,认为这是极其不礼貌的举措。
“你那些信还是别放你房子裏了,找个时间我跟你爸把东西带回老房子吧。”
一封两封就算了,一屋子的信,摆放的还仔仔细细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给谁守节能,多渗人。
飞雁鸿书,情比山重。
可这毕竟是没有结果和后续的情意,再重也不能挡了活人的去路。
白母急了,“你要是真心喜欢他,那我们两家见一面也是可以商量,可他这么耗着你,这不是耗你的青春,是耗我们的命啊。”
“好。”
一个字,白绾卿看着母亲的欲言又止,低下头整理自己的衣领,调整好座椅,盖上毛毯闭目养神。
见女儿不想再说,只能作罢。
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不是传统守旧的女人,只是爱一个不会出现的人,那不是爱,是病。
过了许久,耳边传来一声轻嘆,“大概有一年多都没再来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