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上午九点,郡沙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旁听席上坐着十几个人。周明的父亲和妻子挤在第一排,脸上写满焦虑。李强的遗孀坐在另一侧,身边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李强的父亲。
朱慧坐在书记员席位,手指悬在键盘上方。
“全体起立。”
法警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
林正宇、黄罗生、老张从法官通道走出,在审判席落座。
“请坐。”
林正宇敲响法槌。
“郡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明涉嫌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他看向公诉席。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钱峰站起身,翻开手中的文件。
“郡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周明……”
他的声音沉稳有力,一字一句清晰地回荡在法庭里。
“……2012年12月5日22时许,被告人周明驾驶小型轿车,沿小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财政局门口十字路口时,被告人周明闯黄灯并超速行驶,与被害人李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李强倒地受伤,肇事后被告人周明逃逸……”
钱峰顿了顿,翻过一页。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周明为逃避责任,于2012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期间,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经剪辑处理的事故监控视频,配以'又一个碰瓷狗!看看公务员是怎么讹人的'等文字,对被害人李强进行造谣诽谤。该视频被大量转发,阅读量累计超过50万次。被害人李强因此遭受严重的社会负面评价,于2012年12月12日凌晨从其居住小区楼顶坠落身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自杀……”
他合上起诉书,抬起头。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明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林正宇点点头。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席上,周明穿着看守所的马甲,脸色苍白。他看了一眼身旁的邵天雄,然后开口。
“部分有异议。”
“哪些有异议?”
周明低下头,声音闷闷的。
“我承认开车撞了人。但那个视频……我只是说了实话,我没想过会这样……”
林正宇没有追问,转向辩护席。
“辩护人,有无补充意见?”
邵天雄站起身,西装笔挺,表情从容。
“审判长,我方对起诉书的定性有异议。”
他翻开手中的材料。
“第一,关于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确实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这一点我方不持异议。但需要指出的是,被害人李强的死亡结果与交通事故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李强在事故中仅受轻伤,其死亡原因是事后自杀,而非事故本身。”
他顿了顿。
“第二,关于寻衅滋事罪。我方认为,被告人发布视频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被告人只是表达了自己对事故的看法,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视频发布后的网络传播、评论,均系不特定第三人的自发行为,不能将其后果归咎于被告人。”
他抬起头,看向审判席。
“更重要的是,被害人李强的自杀是一个复杂的结果,涉及多种因素。据我方了解,李强生前曾与邻居发生过激烈冲突,情绪本就不稳定。将其自杀完全归因于被告人的一段视频,显然过于武断。”
林正宇的表情没有变化。
“辩护人的意见,合议庭已记录。”
他看向公诉席。
“下面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请公诉人出示证据。”
……
钱峰站起身,示意书记员播放第一段视频。
法庭的大屏幕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