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宇翻开卷宗下一页,目光扫过控辩双方。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他抬起头。
“公诉人先发表意见。”
钱峰站起身,整了整制服领口,声音沉稳。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吴子骞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他把手里的材料往前推了一点。
“第一,被害人王雪的陈述始终一致。从案发当晚的报警电话,到后续的询问笔录,再到今天的当庭证词,她的核心陈述从未改变,她一直在拒绝。”
他顿了一下。
“第二,体检报告显示,被害人身上存在拉扯、抓握、按压形成的伤痕。这些伤痕与被害人关于反抗过程的描述完全吻合。”
他把体检报告的复印件举起来。
“第三,被告人自己也承认,被害人当时说过不要,有过挣扎。”
他把目光转向被告席。
“被告人的辩解是:她不是真的拒绝。”
他冷笑一声。
“审判长,什么叫真的拒绝?难道被害人必须声嘶力竭地喊救命,必须拼死抵抗到遍体鳞伤,才算真的拒绝?”
他把材料放下,声音压低了几分。
“法律从来没有规定,性同意必须以激烈反抗来证明拒绝。被害人说了不要,这本身就是拒绝。被害人有挣扎动作,这本身就是反抗。”
他挺直身子。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子骞在明知被害人醉酒、意识模糊的情况下,无视被害人的口头拒绝和肢体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陈子杨站起身,声音不疾不徐。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对公诉人的意见有异议。”
他翻开手里的笔记本。
“首先,关于被害人的拒绝问题。”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法庭。
“公诉人说被害人说了不要。但我想请法庭注意,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同事关系,平时就有互动,据被告人陈述,双方在日常工作中互有好感。”
钱峰眉头一皱,正要开口。
“辩护人。”
林正宇的声音打断了他。
“请回到本案争议焦点。被告人与被害人平时是否互有好感,与案发当晚被害人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他把指尖点在卷宗上。
“请围绕案发当晚的事实发表意见。”
陈子杨愣了一下,随即点头。
“是,审判长。”
他翻到笔记本的下一页。
“那我换一个角度。公诉人说被害人说了不要,有挣扎。但辩护人想问:在没有明确、坚决拒绝的前提下,能否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具有强奸故意?”
他顿了一下。
“被告人的陈述是:她说不要,但语气不是很坚决。她有挣扎,但没有激烈反抗。被告人当时认为,这是一种欲拒还迎的表现,而不是真正的拒绝。”
钱峰猛地站起来。
“审判长!”
他的声音压着火气。
“辩护人的说法,是在为强奸犯开脱!什么叫欲拒还迎?什么叫语气不坚决?难道被害人必须跪在地上求饶,才算拒绝?”
“公诉人注意措辞。”
林正宇的法槌轻轻一敲。
“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他把目光转向陈子杨。
“辩护人,继续。”
陈子杨深吸一口气。
“审判长,辩护人想强调的是:性同意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亲密关系或熟人之间,同意与拒绝的表达方式,往往不是非黑即白的。”
他把笔记本合上。
“被告人与被害人是成年人,是同事,当晚一起喝酒、一起离开。在这种情境下,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意愿产生误判,是否就一定构成强奸?”
“辩护人。”
林正宇再次打断他。
“你刚才说的成年人、同事、一起喝酒,这些都是背景信息。本庭需要你回答的是:案发当晚,被害人是否明确表示了拒绝?被告人是否无视了这种拒绝?”
他把卷宗翻到被告人供述那一页。
“被告人自己承认,被害人说过不要,有过挣扎。这一点,双方没有争议。”
他抬起头。
“争议在于:这种不要和挣扎,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拒绝。请辩护人就这一点发表意见。”
陈子杨沉默了两秒。
“审判长,辩护人认为,单纯的不要和轻微挣扎,在特定情境下,不一定构成明确拒绝。”
他的声音有些干涩。
“被告人与被害人之前有过暧昧互动,被告人主观上认为双方是两情相悦。在这种心理预期下,他对被害人的不要产生了误解。”
钱峰冷笑一声。
“辩护人的意思是,只要被告人主观上觉得对方喜欢自己,就可以无视对方的拒绝?”
他站起身,声音压抑不住愤怒。
“那我问辩护人:被害人身上的伤痕是怎么来的?是两情相悦留下的?”
陈子杨的脸色变了。
“公诉人曲解了辩护人的意思……”
“双方注意。”
林正宇的法槌又敲了一下,声音威严。
“法庭辩论,不是吵架。请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就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他把目光在控辩双方脸上扫过。
“本庭再次明确: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被害人是否同意发生性关系。请双方就这一问题,结合证据,发表意见。”
他顿了一下。
“不要扯到其他地方去。”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钱峰深吸一口气,重新整理思路。
“审判长,公诉人的意见很明确。”
他把体检报告再次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