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上午九点整,郡沙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林正宇敲响法槌。
“郡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明涉嫌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他翻开面前的材料。
“休庭期间,合议庭依职权对辩方提交的《网络舆情分析报告》进行了补充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向控辩双方通报。”
他看向朱慧,示意播放第一份材料。
大屏幕亮起来,显示的是一份技术说明文件。
“根据市网信办技术部门的核查,”林正宇念道,“辩方提交的《网络舆情分析报告》由鼎盛新媒体工作室制作。该机构不具备独立第三方评估资质,其主营业务为网络推广、舆情公关等商业服务。”
邵天雄的脸色微微一变。
林正宇继续说:“经调取该机构的内部系统备份,发现涉案帖子的多个发布账号由该机构员工统一运维管理。换言之,这份报告的数据来源和分析对象,本身就是该机构参与制作的内容。”
他放下材料,目光扫过辩护席。
“综上,合议庭认定:辩方提交的《网络舆情分析报告》不具备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能作为认定'网络讨论属于正常舆论范畴'的依据。”
邵天雄站起身,脸上勉强维持着镇定。
“审判长,我方对这一认定有异议。鼎盛新媒体工作室是正规注册的商业机构,其制作的报告——”
“辩护人,”林正宇打断他,“合议庭的认定是基于客观的技术调查,而非主观推断。如果辩方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庭后书面提出。”
他顿了顿。
“现在继续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就补充调查情况发表意见。”
钱峰站起身,语气沉稳。
“公诉人认为,合议庭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印证了本案的一个核心事实。”
他走到法庭中央,面向审判席。
“被告人周明发布的视频,不是普通网民的自发表达,而是有目的、有组织的舆论攻击行为。”
他拿起一份材料。
“请法庭注意以下事实:被告人明明掌握完整的监控视频,却故意只截取被害人倒地的片段;被告人明明知道自己闯黄灯超速,却用'碰瓷狗'这样的侮辱性字眼来定性被害人。”
钱峰的声音沉了下去。
“这不是什么'自我澄清',这是蓄意的诽谤。被告人利用煽动性的文字,刻意制造对立情绪,将舆论的怒火引向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他顿了顿。
“而最终的结果,我们都已经看到了。”
……
林正宇敲了敲法槌。
“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钱峰整理了一下材料,开口道: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认为,本案应当数罪并罚。”
他的声音清晰有力。
“第一,关于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周明闯黄灯、超速行驶、肇事后逃逸,这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本人也无异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关于寻衅滋事罪。”
钱峰抬起头,目光扫过法庭。
“公诉人要特别强调一点:被告人发布不实视频的行为,与交通肇事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应当分别评价。”
他走到被告席前。
“交通肇事导致的是被害人的身体伤害,右胫骨骨折,轻伤一级。这个伤害是可以愈合的,是可以恢复的。”
他顿了顿,声音低沉下来。
“但被告人发布不实视频导致的,是被害人的名誉伤害、人格伤害、精神伤害。这种伤害无法量化,却同样致命。”
钱峰转身面向审判席。
“被害人李强因为那段视频,被扣上'碰瓷狗'的帽子,被人肉搜索,最终,他选择从楼顶跳下。”
“这不是自然死亡,不是意外死亡,而是被舆论活活逼死。”
他的声音加重了。
“如果我们把这两种伤害混为一谈,用一个交通肇事罪一笔带过,那就等于告诉所有人:在网上造谣诽谤、煽动网暴,是不需要单独承担刑事责任的。”
“这不是法律应有的态度。”
……
邵天雄站起身,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审判长,辩护人有话要说。”
林正宇点点头:“请。”
邵天雄整理了一下思绪,开口道:
“公诉人把被告人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网暴凶手,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他走到法庭中央。
“被告人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他在一场交通事故中犯了错,承认了责任,愿意赔偿。但被害人一方狮子大开口,让他难以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他发布了一段视频,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有什么错?”
邵天雄的语气变得激昂起来。
“公诉人说这是'蓄意诽谤',但被告人当时并不知道被害人会自杀。他只是说了几句气话,发了一段视频。至于后面网友怎么评论、怎么转发、怎么人肉,那是网友的行为,不是被告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