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诸神门向东,君临这座城市就像逐层递高的阶梯,一层层向上攀登。君临的地势就是如此,依丘而建,四周被拥堵的高墙和院宅簇拥,远看是咆哮的红色,像是坦格利安家的巨龙在喷射龙焰。
红堡下的灰色民房就像跳蚤窝最流行的褐汤一样,大片油脂状的平顶漂浮,偶尔点缀着些许蔬菜,妓女、裁缝,还有缺钱的佣兵都有在里面讨饭吃的经历。
安达·罗伊斯衔着树叶,感受口腔传来的苦涩,他躺在马背上,用犀牛皮做的马袋包当作后枕,数着君临城上空盘旋的鸟,只不过他分不清那是麻雀、大雁还是混迹在明月山脉的灰背隼。
冬天到了,他亲眼看见农民把最后一波粮食收进粮仓,便跟随领主的传令官,进入贵族辖内的林地合法地砍柴、围猎,以收集过冬用的毛皮、木柴,亦或是兽肉。
可惜他们生错了地方,多数王领的贵族被允许前往御林,而这里,按照铁王座划定的地界,这里多数是有产骑士,至多允许在黑水河两岸狩猎。
因为没有足够人手,安达自己也收到了许多贵族的请求,帮助收集物资,以保证驻军的大部分后勤为补偿。
橙色的旗帜宛如风暴地赤红山脉的红色裸岩,一队队人马汇合在一起,沿着黑水河一路向北纵马前进。
“安达爵士,”侍从拄着矛,牵着缰绳,指着河对岸的林地,“有一队人,看样子像是绕过了我们的斥候。”
安达坐起身,接过侍从递来的骑士长矛,凝神眺望侍从所指的远处。
四个,五个,不,六、七、八,十个着甲士兵,踉跄地从草丛里走了出来,为首的几人背弓持剑,警惕地望向四周,后面几个相互搀扶着,明显负着伤,甚至有人还断了条腿,看起来像是战败溃逃。
这在战争年代,相互之间不抛不弃可真不容易,安达心想。
“吩咐后队,左右包抄,围住他们。”他下令。
侍从应了声是,便只身钻入身后的林地。
安达轻拉缰绳,战马一声不吭,悄无声息地转到一旁橡树的阴影中,他待在马背上,透过树叶的缝隙看向对方。
为首的士兵脱下胸甲,把渗了臭汗的亚麻衬衫透了透气,他把箭袋放下,数了数箭矢的数量,压低声音对身后人说:“已经看到君临了,但不要放松警惕,尽管这里很安全。”
“刚刚为什么不去找谷地人帮忙?”身后的人不解。
为首士兵皱起眉,“你怎么知道那是谷地士兵?”
“看旗帜啊,蠢货,那一看就知道是林德利家族的旗帜!”
“胡扯,别跟我废话,我根本不认识什么林德利家族,”为首的人喘着粗气,掏出匕首,把箭矢压在石头上,尝试削得再锋利些,“关于谷地,我只知道罗伊斯家族,他们的徽章是只展翅的银色老鹰,知道我是怎么记得吗,因为他们的封君,鹰巢城的旗帜就是头老鹰,”他啐了口唾沫,嘴角不屑地撇过去,“怎么可能是一堆难看的卵石,难道林德利家族是堆卵蛋吗?!”
“闭嘴吧你......”
“哼!”为首士兵转过头,已经拉长了脸,在脸上写满鄙夷,“你这个人能认得出的家族徽章还不如我半根手指......咦?哎!”
“哎哎哎,再哎。”安达·罗伊斯的褐色长矛指着士兵的喉咙,他在一旁听了半晌,最终忍无可忍地站出来,侍从走上前去,用护肘狠狠敲了士兵的面门,后者惨叫一声倒地。
“我的鼻子?它断了!断了!”
“再嚷嚷断的就不只是鼻子了,蠢货!”侍从朝着他的脸用力啐了一口。
数十位步兵把这十个散兵游勇包围起来,安达这才能仔细看出他们的样貌和着装。
残破的披风即便沾了大片污泥和绿藓,但依稀还能看出是黑色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