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戬独自一人坐在真君神殿里,虽然闭着眼睛,可却掩饰不住周身上下流露出的疲倦。刚刚那场战斗是不足以使他疲倦的,只不过,他真正累的,是心。
明明可以做到的,杀掉刘彦昌和那个孽障,永绝后患。可是最后还是没狠下心来,纵容了那对父子离开,甚至阻止了哮天犬的追踪,他深知,只要哮天犬出动,那两个凡人是无论如何也逃不脱的。可是他妹妹的儿子望向他那一眼,却让他原本就不那么冷硬的心变得更加不坚定,那可是他的亲外甥啊。他觉得很累,作为司法天神,他徇私了,然而作为哥哥,他又太无情。长叹一声,道一句罢了。他只好骗三妹说刘彦昌和刘沉香都死了,绝了她的心思,然后侥幸着那两个凡人能混迹人世,平平凡凡地了此余生。
刘彦昌遭遇了此番巨变,很是颓靡了一阵子,终日里借酒消愁。沉香能理解他,没有人可以在这样的打击下完好的活着。但是刘彦昌很快就重新振作了起来,为了他和三圣母共同的孩子,他需要振作,更何况现在他有两个孩子要管了。
那个所谓的第二个孩子,是刘彦昌在逃离华山的路上捡到的,比沉香大不了多少。彼时,那个男孩正坐在碎石中一对夫妻的尸体旁啼哭,想来是受那华山一役的战火波及。刘彦昌自诩君子,浩然正气,兼有读书人的风骨,愧疚之余自是不忍将那男孩独自丢弃在荒山野岭,遂一并带走了。
那男孩虽然年幼,但是年近两岁,已经能说些简单的词语。几番询问下,刘彦昌终于知道了那孩子姓郑,家住的离华山极近,大抵是华山北面的郑县吧。不过名字还是不得而知,他便擅自做主,取名唤作“檀香”。
沉香刚听到这个名字时,颇有些惊讶,好歹父亲是个学问不错的读书人,怎么取名总是这么没品。彼时他还不知道原来父母是以香定情的,如果他有兄弟姐妹四个的话,“沉檀龙麝”就都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