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母亲让他来散心,七天都没有简达随的痕迹,当时所有人都告诉他简达随死了。
元轩告诉自己不可能,因为他没有允许简达随死。平日裏对简达随最严肃的是他,最凶的也是他,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心中有了情意从来不会诉诸于口,反而会对对方越来越严肃,要求越来越严格。简达随在他的手上被调|教的一点土气都没有了,成为了当时歌坛近乎神的存在。
然而这一切都成了浮云,那个人离开的悄无声息,元轩坚持认为对方没有去雕题岛,捕捞六天全无所获,大海最温柔也最残忍,他广阔,容得下一切,但一旦消息在海中,找到的希望则微乎其微。
之后元轩有些陷入了臆想,元母当时正在雾都,便让自己的宝贝独子来雾都,元轩不肯,奈何元母再三恳求,这才无奈前来陪母亲,谁知道直接把元轩带到了心理医生面前,元轩说自己没病,直接跑了出来,吕清也跟了过来。
没错,吕清又跟了过来。
之前来英格兰的时候借口说很久没有见元伯母了,当时他的腿有些起色,医生也说这边的气候更适合,元父心想两个孩子可以相互照顾,所以也就安排两人前来,正好让吕清劝一劝元轩,一起长大的总是有话说的。
吕清如果想要说服哪个人,基本没有不成功的,他舌头灿入莲花,说的天花乱坠,元父被他哄得什么都听,心想这人当时还保护了儿子一把,被吕清打动,吕清心裏暗自高兴,心想再把元母给打动,以后的事情,还不是轻而易举?
元轩往窗外看了一眼,一个身影从车旁晃过。
车继续前行,人影往后走,走向相反的方向。
元轩无端觉得那个身影有些熟悉,他直接开口喊,“停车!”
“先生,外边下雨了。”司机往窗外看了一眼,扭头看后座的元轩。
“我说停车。”元轩重覆了一遍。
司机把车速减了下来,元轩没有等车停下来,直接开门下车,往反方向走去。
吕清从包裏找到伞撑着,一瘸一拐的追着元轩,“阿轩你等等,你这样淋着会感冒的!”
元轩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冒着雨往前追,步伐加快。
吕清心裏满是苦涩,他和医生的约定是这次只恢覆一半,用来博取元家人的同意,元父元母看他都是一脸温柔,除了元轩还是和从前一样不近人情,对身边的人冷酷的跟冰雪女王一样。
他走了几步,佯作地上滑,腿脚不便,摔了一跤。
“啊哟——”吕清痛苦的大叫,叫的声音大小刚好能让元轩听到,而不显得刻意。
元轩果然停下了脚步,走回来扶他起来,吕清手拉着元轩的手,做出旁观者一看就是深情款款的姿态,“麻烦你了。”
“下雨了你不方便,回车裏去吧。”元轩声音清冷,“我只是出来走走。”
吕清心想鬼才信你只是想要出来走走,出来随便走走需要冒着雨吗,一定是有什么引起了你的註意。
他间接设计死了简达随,心中有鬼,再说他也没有见到简达随的尸体,开始怀疑那天简达随到底是不是真的死了,现在元轩又是这副样子,如果找到一个和简达随几分相像的领回去,他岂不是白用功了?
“我脚好像扭住了,”吕清一脸痛苦,“膝盖好痛,我觉得要错位了。”
元轩轻声嘆了口气,“我扶你回去吧。”他虽然是面冷,但心肠又不是铁石做的,自然也知道要对人好一些,吕清当时扑过来的时候他还吓了一跳,这份情他不想领,但最后又不得不承下来,他至今未曾亏欠过谁,所以每逢吕清要求什么的时候,他不得不做。
两人往回走的时候阮疏从巷子口探出身子,看着背影,心中痛苦。
他没有听清前面的话语,然而后面元轩的温柔不是假的,那些温柔从来不是对他的。
何必如此狠心?当年也是简达随一心追的元轩,元轩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两人耗着,简达随以为那是答应,一心欢喜,本来他追的也辛苦,以为自己是一厢情愿,而中间的吻是元轩同意了。
而现在看来,那真的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只有陷入苦苦单相思的人才知道求而不得的痛苦,他解读错了对方的意思,落得这个下场。
而那个元轩身边的人就是间接害死他的人,元轩约自己到雕题岛,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心态,看笑话吗?让他知难而退?
海啸的水太冰凉也太沈重了,这些应该是那些害死他的人承担的。
他踏出一步想要说一句你好,将这对狗男男吓一跳,却知道现在远远不是报覆的好时机,他前被人追捕,后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人去报覆看起来都太卑微,真正可以让这些人收到打击的便是把他们的一切都剥夺,尝一下一无所有的滋味。
活着比死更困难,一无所有的活着当然比一无所有的死更让人煎熬。
简达随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你是阮疏。
元轩把吕清塞进车裏,让他好好在车裏带着,他拿着伞又折回,走了两步,跨进旁边的巷子。
阮疏早就躲好了地方,他不想看到元轩,怕忍不住现在直接掏出枪弄的鱼死网破的下场,过去多爱死之后就有多恨,恨的咬牙切齿,把对方的血饮干凈,不死不休。
他更恨的是吕清,但他不想喝吕清的血。
一个字:臟。
两个字:太臟。
阮疏的手腕越来越疼,雨下的越来越大,打湿了衣服,他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这时候贴在身上微显透明,他不知道自己看起来多诱人,略欧化的面容,挺拔的身姿,修长的手指,看起来略显纤细的手腕,这一切都使得他给人优雅的印象,眼神是琥珀色,黑色的头发柔软的贴在额头。
两人靠的最近的时候只有一墻之隔,元轩轻声问一句:
“是你吗?”
阮疏任由雨水打湿着他的脸颊,他呼吸很轻,怕把一墻之隔的人惊动了。
元轩的伞落在了地上,他沿着墻壁往前走,阮疏心中有声音说着:停下,停下。
我不想与你现在不死不休,如果我的死能让你难过这么一天,我就会很开心。
元轩再继续往前几步,就会发现那边有道缝隙,可以容一个人进去,但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
阮疏发现元轩的手机铃声换掉了,不再是从前两人在录音室录的歌了。
《over
the
rainbow》当初一炮走红的专辑,如今已经成了回忆,而有些回忆就像灰尘,阳光下你看的到它,但沈淀到了桌子上,吹一吹,就没了。
“妈妈,什么事情?”元轩声音中有一丝无奈。
手机裏传来的声音太小,被雨声覆盖。
“我没事。”
有车路过,溅起的水声把元轩说话的声音给覆盖了,元轩说话就是清冷,声音不大,但就是有让人害怕的能力。
车一声鸣笛,阮疏这次听到了元轩离开的脚步声。
作者有话要说:
bug轻拍啊,看文图个轻松。
☆、菲利普
阮疏心底放松,他靠在墻上,看着自己的手腕,或许是刚才的动作太大,结痂的地方裂开,又流血了,沾到了白衬衫的衣袖上,像是雨中开放的梅花。
不,梅花都是雪地开放的。
阮疏等了十分钟,确定人走了,从墻后走出来,继续向前。
他步子很急,然而还是赶不上车的速度,艾弗裏用了最笨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他把周围一圈都布置了人手,地毯式搜寻。阮疏再一次看到熟悉的黑色车辆,还有没有找到钥匙开锁,手背在后边的艾弗裏,决定赌一把,闪进了旁边一栋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院落。
老天是庇佑他的,这扇门之后没有人,而是长长的走廊,阮疏疾步走过,走廊的尽头是楼梯,楼梯旁边有一扇小门。
是上楼还是直接躲进这扇小门裏?
阮疏的选择改变了他的人生,他推开这扇小门进去,遇见了改变他一生的人。
本以为这应该是一间小型的杂货屋,谁知道进去之后别有洞天。
阮疏对这裏的第一印象就是凌乱,但定睛一看便发现,虽然东西很多,但分类很明显,他的面前是一排又一排的服装,他从中间走过,发现每个架子上的衣服都不同,准确的说是牌子不同,从奢侈品如channel、armani、prada到中产阶级的选择h&m等应有尽有,如果他没有记错,这应该是最新款。
杂货屋有点昏黄,阮疏瞇着眼睛往前走,想要找个地方偷偷躲一下。他现在又累又渴又饿,觉得头很晕,躺着的时间太长,身体就会虚,加上逃了这么久,又淋了雨,可能是低烧了。
灯光“啪”的一声打开,聚光灯照在阮疏身上,阮疏停下了脚步。
不问自取是谓贼,不告而入是谓……
“你是谁?”角落裏站起来一个人,一口流利的伦敦腔,他站起来的时候顺手捞起了桌子上的墨镜,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是黑色,黑色的西装上衣黑色的西裤,鞋子看不清,但按照惯性定律应该也是黑色的。
像是教父,但这人头发是白色的,这使得他看起来威严,但并不显老。
“抱歉,我……”阮疏想要解释一下,顺便问能不能在这裏休息一会儿,这时候就听到对方的下一句话:
“take
off。”
阮疏:“……”他刚出虎穴,难道又入了狼窝?
确定这裏不是什么高檔会所,他进来的时候还专门挑了一个看起来不起眼的门进来的!
阮疏脚步往后退了一步,对方移开椅子,箭步走过来,瞇着眼睛打量阮疏,“你是中国人?”
他又仔细打量了一下,“混血,perfect身材,路易斯这次找的人不错,终于不再像以前一样离谱了,他终于带着脑袋出去了一次。”
阮疏听到这裏已经知道对方是做什么的了,“你是服装设计师?”
墨镜男顿了一下,“你不知道我是谁?”
阮疏心想我为什么要知道你是谁,我是fbi调查员or人口普查局吗?
阮疏身高一米八八,站在墨镜男身边,墨镜男竟然丝毫不逊色。
“埃尔文·菲利普,职业设计师,非职业摄影师。”菲利普伸出手,“欢迎,你还没有做自我介绍。”
阮疏心中一动,这人大概是误会了什么,是把自己当成模特了吗?
门铃声响起,阮疏心中一紧。
菲利普看到他的眼神,有些玩味。然而被墨镜阻挡,阮疏没有看到他的眼神,有些拘谨的站着,本来准备好的说辞在门铃响的那一刻全部忘光了,因为这一刻说完下一刻必然会被揭穿,只要洛克家族的保镖们拿着照片一问,什么都曝光了。
“我叫阮疏。”
“脱。”菲利普再次开口,目光没有停留在阮疏身上,反而把目光放向了一架又一架的衣服上。
最后抽出一件纪梵希经典款,扔给阮疏,“试一试。”
门铃还在响,有人从楼上下来,菲利普脸色不变,“我想你换衣服的速度需要快一点。”
阮疏手放在自己白衬衫的最上面一个纽扣,菲利普丝毫没有避嫌的意思,“你在这裏,我怎么换?”
菲利普眼睛中闪过一丝惊异,“难道我在这裏你就换不了了吗?那以后可是糟糕了。”
门外似乎有对话的声音,阮疏听到声音之后如惊弓之鸟,他几乎是暴力的扯开了自己的衬衫,然后褪下裤子,枪放在了衣架上,被菲利普收走的时候阮疏还犹豫了一下。
“听我的。”菲利普扬了扬眉,将手枪顺利的收到了自己的口袋中。
虽然对方看起来像是黑涩会教父,但这样的造型反而让阮疏觉得对方毫无恶意,因为其气场之强大,更因为两人没有利益冲突,他有的,对方都有。
这一屋子衣服和对方的气度足以证明。
阮疏第二次当着人的面换衣服,第一个人是元轩。
想到这裏的时候他不禁顿了一下,菲利普把毛巾扔给他,“擦干。”
阮疏伸手拿衣服的时候菲利普直接递给他,两人手指接触,菲利普的手指上带着很多戒指,阮疏楞了一下,发现递给自己的是女装,不由得大窘,一脸“你这是搞错了吧”的表情。菲利普指了指门外,然后阮疏穿衣服的速度就变得很快了。
削肩立领黑色收腰小礼服,当年纪梵希专为赫本设计,小立领设计,为了遮住赫本的细锁骨,削肩以露出赫本完美的肩膀。
而现在穿在阮疏身上,恰好遮盖了他作为男性的一字锁骨,阮疏肩膀宽窄正好,全身皮肤毫无瑕疵,身高腿长,头发长短刚好,将这一小礼服衬托的更是异样的完美。
纪梵希的理念就是瘦就是瘦就是瘦,所以当年赫本因为瘦而将这一款演绎的完美,因为赫本的锁骨偏细,所以赫本本人的衣服很多设计都掩盖了锁骨,但也因为她的妆容,反而和衣服相得益彰。
让人无法遗忘的美人不一定是天生完美无缺,美是一种心理的鉴赏,是一种愉悦和舒服,协调到极致,那么就是美的。
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阮疏的心也有些紧张,他匆忙中选择了这一处,结局到底是解脱,还是被身后的人带走,这是一个未解的题。
重生已经是一个金手指了,老天没有给他第二个外挂,之后的事情都需要他去改变。
菲利普拉起他的手,一个滑步,靠近工作用的桌子,从那中间一层挂着的头饰,给他选择了一个钻石皇冠,把阮疏按在座椅中,将皇冠放在他头上,“不要动。”
阮疏立刻坐的笔直,背对着门口,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