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镜月已经绕到他这边,替他拉开了车门,动作带着不容置疑的优雅,“你这身行头,功能性勉强够,但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带这样的你去装我男朋友太掉价了,到了地方,不会有人信的。”
“我这衣服还行吧。”路明非话说的有点勉强,抬头看了看李镜月的行头,两个人确实不像那么回事,主要是平常和零一起的时候,他们两个人都不怎么看重这方面的事情,衣服对他们而言只有穿的功能,没有显摆的效用。
当然,也有可能是路明非太迟钝了,对衣装搭配这方面的事情并不感冒。(路明非和零在卡塞尔学院的大部分时间都会选择穿校服)
“我和李镜月去买套演戏用的衣服。”路明非低头发短信。
“报备完了吗?报备完了我们就出发?”李镜月看路明非低头划拉屏幕,只用半秒的时间就猜到这家伙在干嘛了。
“出发吧。”路明非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对路明非而言,是一场混合着疲惫、错愕和偶尔一丝好笑的风暴。
李镜月就像一个精准高效的“衣品风暴眼”,拖着路明非席卷了一个又一个顶级男装品牌店。Giorgio Armani、Tom Ford、Brunello Cucinelli、Dunhill、Saint Laurent……店铺的灯光亮得晃眼,导购殷勤备至,空气中弥漫着混合着皮革、羊毛和高级香氛的昂贵气味。
“试试这件。”
李镜月手指一点,一件剪裁完美的深灰色羊毛混纺西装外套就被递到路明非面前。“裤子太垮,换那条。”冷酷的一瞥就否决了刚上身的一条修身款。
“衬衫领型不行!解开两颗扣子看看...”
“不行,太刻意。换那件小立领的深蓝。”
“鞋子!那双!对,纯牛皮切尔西靴,别穿系带的,麻烦!”
“……”
路明非像一个被操纵的高档换装玩偶,在李镜月的指令下,在试衣间进进出出。每次出来,迎接他的不是赞许,而是李镜月挑剔的目光和几乎瞬间就会下达的“换掉”指令。
十几家店转下来,路明非身上已经换过不下二十套搭配。
李镜月的标准极其苛刻,不能太过正式显得古板,不能太过花哨显得轻浮,剪裁必须利落流畅,质地必须上乘自然,颜色必须协调耐看,最重要的是,必须“顺她的眼”。
路明非最初的无奈渐渐化作一种旁观者的麻木和隐隐的乐子人精神,他看着这位李家大小姐皱眉、摇头、偶尔眼睛微微亮起随即又暗淡下去……这比看什么大秀都有意思。
终于,在一家主打低调奢华和现代剪裁的店铺里,李镜月看着路明非穿着一条炭黑色微喇西裤,搭配一件同样炭灰色但纹理不同的羊绒混纺飞行员夹克,内搭一件藏青色圆领精纺羊毛衫时,她环抱双臂,歪着头打量了足足一分钟。
路明非安静地站着,任由她审视。这身搭配意外地舒适,线条利落又带着点慵懒的随性,和他偏瘦但挺拔的身形很搭。
“袜子换掉,深灰色羊绒短袜。”李镜月最终开口,指着一双袜子,然后目光扫过旁边的鞋子陈列架,“还有…那双做旧皮面的德比靴。”
换装完毕。
李镜月又绕着路明非转了一圈,视线反复在他身上和自己身上扫过。
此刻的李镜月,依旧穿着她的黑色紧身皮裤和立领衬衫,外面披上了一件和路明非夹克颜色相近但材质是柔韧小羊皮的短外套,颈间的丝巾也换成了沉稳的藏青色暗纹款。她脚上也是做工精良的短靴。
乍一看,两人都是炭黑、藏青、质感皮革的色系,风格都偏向于“利落工装都市风”,视觉效果颇为协调和谐,像是有商有量的情侣出游装。
但细品之下,
路明非:裤型略微复古的微喇,飞行员夹克,内搭羊毛衫,做旧德比靴。
李镜月:紧身皮裤,羊皮短外套,尖头短靴。
材质、剪裁的细微差异将风格引向截然不同的方向:一个更偏向于内敛、实用的功能性帅酷;另一个则锋芒毕露,将精致与强硬融合。
情侣装?不,更像是一对审美趣味达到共识、但风格坚持自我的好兄弟,只不过其中一个是美得惊心动魄的“兄弟”。
李镜月终于露出了一个真心实意的、带着点成就感的笑容,“嗯,这还差不多。就这套了,包括袜子鞋子,都包起来。”她对导购干脆利落地吩咐。
路明非看了看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再想想刚进商场时的那身行头,也不得不承认,李大小姐的眼光确实毒辣,这身衣服比他自己瞎捣鼓的强太多,穿着也很舒服。
两人随后又进了一家女装店,李镜月给自己飞速补了两件单品,然后像战斗收尾一般,指挥着店员们将大大小小数个精致的购物袋塞进了布加迪虽然宽敞但依然显得有些拥挤的前备箱。
当路明非重新坐进副驾,扣好安全带,车载时钟已经逼近上午11点。
李镜月看了一眼时间,墨镜重新架上鼻梁,嘴角紧抿,方向盘一打,布加迪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射出地库,汇入了午前更加拥挤的车流。
布加迪在车流中灵活穿梭,巨大的动力使其每一次变道都显得霸道而高效,李镜月开车的风格和她购物时一样精准而具有压迫感,毫不拖泥带水。
而另一边的路明非摸了摸身上羊绒混纺的舒适触感,偏头看向车载监控摄像头,在心里低语,
“这样,应该就能骗过一批人,觉得我和李镜月关系进展飞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