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来,便会大大提升百姓耕作养田的积极性。
再往下看。
百姓到了应该纳赋的年龄,就由国家配给土地。
六十免税。
死了以后,土地再次收归国有,以待将来重新分配给新生丁口,若是战死,则其家保留其地。
对于合法拥有的奴婢和耕牛,根据每年具体的拥有数量,决定是还田还是受田。
初次受田者,男子俱给二十亩桑田专门种桑,须种桑四十株。
这部分土地可以世代经营,即使身死也不用再缴回官府。
每户在此基础上,给予宅基地,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
还有对地方官吏的授田。
按官职高低进行授田,田产所得用于行政,官吏离职时,移交于下位接任者。
刺史十五顷。
太守得十顷。
治中别驾各八顷。
县令、郡丞六顷。
还有相应的惩处之制。
假若私自卖掉国家所授公田,将依律治罪。
下面还拟了一条律文:
『所授官田、宅基地,皆不允许买卖,违者以盗卖官田论处,视情节轻重,处以徒刑乃至大辟。』
费祎皱着眉头继续往下看。
看不多时,一条章程让他眼前忽然一亮。
“豪富之家,若现有田产超过其应受之数,则不受田。国家亦不令其还田,许其保留原有田产,但需向官府如实申报?
“土地有盈余之农家,不受国家公田,亦不令其还田。
“土地不足之农家,则依此法增加配给,男至四十,女至二十,桑田至二十亩。
“田地有盈余者,不论贫富,皆可卖出其盈余田产,国家对盈余田地交易不予罚处。”
费祎看完这几段后长舒一气,眼中闪过几分明悟之色,又想了片刻后看向那位踞坐正中的天子:
“陛下授田之本意,非只是使贫者有田可耕,有宅可居,而是以授田为名,清仗豪强大宗家中田亩、户籍罢?
“如此一来,国家虽授田于民,却也并未严重损伤豪富利益,又能迫使豪富不得不携田契至官府,以确定自己的田产及人口。”
董允也看明白了:
“正是如此了。
“此制若真能颁行,假若豪强大宗不主动携田契、奴契,至官府确定其土地所有权。
“将来等大汉清丈田地之时,便全当公田,收归官有了。”
董厥此时也终于看完,原本还有些发懵的他,经费祎、董允这么一点拨才终于恍然大悟:
“荆州新复,我大汉委实无力清丈田亩,但清丈田亩在将来,乃是必然之事。
“而我大汉不侵其田地,不夺其地利,豪强大宗出于种种考虑,怕是不得不来官府确权。”
比如某豪强家中有一百口人,一百个奴婢,按照授田制,就是从官府这里领取八千亩地。
但这家豪强实际有田两万亩。
此次大汉授田,他就该携田地、奴隶契约,向朝廷汇报他有两万亩田,一百个奴婢,随后不领田,也不还田,这些田仍旧是他的私田,可以自由买卖。
他当然也可以隐瞒奴婢数量,直接把田亩报上来,但奴婢数量不是朝廷考虑的关键。
他当然也可以隐瞒田地。
但等到将来大汉开始清丈田地的时候,你拿什么来证明这些田地是你的田地?你毕竟已经确过权了,这些田地不是你的。
你也可以嗤之以鼻不来上报。
已经给你机会了,又不侵占你的利益,结果你还不来确权,那你就是在与我大汉作对。
此刻或许能够放你一马,可等我腾出手来,那我就是依法治国。
非只如此。
这些豪强很难真正联合起来。
谁敢当出头鸟?
一定有部分人会想,反正你大汉长不了,让你知道我家的田亩、奴隶究竟多少又如何?
目前你不敢动我,我肯定不当出头鸟,先把账目给你看一看确定我的权力,将来的事将来再做打算,说不得你将来还真成事了?但至少没有妨害我的利益。
孟光脑子比较慢,最后一个看明白,不由拍案:
“如此一来,或许当真能迫使相当部分豪富,主动向我大汉汇报其田地、奴仆了。
“至于那些荫附在豪强庄园坞堡里的佃户、私奴,为了得到属于自己的二十亩桑田及四十亩公田,亦必有相当部分欲成为大汉编户。
“真若如此,我大汉便能扩大税基、扩大兵源役员了,凡此举措,不可谓不妙啊。”
刘禅静静听着众臣的讨论,没有插话。
待他们声音稍歇,才开口道:
“但这还不够。
“授田制看似能够解决土地和人口的问题,但如何管理这些新成为编户的百姓?如何征税?如何征役?这便需要另一套制度。”
众人会意,连忙翻开下一页。
“三长之制?”费祎念出标题,又愣了一愣。
刘禅点头,道:“没错,今之荆州,仍旧包税之制。又或者说,自汉末天下大乱以来,各地所行,无不是变相的包税之制。
“包税豪强大宗获得在该地区或某乡某里的征税权,其后自行组织人手征税。
“无论他们实际从百姓手中征收上来多少粮帛,只需向当政者缴纳事先约定的税额,超额部分,则全部归其所有。”
“于包税者而言,征得多,获利则丰,遭遇灾荒或动荡之际征收不足又将亏本。
“于是往往横征暴敛,无所不用其极,实际征收额,往往远高于其上交额,导致朝廷税收有限,而民间搜刮无穷。
“此制不除,百姓永无宁日。”
众臣默然,他们大多有地方任职经历,深知此中弊病。
“是以,应恢复大汉的乡、里、亭之制了。”刘禅话锋一转,“但不是简单恢复,而是取秦汉以来乡亭里制之形进行改良。”
众人闻言,继续翻看黄册。
黄册上写得清楚。
所谓『三长制』,就是从地方豪族中的『乡人强大谨慎者』中选择人才,也就是所谓乡贤了。
依旧是当地人办当地事。
但不再是世袭或私相授受。
而是由国家任命、考核、升黜。
具体而言: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乡长。
三长职责乃是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
三长享有一定的优待。
邻长免一人官役,里长免两人,乡长免三人。
每三年一考核。
考核如果有政绩无过错,则可以得到晋升。
邻长晋为里长。
里长晋为乡长。
乡长则可以进入正式官僚体系,获得进入郡府、县府担任低级佐吏的资格。
若政绩确实优异,还可获得入仕的优先推荐权,成为县尉以上的朝廷命官,往后一如常官,可以靠政绩继续升迁。
非止如此。
乡长正式晋升到官僚体系,成为佐吏后,还可以获得一个进入郡学学习经典的名额。
其子侄若学有所成,经过课试,就可以进入州学、太学,最后学成直接获得士人身份,可依才干出任地方县尉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