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举人比他小舅子就开明多了:“我那儿子不也一早送到城里读书了吗。我还开了书院,没人拦着。这儿孙自有儿孙命。”
“问题不在这,我家灵灵也想出去读新学堂。这个男娃出去,吃不了亏,可女娃。”
“怕被欺负,我还告诉你嘉轩,灵灵啊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再说了,你家女子天生不是裹小脚的娃,你又咋能关得住她呢。”
白嘉轩把那幅字拿了出来。
朱举人接过了字:“是灵灵写的字?”
“不是,是兆鹏的朋友,那位张先生。”
朱举人若有所思:“兆鹏结婚的时候我去看了一眼,见了这个张先生,确实不同于原上的人。”
看了下上面的字,顿时惊住了:“好字!书法及其精妙,气势连贯,收纵自如,短短几个字展示的淋漓尽致,任意挥洒,一泻千里,字之间的疏密与开合,笔画之间的留白,无一不在贯通的笔势的运动中展现出来。
大才,大家。这位张先生看来不是凡人。
厚德博学,强军兴国,很大气,这位张先生看来有大志。听说他办了一个保乡团。”
“是的,姐夫,就在后山的一片荒地上,咱村里有十来个青壮都参加了,十几个青壮不事生产,这怎么能行。
好在他们那里包饭,还发两块银元,我也就没拦着。
消息传出去后,这原上的村子陆陆续续的有人过去参加这个保乡队。鹿兆鹏做的队长。”
白嘉轩把大概情况跟他姐夫说了一下。
自从保乡队的消息传开了后,来人非常的多,主要待遇好啊,天天有肉吃,能赶上土财主的生活,现在物资有多缺乏,吃不饱饭的人家太多太多了,常常青黄不接的,哪怕是这关中,富庶粮仓,吃不饱饭的同样太多太多了。
别说还有钱拿了,光是能吃好这一条估计就有不少人愿意干的。
张祈笙暂时先选择了一批,再慢慢从保乡队里头挑人,加入青年团,青年团的成员才是真正的骨干。
朱举人对这个保乡团有了些兴趣,想了解下这个张祈笙是什么人。
后山上的一片荒地,地下全是碎石头,长不出粮食来,因此荒了,不会有人在这里开荒。
晚上没人的时候,张祈笙把这边的地面用空间能力再给弄平整一点,算是保乡团的操练场,另外扎了好些很小的木屋子,能避雨就成。
吃饭的话,张祈笙自己去做,搭配着空间,做饭速度很快,做起来比较简单,食材方面简单,反正就是每天熬一锅肉。
这天,张祈笙去了村里的一家寡妇家,日子过的挺难,还带着一个不大的儿子,时常要靠族里的接济过活。
张祈笙看了下屋子里的简陋的环境,说道:“王大姐,我是张祈笙,是山上保乡团的。”
“我知道你的,那天鹿家少爷结婚见过的,你是鹿少爷的朋友。”
张祈笙说明了来意:“王大姐,有件事需要请您帮忙,我们保乡团现在有六十多人了,缺个厨子,想请您过去做饭,报酬方面不会亏待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