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良一眼看穿本质,眼神扫着证据的时候,眼神中满是嘲讽之意。
罗军...罗军自爆!?
王超顿了顿,随即脸上错愕无比。
“什么意思?”
他有些茫然。
从酒店开始,第一次和刘坤接触。
王超便认为,对方是不想让案子暴露的。
尤其是后续对方又偷尸体,又杀金波的,他更坚定了这个想法。
眼下徐良忽然给他来一句,对方这是在自爆,将不利于自身的消息全都说出去...他是真不知道该如何理解。
“他在裹挟民意。”
“呵呵,虽然很不想承认,但......”
徐良深吸一口气,眉间凝重无比。
“他是个十足的聪明人!”
罗军在裹挟民意。
针对自己的民意也能裹挟吗?
能!
正如,当初张斐将工业区的众企业家聚在一起,但却被罗军化解一样。
他当时的化解手法,便是找人怂恿被欠薪的工人聚众闹事。
这帮人恨不得杀了罗军,必须要罗军给钱。
敌意不用说,闹事针对罗军也很明显。
可结果呢?
结果便是,这针对性极强的闹事,不仅没给对方带来一点坏处,反倒令他摆脱张斐。
而眼下......
“只有民意强了,省里的督办组才会下达更大的压力。”
“也只有压力大了,孙州才会进一步加快环境污染案的调查与整改!”
徐良开口解释着。
看似对方是个自爆卡车。
实则,十分之精明!
这招一石二鸟,除了压力孙州张斐等人,甚至还为徐良提供了良好的诉讼条件。
“你信不信,这段时间会有铺天盖地的污染诉讼,将钢铁厂告上法庭?”
徐良忽的咂舌说道。
“你是说......”
王超理解了,当即震撼道:
“他想迅速的结束所有庭审!?”
环境污染。
除了孙忠民,还有张忠民,李忠民,赵忠民。
这些人知道自己受到影响,也要打官司。
可只要一打官司,律师就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调查。
一起起案子下来,拖个几年完全不是问题。
但自爆就不一样了,不仅能让徐良迅速结束庭审,甚至这些后续案件,也能结束庭审!
“妈的,真他妈精明啊!”
王超此时骇然,后背一凉,下意识退后一步,整个人骂骂咧咧着。
坏人精明起来......
可太难缠了!
“不是,算计来算计去,勾心斗角的,脑子真的够用吗!”
他突然又五官皱起,苦巴巴的说着。
说实话,若非徐良将话掰碎了喂给他......
王超是真傻乎乎的认为,这是记者和群众所找到的线索。
甚至,稍微含糊一点的解释,他都只会感受到知识划过大脑褶皱的平滑感.......
但深度解析后......
都是一个脑袋两个眼,怎么这帮人就这么精!
“习惯就好,普通犯人只是恶,只有精明的,才能称之为坏!”徐良开口解释道。
罗军和刘坤能走到这一步。
脑子不好用是不可能的。
只不过,这些勾心斗角在徐良面前.......
“呵呵,连个鲁米诺都不知道用的蠢货。”
徐良笑了笑。
对方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在掩盖钢材案。
但......
自己手里恰好就捏着钢材案的真相!!!
如果当初给罗军办事的是徐良,他早就用鲁米诺将信息找出!
只不过没有‘如果’!
现实就是,徐良捏着能致对方于死地的罪证!!!
想到这。
徐良的眼逐渐凝起。
明天......
只要等到明天,庭审结束。
他便能从这起案件彻底脱身!!!
想到这。
徐良深吸一口气,带王超离开机构。
“走,准备庭审!”
王超被拉着离开。
只不过......
就在他们离开后的十分钟。
一行派出所的警察走了进来,机构负责人连忙迎上。
“根据报警人说,你们这有一具放射性尸体?”
为首的警察面色严重的开口说道。
负责人连忙点头。
闻言。
警察顿时感到头疼无比。
孙州的污染他是知道的。
电视上、记者、群众、报纸,到处都在播报!
他本以为重金属超标导致他人死亡,已经是那帮良心都没有企业老板的极限。
谁承想,眼下竟然......
连放射性都出来了!!!
“好,我知道了。”
中年警察点点头,让对方带着自己前去观看尸体。
同时,内心也在思索放射源究竟是哪个公司搞的。
但可惜。
他只是个派出所的警察,甚至说就连刑警来了也没用。
对方拿这种看不见,检测起来也十分繁琐的东西也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过联想到现在的环境污染的那些公司......
瞬间就有了调查目标!
.......
.......
3月14。
中午十二点。
有关环境污染的案子被推到最高。
官方开始启用紧急计划,初步将污染范围定下个区域,随即进行整改。
多方媒体实时进行跟踪报道!
同时,罗军刘坤进一步爆出自身的铁证。
.......
下午三点。
孙州市民怒意达到顶峰,尽管有官方背书,且在安抚,却依旧需要一个宣泄口。
几个记者跟踪报道期间,忽的发现法院有一起针对钢铁厂的传票。
霎时间。
近段时间,第一起以环境污染,将金阳钢铁厂告上法庭的案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而其中几个记者看到原告律师后,整个人脑袋一歪,顿感震撼。
他们竟看到了个极为熟悉的名字!
怎么又是他!?
......
晚上九点。
徐良并未熬夜整理,而是将自己的身体养到巅峰状态。
直到......
......
......
3月15日。
伴随着整个孙州凝聚而来的视线。
有关金阳钢铁厂,第一起环境污染诉讼案件......
“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