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这样就能把脑海里那些跳脱的念头晃出去。
他低下头,重新看向屏幕中,自己刚刚完成的‘拉片’笔记。
因为今天只看了四场,对拉片来说,这个数字稍微有点少,这也是他只能挑选电影里印象最深刻的那个片段进行仔细分析的缘故——不是不能看更多场次,而是华兴只给《枪手》排了四场,这还是因为《枪手》是最近的热门影片,票又卖的好,所以才增加到四场的,一般情况下,点映的电影只会放一两场。
倘若看盗版,倒是能多看几遍——今天网上已经有枪版出现了,是偷摄的,画面不仅模糊,有晃动,有杂音与往来的人影出现,而且声音和画面还有不匹配的情况出现,让人看一眼就兴致大减——拿这种枪版去拉片,只能拉出一泡屎。
保存完毕。
沙默重新拿起自己的笔记本,梳理了一下自己在电影院记录的观后感,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的地方。
然后他注意到某一页,有自己当时在笔记旁边草草留下的一行字——电影演员应该优先选择有庞大粉丝群的偶像群体,可以很好的保障票房。
他眼神有些恍惚。
啊,想起来了。
这是他看完第四场后,注意电影院里一群拿着应援灯牌的小女生从身旁经过时,匆匆写下来的一句话。其中几个小女生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了。他连续看四遍电影,是为了拉片,而她们连续看四遍电影,是为了什么?
然后,他不知不觉,在笔记本上留下了那行字。
这话对一个科班出身,尤其还是北电这样‘艺术气息’浓郁的地方出身的学生来说,颇有些‘大逆不道’,因为几乎所有老师都在课堂上反复强调演技对一部电影的必要性,但在沙默此时看来,电影院里现在一半的观众,其实根本不在意荧幕上放的是喜剧片还是恐怖片,只在乎她们的‘姐姐’露脸次数,以及笑的美不美。
电影是艺术。
也是商品。
能让客人花钱买的商品,就是好商品——当然,能冒出这种念头,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沙默是学剪辑的,自然觉得,剪辑才是一部电影里最重要的,演技什么的,都可以用剪辑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