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孙志伟接手前,平克顿公司已经沦落到,跟芝加哥当地黑帮抢饭吃的准社团组织。
可以说,孙志伟接收平克顿公司后,除了几个失去股份的二代侦探,以及被他处理掉的平克顿情报科,其他老员工其实是欢迎孙志伟的。
但是,平克顿公司的上限已经被那部《反平克顿法案》给卡死了。
《反平克顿法案》这部颁布于百年前的法案,虽然早就被人遗忘在尘封的故纸堆里,但它其实并没有被明确废止。
也就是说,一旦有人翻出这份法案,平克顿公司就有可能再度遭到这部法案的打击。
这就是悬在平克顿公司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虽然看着锈迹斑斑,但对平克顿公司来说,依旧杀伤力惊人。
孙志伟也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他还指望着将来,让平克顿公司混进阿美莉卡军事承包商的行列中去呢。
所以,应对的方法他也已经想到了。
阿美莉卡建国已经有200多年,这么多年中,它制定过的法律成千上万,有很多以前法律经过多年已经不适用于当下,就必须要明确的给予废止。
这种事情其实有一个正式的规范流程,叫做:法律废止程序。
阿美莉卡的法律废止途径一共有3条:
第一条途径是:立法程序废止,它又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法律到期失效。某些法律在制定时设定了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另一种是:国会主动废止。国会可以通过立法程序(如提出法案、经两院通过、总统签署)废止现有法律。
第二条途径是:司法程序废止。
也就是法院裁定违宪:联邦法院(如最高法院)可以审查法律的合宪性,若认定法律违反宪法,则可宣布其无效。
第三条途径是:行政程序废止。
总統或行政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可通过行政命令暂停或废止某些法规(非法律),但涉及法律层面的废止仍需国会参与。
显然,《反平克顿法案》就是一项法规,他限制了某些地区某些政府部门雇佣平克顿公司的员工。
但很明显,这不是一项具备普遍意义的法律,而且针对性特别明显。
而且,这项法规之所以能通过,那过程根本就经不起查。
孙志伟也不担心时间太久查不出来,当年法案通过时签字的那些人的名字,可还都在法案的原件上呢。
而这些原件依旧完好的保存在华盛顿的《国家档案馆》中。
所以,孙志伟现在可以三种方法解决这把利剑。
一是走正规程序,让国会通过投票来废止《反平克顿法案》。
这个方法看似正规却是最难的,在这个过程里面,他需要找的关系可不止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