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莉卡国会颁布一项法案时有个固定程序叫做:立法程序。而废止一项法案,使用的也是同样的程序流程。
其过程是,首先需要找一个议员来负责提出议案;(这要花钱)
然后,还要找人游说负责审议这项议案的委员会成员,以保证该议案能通过审核,进入投票程序;(这要花不少钱)
之后,又要保证这项议案在参议院和众议院这两轮投票中全部通过;(这要花很多钱,还要托关系)
最后,还要找到总統签字才能生效。(也要花钱)
整个过程,其麻烦的程度让孙志伟想想就头皮发麻。
当然,还有简单点的办法,那就是直接找到奥尼尔议长,让奥尼尔议长以自己的威望,来推动这项议案得到通过。
以奥尼尔议长的力量,整个流程都不存在掣肘,连里根都会卖他一个人情。
当然了,这其中肯定也要花钱,这是避免不了的,奥尼尔议长也不会代他出这个钱。
可孙志伟要付出的可不仅仅是钱,还有欠奥尼尔议长的一个大大的人情。
万一将来,奥尼尔议长或者他的子孙,有什么麻烦事情找上门来,他还不好回绝。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政治家的人脉或者政治遗产了。
第二种方法是,孙志伟直接联系上次会谈时认识的里根总統代表,让里根帮忙直接废止该法案。
因为它并不是法律,只是法规,所以,总統就有权发布《总統令》直接给予废止。
但这要花钱,花大钱,毕竟你是使唤总統不是,那价位跟使唤议员可不一样。
对于一位总統来说,《总統令》的数量其实并没有限制。
从1789年到2025年,历任白宫总統共签署了超过15900份行政命令。据此计算,平均每年大约颁布67项行政命令。
有的总統干一任,每年才发十几二十条《总統令》,有的则不然。
最多的一位总統,就任后100天内,就发出了143条《总統令》,是历任总統中最多的。
虽然《总統令》并不稀罕,但想要总統为你专门发布一条,那价格可不便宜。
孙志伟通过掮客了解到的价格,一条对总統没有什么负面影响的《总統令》,对外价格大概在100万美元左右。
这可是八十年代的100万美元,搁在2025年,这个价格差不多相当于500万美元的样子。
如果要发的《总統令》会让总統付出某些代价,比如,会让总統名誉受损或者遭到舆论谴责,那价格还要更高。
第三种办法是,找到相熟的法官,直接裁定《反平克顿法案》违宪无效。
当然了,普通法官肯定不行,最起码要最高法院的法官,甚至有可能会惊动终身大法官。
虽然孙志伟没有相熟的最高法法官,但华盛顿有那么多掮客呢。
通过掮客的介绍,找到一个能办这件事的法官,甚至直接找上一名最高大法官,都不是什么难事。
但这肯定要需要孙志伟付出足够的代价,至于这个代价是不是钱,现在都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