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的气氛一时变得有些微妙和好笑。
游劲松摇摇头,把话题拉回正轨:“好了,说正事。梁法医,既然小陈的推断和你们最新的研究成果对上了,那曹衡利的死因基本可以定论了。这对我们厘清案发过程至关重要。王大,小陈,你们刚刚后续的审讯情况怎么样?”
王志光接过话头,简要汇报了审讯曹保卫的突破性进展:
根据曹保卫的供述,从他们兄弟二人酗酒离家到对曹阿吉一家行凶,整个过程提供了一个重大线索——曹阿吉夫妇在兄弟二人离开现场时,可能并未立即死亡。
这强烈暗示,极有可能存在第三人(现场脚印的所有者曹阿满)在之后进入现场进行了补刀,但这一切只是可能,只是陈彬通过审讯后进行的猜测,无法作为真正的司法证据钉死这个案件。
这时,陈彬微微蹙眉,看着杨淑的尸检报告,提出了一个关键的技术性质疑,也是困扰卷宗的一个点:
“梁法医,我还有一个疑问。当年的尸检报告上,除了记载杨淑双臂有抵抗伤外,并未明确写明发现遭受性侵犯的生物学证据。这是怎么回事?是当时遗漏了,还是有什么技术原因?”
办公室里的众人——游劲松、王志光——都再次将目光聚焦在湘南省法医专家梁岳身上。
梁岳闻言,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他推了推眼镜,解释道:
“额......小陈同志,你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遗落什么的我不太确定,不过我估计啊......”
梁岳想了半天换了个比较委婉的说法,继续开口道:
“是不同时代法医工作的巨大差异。”
“案件发生在1970年。那个年代,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国家的法医体系……几乎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很多地方甚至没有专职的法医,验尸工作可能由赤脚医生或普通外科医生兼任,缺乏系统培训和规范标准。”
“至于对女性是否遭受性侵犯的鉴定,那个年代的技术水平非常落后。当时的判断标准极其简陋和局限,主要依赖于肉眼观察和简单的试剂反应。最关键的,就是检查阴道内是否有液体残留。”
“像更细微的粘膜损伤、特殊的荧光反应、甚至是如今还未完善的DNA鉴定技术,在当年根本是天方夜谭。
所以,报告上只记录了明显的抵抗伤,而未明确结论性侵犯,应该是有类似杨淑下体并未发现有液体之类的原因。”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
很多在今天看来是基础知识的东西,比如曹衡利尸体所呈现出来的溺亡表现实际上是闷死,尸体鸡皮状背后隐藏的冷刺激秘密,在当年可能就是无法破解的谜题。
法医科学,也是在不断解决这些天方夜谭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
听到这,王志光立刻起身:“我再去和曹保卫核实一下这个细节。”
不久后他返回,确认了曹保卫兄弟二人当时确实使用了避孕套,主要是因为避孕套自带润滑的功能,方便实施侵犯。
“从法律上讲,”
陈彬补充道,
“曹保卫兄弟主动停止了继续加害并离开,表面看似乎符合【犯罪中止】的特征。
但关键在于,他们的主观意愿是误以为曹阿吉一家已经死亡,并清理了现场痕迹,而非【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他们将身受致命创伤、生命垂危的被害人遗弃在现场,客观上放任了死亡结果的必然发生。
因此,在司法量刑上,这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他看向梁岳,寻求更专业的佐证:
“梁法医,从病理生理学角度看,曹阿吉和杨淑所受的刀伤,特别是躯干部的刺创,在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的情况下,是否会因失血性休克而必然导致死亡?”
梁岳肯定地点点头,神色严肃:
“这是毫无疑问的。根据报告描述的是死者身上出现多发伤,多发伤其实也属于致命伤的一种,意思是同一致伤因素导致两个或以上解剖部位的严重损伤,且至少一处危及生命。
而且从尸检报告的伤痕分析进行复检,主要血管和脏器受损,在七十年代的农村环境下,得不到任何有效医疗干预,失血性休克死亡是必然结果,只是时间问题。
曹氏兄弟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王志光也点了点头,沉声道:“此外,曹保卫供认了对杨淑的侵犯行为,这又构成强奸罪。数罪并罚,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毫无异议的。”
“王大,话是这么说,但是检察院那边的人你又不是不清楚,没有确定那一刀致命伤究竟是谁捅的,卷宗递上去也会被打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