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纷纷扰扰,曹立并不知情。
一路向东行,一个像样的镇子都没遇上,泽阳县与野原县之间,存在一片偌大的无人区。
曹立此先赶来送钱救老三时,便已经领略过。
这一次,他准备了充足的水,不怕人与马渴死,不过速度要慢下许多。
一夜一天,曹立穿过了无人区,回到了野原县河流人口较多区域。
一路风尘仆仆,他脸上尽是疲惫,拿出简陋的地图查看,也不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只能依照方向感想着东部移动。
“干掉张广元后,我该找个地方买一块地皮,建一间房子,以后有个落脚休憩之地,也算是家了。”曹立低语着。
如今已经正式脱离黑熊帮,自然要重新找一个落脚处,不可能一直飘着,居无定所。
之所以返回野原县,是因为还有一段因果没有了结。
当初,送刘招娣返回骡马镇,本以为能借机谋个好差事,在这乱世中落足,生存下来,不料张广元倒打一耙,三言两语的功夫,直接将他打入了死牢,后迫不得已,成为了真正的亡命徒。
曹立虽不怎么惦记这事儿,但偶尔想起来还是很气愤,心头发堵,很不畅快。
不仅是为了顺气,也为了不让美丽可人的招娣香消玉殒,他这才返回野原县,决心干这一票。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曹立靠在一株树下,月下饮酒,旁边河水潺潺,过了无人区,难得好好停下来休息休息,不由有些感慨。
似乎除了黑熊帮,自己认识的人,朋友之类的,很少很少。
这个世界,他杀的人,比认识的人都要多得多得多。
这搞得……
“我并不嗜杀呀,狗系统,不杀人就没法升级,还好老子已经将属性点都肝得差不多了,有一定自保之力。”
曹立嘟囔,寻思以后还是少干点杀人的勾当,选一个又自由,又安全的行当干干,最好是远离城市。
杀人真的杀累了,回想那些尸体脑门子顶着血淋淋的枪洞,那些被炸药炸碎的碎肉,曹立头皮都有些发麻。
他就连赏金猎人他都不想干,只想稳当些。
“那个出租马车的活儿似乎不错,一样潇洒,不过有被抢劫的风险。”曹立思忖着,要不给粽子整辆车拉拉?
“被抢就被抢呗,我是谁,堂堂黑八,还能怕被小毛贼抢,说出去不丢死人了。”曹立得意地想着。
起码拉车活儿自由,且不容易暴露亡命徒身份,收入也很可观。
马在这个世界可是很贵的,动辄就是50金起步,一般人可买不起。
打车费自然也低不到哪里去。
“就这样干,干掉张广元,我就当车夫。”曹立打定主意,心潮顿时澎湃起来,仿佛找到了新生活的动力。
当车夫,只要不入城,没人会查自己背上的烙印,就算去镇子什么的,也没治安官有事没事找自己一个车夫的麻烦。
毕竟那么多过路的镖客与赏金猎人,那么多亡命徒在镇子中消遣,这些才是危险分子,治安官闲得慌才查他一个行脚车夫。
休整了一晚,第二天曹立脱了西装,换上熟悉的牛仔装扮,继续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