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立都已经习惯了,不得不说,神明药剂所觉醒的恢复力十分强大,只要拥有充足的食物补给,便能够很快恢复。
不过还是有一个缺陷,就是每一次接连受到伤害,自愈能力会逐渐弱化,只有休养数个小时之后,才能够逐步提升,直至攀升至顶峰。
这一夜,曹立回到房间,黄姐罕见没有来打扰。
不过,床上另有其人。
“小曹,过来。”白羊柔声媚气,素手轻勾。
“总算能缓缓了。”曹立松了口气。
近日黄姐实力大增,有点降不住,对付白羊,则要简单多了。
接下来一周,曹立已经能躲掉八个方向不同节奏打过来的石头。
他尝试别的训练方法,譬如挂只苍蝇,或直接将麻绳更改为钓鱼线练习。
就这样,大半个月过去,听声辩位技术已经练到了大成,只要能听到一丁点动静,曹立便能够准确判断其具体位置。
同样,半个月来,经过曹立的指点,黄梨、白羊、妙妙和小白一样进步惊人,已经能做到的半秒两枪。
可别小瞧这半秒两枪,这是许多枪手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程度,其实,黄梨她们已经可以出师了,行走在外,算得上一个小高手。
当然,这与顶尖的枪手比起来,微不足道。
这一夜,曹立心情不错,决定明天开始练抖枪术等进阶枪法。
刚回屋,黄姐和白羊姐都不在,换了个年轻挺翘的人儿。
“妙妙,你怎么进来了。”曹立意外。
“老曹,我已经成年了呢。”李妙妙羞赧着说道,将头盖进薄被子里,
“这……”曹立犯了难。
“怎么还不过来?”妙妙羞红着脸催促。
“来了!”曹立把心一横,哪有拒绝的道理?
这一夜,曹立格外温柔。
他又发现个不寻常的秘密,这个世界的女人,没有那层贞洁隔阂,李妙妙很享受。
次日,李妙妙很黏人,要跟着曹立一起特训。
两人同乘一匹马,如神仙眷侣般驰骋在广袤草原上。
来到熟悉的小树林,曹立开始练习起了抖枪术。
砰砰砰砰……
枪声肆虐,曹立接连抖手射击,不断练习,控制子弹射出枪膛的角度,以量变引起质变。
曹立打得手都麻了,还好有李妙妙在帮他按揉缓解,休息了半个小时,再次练习。
抖枪术的精髓在于子弹出膛的一瞬间,令枪身保持抖动,控制子弹射出的角度。
10米内,最多可以偏移1米左右距离,这个偏移距离随着射程的增加而依次叠加,50米能够偏移7、8米。
一直咬牙练到深夜,曹立练得两只手都抬不起来了,足足消耗了3000发子弹,凭借100点的枪感助力,一天练成。
第二天,曹立开始练习弹道转移。
李妙妙将做饭的铁锅都给带来了,摆好位置,给曹立训练,自己也有样学样。
弹道分析,对曹立而言不难,但是子弹擦着物体表面改变轨迹,这就太难了。
物体本身存在硬度差异,石头比铁硬,坚钢比石头硬,木板与砖头又是易碎物品,子弹打在上面,各有不同,甚至就连空气温度,湿度等,都会影响弹道。
一丁点细微变化都会导致子弹弧度的变化,这简直难到爆炸。
在消耗了3000发子弹后,曹立已经能够短距离精准弹道,指哪打哪,误差不超过1厘米。
但是对改变弹道,依旧做不到尽善尽美,仅能做到弹道大体改变,而不是绝对改变。
毕竟,就算误差半毫米也会影响弹道,这根本不是人类可以完全掌握的技巧。
曹立觉得,就算是老三,也无法做到精确判断,毕竟战场环境是瞬息万变的。
接下来的几天,曹立练习花枪、跳枪、抛射等枪斗术技巧,以应付各种战斗场景。
九月天气逐渐转凉了,荒野中尽是秋黄。
历经20天时间,曹立结束了特训,准备上路了。
晚饭时,曹立望着餐桌上几人,犹豫片刻后,道:“黄姐、白羊姐、妙妙小白,你们的枪法已经能够行走江湖了,以后不用我陪同,也能够自己去逛街,不过要小心一点,万事要谨慎。”
黄梨听出了话里的意思,脸色顿时拉下来,道:“你这是要走了?”
“再不走,我要死在你们三个手里。”曹立抱怨,这二十天来,真是夜夜笙歌,一天都没休息过,都怕自个身体出啥问题了。
“咯咯,去吧去吧,我们在家里等你,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不要忘了回家。”白羊浅笑。
“老曹,你可要保重啊,外面很危险,万事小心。”李妙妙担心。
“哎呀,老娘又要守活寡了,你要是死在外面,老娘就给你戴绿帽子。”黄梨抱怨连声,并未强留。
她知道这小子什么脾气,估计过不久就屁颠屁颠跑回来了,当然,前提是活着。
“黄姐,你就不能盼我点好嘛。”曹立汗颜。
“姐夫,我想去那个白龙学院上学,你能不能带我一起去?”白明光希冀,他真的很想见识外面的世界,认识同年龄段的朋友。
曹立想了想,点头答应了,男人志在四方,小白这个年纪,窝在这里,定然耐不住寂寞。
“带你出去,你的性命可就归你自己管了。”曹立郑重提醒。
“我明白的姐夫。”小白认真点头。
白羊张了张嘴,似有千言万语,最后说了一句:“弟弟,保重。”
这一夜,三个女人轮流上阵,曹立终是败下阵来,连连求饶,出气儿多,进气儿少,要死一样。
直到天快亮了,她们才满意,各自回房休息。
曹立揉着腰,双腿打着摆子,吃了小白做的早餐,二人各骑一马,在三个女人熟睡中,离开了营地。
马儿一路向北,疾风吹动曹立刚长出来的发根,发出刷刷声,一脸苍白与虚弱。
反之,小白短发飘荡,不时发出怪叫声,十分激动,热血澎湃。
“姐夫,咱们不是要去西北方,龙沧江边上的金沙城吗?怎么走正北方向?”小白不解问道。
“金沙城离这里有近八百里呢,骑马的骑好几天,咱们这是去近龙城,坐火车去金沙城。”曹立道。
小白懂了,问道:“那我们的马怎么办?”
他骑的马儿是曹立在鹿角镇所得的大红马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了,不想卖掉。
“火车上有专门的马棚,花点钱的事儿。”曹立道。
这个时代,马匹生意相当红火,一匹普通的马都能卖到50金,像他们胯下的好马,最低是200金起步。
许多火车后方,都有几节马棚车厢。
临近中午,两人都饿了,朝着一个村子赶去。
临近村落,气氛很诡异,无数只乌鸦嘎嘎嘎地乱叫着。
打眼一瞧,整个村子里遍地是血,尸体横七竖八,都已经发肿发臭,许多甚至已经腐烂。
“呕呲!”
小白下马,勾腰剧烈呕吐,这场面,他平生根本没见过,眼中尽是恐惧。
曹立凝眉,这是个地主村落,算是合法领地,竟然被人屠杀了,看尸体腐败程度,死亡时间至少有五天。
是什么人,这么残暴,一个村子都给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