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枪架在巨石上,转头看了看暴风。
暴风一动不动,连耳朵都没有竖起来,也不知道是被吓到了,还是已经习惯他的枪声了。
他站起来摸了摸暴风的脑袋和狐妹的脑袋,解释道:“别怕,这是枪声,不会对你们的。”
说完,他将猎枪背在肩上,走到第一只倒下的公狼旁边,蹲下来检查了一下弹孔。
入口在肩胛骨,出口在腋下,弹头穿过了两肺和心脏,死得很快。
他又走到第二只公狼旁边,看到弹头击碎了肩胛骨从右侧肋骨穿出。
这只死得慢一些,雪地被挣扎的痕迹拖了很长,但最终还是死了。
母狼倒在将近两百米外的地方,弹头从后背穿入击碎了脊椎,下半身完全瘫痪,看着有些残忍。
不过狩猎本就是一项血腥且残忍的活动,所以秦长风早就习以为常了,圣母心的人是干不了这一行的。
秦长风没有收集郊狼的尸体,因为郊狼的肉不好吃。
腥臊味重,肉质粗柴,煮不烂嚼不动,连脂肪都带着一种让人反胃的膻味。
半年前他在北极圈参加荒野独居的时候就品尝过了,不过那时候他缺少食物,所以难吃也都忍了下来。
但是现在不同,现在他不是来荒野求生的,他就是过来游玩的,所以没有必要没苦硬吃。
他的庇护所内可还有不少好吃的零食和泡面,就算他不狩猎,也不会饿死的。
至于郊狼的皮,他也不想要。
因为三只成年郊狼的皮毛都有伤,弹孔破坏了皮板,枪眼的边缘被火药烧焦了一大片,鞣制出来也是残次品。
秦长风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雪。
狐妹从暴风的背上跳了下来,跑到那只公狼的尸体旁边。
用鼻子嗅了嗅伤口,打了个喷嚏,又跑回来跳进他怀里。
秦长风将狐妹塞进羽绒服里,翻身上了暴风的背,拍了拍它的脖子。
“走吧,回木屋,今天收获不大了,回去泡面吃。”
暴风打了个响鼻,转身朝木屋的方向走去。
海姐从枯死的云杉顶端飞起来,在暴风头顶盘旋了两圈,朝南面飞去。
秦长风骑在暴风背上,走了大约十分钟,经过一片白桦林。
林子不密,树干很细,在风中轻轻摇晃。
他的余光扫到了林间空地上的一道身影,那身影比郊狼更大,更敦实。
与此同时,他的探查之眼立即跳出了文字提示。
【发现了一只白尾鹿,体长1.34米,肩高0.92米,尾长约10厘米,体重150磅。】
看着眼前的文字提示,秦长风不由得一喜。
他立即勒住暴风,从背上滑下来,蹲在雪地里,拉开枪机推了一发子弹进膛。
白尾鹿站在白桦林间的空地上,低着头正在啃食枯草,它没有发现他。
它站在逆风方向,风从鹿的背后吹来,将秦长风的气味吹到了相反的方向。
鹿的体型不小,体重230磅,毛色灰褐色,背部有一条深色的中线,尾巴短短的,尾巴下面的白毛在阳光下闪着光。
距离不到六十米,秦长风趴在地上,将枪架在一块隆起雪坡上,通过瞄准镜观察那只鹿。
它在吃草,吃得很专注。
十字线压在鹿的胸口偏左的位置,那是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