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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天生杀才,请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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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群还没散去,喧嚣声顺着江风飘过来。

  “天生杀才?”

  夏景怡捂着嘴,惊呼出声,声音里透着诧异:“师父,什么是天生杀才?杀人杀得多就是杀才吗?”

  周永和没急着回话。

  他半倚在板车上,目光深邃,像是要把远处那个年轻人看穿。

  良久,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手指轻轻敲击着膝盖骨,发出笃笃的声响。

  “那是命,也是骨子里的东西。”

  周永和的声音压得很低:“所谓杀才,在咱们练武的行当里,讲究的是一副‘龙筋虎骨’。”

  “龙筋虎骨?”

  夏景怡眨巴着眼睛,这词儿听着就透着一股子霸气。

  “不错。”

  周永和点了点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掩饰不住的艳羡,那是对老天爷赏饭吃的无奈与敬畏:“常人练武,练的是皮肉,磨的是气力。但这世上总有那么一小撮人,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

  “有的人,大筋如龙,崩弹有力,一发力便如强弓硬弩,不知疲倦,爆发力惊人,这叫龙筋。”

  “有的人,骨重如铁,密度惊人,看似松垮,实则骨架宽大,能承千钧之重,挨打不疼,打人挂画,这叫虎骨。”

  说到这儿,周永和顿了顿,目光再次落在秦庚身上,仿佛透过那件粗布褂子,看见了里面那条正在微微起伏的脊椎大龙。

  “龙筋虎骨,二者得其一,就叫天生杀才。”

  “这种人学武速度奇快,旁人练三年的桩功,他三个月就能登堂入室;旁人一辈子悟不透的发力,他打一架就能摸到门道。”

  “如果秦庚并非双胞胎的话……那上次就是师父看走眼了。”

  周永和自嘲地笑了笑:“上次摸骨,只觉得这小子根骨尚可,是个能吃苦的。没成想,这哪里是尚可,分明是一块没开刃的百炼精钢。”

  夏景怡听得入神,忍不住追问道:“那……若是二者皆有呢?若是这人既有龙筋,又有虎骨呢?”

  周永和闻言,神色变得肃穆起来。

  他坐直了身子,看向天空,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二者皆有的,命格奇特,生下来就是办大事的人。”

  周永和道:“这种人,那是真正的人中龙凤,万中无一。咱们大新朝的道门、佛门,甚至是皇宫大内里的,都派了专人,整日里拿着香灰、罗盘、龟甲,在大江南北到处转悠。”

  “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发现这种天生命格奇特的主。”

  “命格奇特,不一定非得有龙筋虎骨。但若是有龙筋虎骨,那命格一定奇特,注定是要在这乱世里搅动风云的。”

  夏景怡若有所思地点了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

  她喃喃自语,“师父,那要收他为徒吗?这么好的苗子,若是被别人抢了去,岂不是可惜?”

  周永和却摇了摇头,重新闭上了眼睛,恢复了那副慵懒的模样。

  “收徒这事儿,讲究个缘法,强求不得。”

  “况且,他如今已经入了门,有了自己的际遇。我看他那发力的方式,是我河北形意的路子,但毕竟不是我手把手教的,是他自己对着册子琢磨出来的,我现在收徒,上赶着,不合适,像是投机,坏了缘分。”

  “等他下次来找他姑姑的时候再说吧,看看有没有这份师徒缘分。若是缘分没到,强行收在身边,反倒是坏了他的气运。”

  “……”

  夏景怡抿了抿嘴,点了点头。

  她自己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机缘巧合,离奇经历,最后稀里糊涂地成了周永和的徒弟,只能说一句缘分天注定。

  “行了,别看了。”

  周永和懒洋洋地摆了摆手,“热闹看完了,该干正事了。”

  “赶紧拉车。”

  “过晌为师不盯着你了,也不会给你钱吃饭。今儿个晚饭想吃啥,全靠你手里这辆车赚。赚不到钱,那就饿着,这也是修行。”

  闻言,夏景怡原本还带着几分憧憬的小脸瞬间垮了下来,变成了苦瓜色。

  “师父,您这也太狠了……”

  抱怨归抱怨,她还是老老实实地拉起车把,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码头。

  ……

  码头上,风还在吹,血腥味还没散尽。

  秦庚站在江边,看着脚下那具已经有些变凉的尸体,心里头也是一阵恍惚。

  他自己也没想到,这一拳下去,竟是直接把人打死了。

  是真的死了,透透的。

  刚才那一瞬间,他脑子里其实没想太多,就是看着陈三皮那拳头打过来,身体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脊椎一弹,力量一送,拳头就出去了。

  这感觉,和上次打郑掌柜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打郑掌柜那一拳,虽然也是全力施为,但就像是打在了一团厚实的棉花里,又像是泥牛入海,任凭多大的气力,都化在郑掌柜那一双看似绵软的肉掌之中了,半点浪花都没激起来。

  而这次,则是打得痛快,淋漓尽致!

  劲力实打实地砸在陈三皮胸口的铁球上,穿过铁球砸断骨头,最后轰进那团血肉里。

  那一瞬间的反震力,顺着拳面传回来,不仅没有让他感到疼痛,反而让他清晰地感知到了自己这一拳的破坏力。

  力量全部宣泄出去了。

  就像是积蓄已久的洪水终于找到了宣泄口,那种通透感,让他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

  “或许,这就是杀法之中讲的发力感,劲力感?”

  秦庚握了握拳头,若有所思。

  没有花哨的招式,没有多余的动作,就是纯粹的力量与速度的结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破坏。

  这就是国术。

  只杀人,不表演。

  这时候,周围那一群刚才被吓傻了的人群终于回过味来,爆发出一阵躁动。

  “真死了……”

  “那一拳,真狠啊。”

  金叔和马来福强撑着身子走了上来。

  金叔捂着胸口,脸色虽然惨白,但眼神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激动。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陈三皮,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

  “呸!这狗日的,也有今天!”

  马来福则是蹲下身子,在那具尸体上摸索了一阵。

  江湖规矩,人死债消。

  但这身上的财物,那是战利品。

  不一会儿,马来福从陈三皮那满是血污的马褂口袋里,掏出了两块沾着血的现大洋,还有几个铜板。

  他也不嫌脏,把钱在衣服上蹭了蹭,走过来塞到秦庚手里。

  “拿着,这是彩头。”

  马来福声音有些哑,但透着股狠劲。

  杀人摸尸,这是江湖规矩。

  秦庚也没推辞,顺手揣进了兜里。

  两块大洋,够买两剂壮骨散了。

  这世道,杀人偿命那是官面上的话。

  在津门江湖,拳头大才是规矩。

  陈三皮想杀他在先,技不如人被反杀,江湖上谁也说不得什么。

  “徐叔,马叔,给他沉江。”

  秦庚淡淡地说道。

  “好勒!”

  徐春和几个壮实的车夫应了一声,也不嫌晦气,直接抬起陈三皮的尸体,喊着号子,像是扔一袋垃圾一样,用力往江里一甩。

  “一、二、三——走!”

  噗通!

  水花溅起老高。

  江水翻滚,很快就把那点血色冲散了。

  在这个乱世,一条人命消失在浔河里,连个泡都冒不出来。

  用不了半个时辰,江里的怪鱼就能把他啃得只剩下一副白骨。

  处理完尸体,金叔用眼神示意了一下秦庚,努了努嘴。

  那意思很明显:小五,现在这场面是你打下来的,你得说两句,立个棍。

  秦庚心领神会。

  这时候万万不能露怯。

  如果不趁着现在这股子狠劲儿把规矩立下,那明天巡警阁子的黑狗、陈三皮的狐朋狗友、其他眼红地盘的流氓地痞很快就全都找上门来。

  越是自信,越是张狂,别人越是摸不清你的底,事儿反而越少。

  若是怂了,这帮人就能把你骨髓都吸干。

  秦庚深吸一口气,往前迈了一步。

  他这一动,周围那些看热闹的、其他窝棚的车夫,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圈。

  “诸位也都看到了。”

  秦庚的声音并不高,但透着一股子大吕洪钟般的沉稳,在这空旷的码头上回荡。

  他身形挺拔如松,目光如电,扫视全场。

  最后秦庚对着四周虚抱拳拱手。

  “从今往后,南城来浔河码头拉车的车夫,只能有我们这一伙人。”

  “这块地盘,我们占了。”

  “其他人若是想吃这块肉……”

  秦庚缓缓举起那只刚刚打碎了人胸骨的右手,握紧成拳,在空中虚晃了一下。

  “先问过我秦庚的拳头。”

  这话一出,掷地有声。

  他只字不提刚才与陈三皮的具体恩怨,仿佛打死陈三皮这个凶名在外的打手,对他来说就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事。

  听到这话,城北、城西、城东的那些车夫们,一个个心中都是一凛。

  他们都是在街面上混饭吃的,眼力劲儿还是有的。

  学武的谁没师父传承?

  就算是蠢笨如陈三皮,平日里也能扯扯漕帮“翻江手”的大旗,虽然被逐出师门,但香火情还是在,谁都不敢试试翻江手会不会罩着他一次。

  这秦庚如此年轻,出手如此狠辣,实力如此强劲,完事儿之后还能这般镇定自若,甚至敢当众划下道来。

  指不定这小子的师父是哪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区区一条人命,背了也就背了,根本没当回事。

  “万万不能得罪。”

  这是所有人心头冒出来的念头。

  “那是那是,五哥说了算。”

  人群里,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声,紧接着便是一片附和声。

  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但不管懂不懂武,大家都看明白了一件事:南城出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这小五,哦不,现在得叫五哥了,不仅拳头硬,而且心更硬。

  “听五哥的!”

  人群很快就散了,带着满肚子的谈资和敬畏。

  车夫们各自拉客去了,行人们也都看够了热闹。

  自今天过后,津门平安县城的车夫圈子里,少了个闷头拉车的秦小五,多了个能一拳碎胸、让人闻风丧胆的秦五哥。

  ……

  徐金窝棚。

  日头偏西,昏黄的光晕洒在破败的窝棚区,给这贫民窟镀上了一层金边儿。

  平日里这个时候,车夫们都在外头疯跑着接活,想趁着天黑前多挣几个铜板。

  可今儿个,徐金窝棚里却热闹得像是过年。

  那张缺了一角的石桌前,秦庚被摁在正中间的石凳上坐着。

  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

  马来福,李狗,金叔,徐春,还有马村窝棚和徐金窝棚那七八个当时在场的车夫,大家伙儿围着秦庚,那架势,搞得跟三堂会审一般。

  只是这审讯的气氛,不像衙门里那么肃杀,反倒是透着股子热乎劲儿。

  秦庚看着这一双双充满好奇、兴奋、还有几分陌生的眼睛,心里头有些哭笑不得。

  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人、邻居、发小。

  徐金窝棚里的叔叔们是看着他从小孩长大的,在他爹死后,要是没这大家接济,秦庚早饿死在街头了。

  马来福他们则是隔壁窝棚的邻居,平日里互相借个火、借点盐、借点吃食,有了难处也是互相帮衬。

  至于李狗,那更是能叫一句发小。

  此刻,大家也不说话,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秦庚,时不时发出几声“啧啧”的惊叹声,像是在看什么稀罕物件。

  李狗这小子胆子最大,他挤到最前面,伸出那满是老茧的手,好奇地戳了戳秦庚的肩膀,又捏了捏那硬得跟石头一样的胳膊。

  “我去……”

  李狗瞪大了眼睛,“小五,你这肉咋练的?硬得跟铁坨子似的,这还是人肉吗?”

  秦庚被他戳得有些痒,无奈地扒拉开李狗的手。

  “各位叔伯,还有狗子,这正是上客的时候,你们不去接活,都在这里看着我干嘛?”

  秦庚笑着问道,顺手拿起桌上的大碗茶灌了一口,“我脸上有花吗?还是我不认识了?”

  “哈哈哈!”

  金叔第一个笑出声来。

  他大步走上前,一把搂过秦庚的脖子,激动地用那只蒲扇般的大手捏了捏秦庚的后背。

  “这一身腱子肉,没得假!”

  金叔的声音有些哽咽,那是劫后余生的庆幸,更是看着自家孩子出息了的欣慰:“小五啊,今天可多亏了你。叔这条老命,今儿个算是你给捡回来的。要不我这会儿估计已经去见阎王爷了,兄弟们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就是啊,小五,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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