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丁爷!”
丁邪出声,身后应声。
一大漠游侠打扮的男子从忠义堂外,快步走了进来。
男子面容风霜,看不出具体年纪,但是双眼却是贼大。
“宋大眼,见过丁爷。”
来人抱拳,毕恭毕敬,没有丝毫怠慢。
是真的不敢怠慢,宋大眼本名宋目大,是凤翔人,从小就有一双千里眼,不仅能够看得远,而且还是夜眼。
正因为这样,宋大眼才能够看清楚丁邪是如何杀鸡一般的杀这些山贼土匪的。
不!
不是杀鸡!
是比杀鸡还容易!
杀鸡,就算是杀一千只也会累的!
可是眼前的这位爷,那是眼都不眨一下。
是真的手起刀落,一个个的屠了过去。
宋大眼做为沙漠游侠,不是没有见过凶人,跟在郭让身后,宋大眼可是追捕过不止一个杀人如麻、声名狼藉的家伙。
但是,那些家伙,和眼前这位爷比起来。
那真的是楞娃碰他大,奏四不够看。
一向心高气傲的宋大眼从没有见过这种人物。
甚至,从没有想过会有这种人物。
此刻见了,服服帖帖。
“拿去。
挂到白石镇外。
把这里,连带着剩余十六寨的战场也都打扫了。
里面的女子,都妥善安置。”
丁邪说着,再次翻身上马。
他,赶时间。
原本的计划,只是归乡。
三十日,自然是绰绰有余。
但,十里坡种种。
令丁邪改变了计划。
十里坡变为邪天城,但孤掌难鸣。
一旦被围,就是死路一条。
可现在不一样了。
只需要派一支精兵,守住横山十七寨,邪天城就攻守自如了。
小股力量来了,那就歼灭。
大股力量来了,直接进山。
以横山山脉的险峻陡峭,炮都打不进来。
而白石镇三千精兵的武器,则更是解了燃眉之急。
丁邪相信,郭让会妥善处理好一切。
而他?
需要将所有视线都吸引过来。
让人们根本没有精力去关注邪天城的一切。
至于属于他的收获?
有楞娃在。
绝对少不了。
骑马下山,老马四蹄张开,如履平地。
哪怕把【九龙杯】放在了老马头顶上也一样。
既然要吸引注意力,那就吸引彻底一点儿。
穿山越岭,日夜不停。
路上有寥寥行商。
看到丁邪后,都无比惊奇。
既因为,马头上的金杯。
也因为,丁邪单人独行。
不少人动了歪心思。
立刻,横山之中就多了几处孤坟。
人,丁邪杀的。
坟,宋大眼挖的。
放出信号,将横山十七寨交给赶来的弟兄,又给郭让放出了鹰隼之后,宋大眼就追了上来。
这是郭让的嘱咐。
而更多的是好奇。
宋大眼想知道,这位爷是不是真的能杀回关中去。
又行一日。
终到山口。
前方不到百丈,就是横山山脉的出口。
不同于山里的阴暗,山外阳光耀眼。
但,丁邪眉头一皱。
胯下的老马也甩了甩头。
热!
一股迥异的热浪扑面而来。
既有燥热,还有腥臭。
燥热,堪比沙漠。
腥臭,则是尸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