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梨回到沈家,第一件事,便是将胸前的裹束摘了。
这玩意,在书院里睡觉都得带着,可是个难受。
她换回女装,将头上的院帽一扔,带回的书也跟着甩到湘湘怀里。
“去,拿个火盆给这些玩意儿烧了。”
系统摇了摇头,“这博大精深的文化古典被你称为玩意儿,还要放火烧掉,真真令人痛心。”
沈梨睥了它一眼,“我给你留本,你继续抄。”
小垃圾毛缩了一下,不做声了。
沈大钟第一个知道沈梨回来的消息,气还没顺好,大钟带着二钟到五钟,几个大男人跟看什么似的,长吁短叹大半天,沈五钟眼圈还红了。
“妹妹你瘦了。”
“沈妹好辛苦,下巴都尖的不成样子。”
“哥哥好生想念。”
沈梨屋子虽然不小,但挤下这么多身高八尺的大男人也吵得慌。
“行了行了……都散了吧。”她头痛道。
沈大钟看沈梨脸上确实有些疲惫,摆了摆手,“那咱走吧,让妹妹好生休息。”
别的钟都走了,他留到最后。
“沈妹,我给你看样好东西。”
沈大钟快步把门关了,脸上很是兴奋,从袖子里掏了掏。
一颗掌大的夜明珠,金亮闪闪的,煞是好看。
沈梨撑起身子,把珠子拿过细看。
“这是哪来的?”她秀眉轻皱,这夜明珠躺在手里,不是珍宝,反倒像个烫手的山芋。
“爹赏我的。”沈大钟面露得意,“妹妹你喜欢吗,我那还有呢。”
沈梨心里沉了沉,她这世的爹原来这么早就贪了……
她把珠子还给沈大钟,“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沈知县得知闺女回来,而且不去学院的消息,激动不已,大摆筵席,那些酒菜好食桌桌摆上,沈梨这才真正意识到。
她这爹不仅贪得早,而且贪得多……
只是个接风宴,里外便来了十多位乡绅土豪,带着大包长礼前来祝贺,门口小厮拿着红本,一看这熟练动作就知经验不少。
“刘掌柜——千年老参三根。”
“李老板——碧玉滕花玉佩,红翡翠滴珠耳环两对。”
沈梨真第一次见收礼还这么明目张胆的,她看向坐在主位上的沈知县,满面红光声如洪钟。
想到上世最后沈知县在监狱里的凄惨光景,不由叹气。
如果要留下来,她这个倒霉的爹还得再受回牢狱之苦,沈知县不知她闺女已经放弃他了,还乐呵呵地给她夹了一大筷子肉。
“宝贝闺女,吃个鱼补补,东边王县里给的,号称金子鱼,老稀罕了!”
沈梨笑笑,“爹你也多吃点吧。”
再过过就吃不到了,虽是对这个爹没感情,但老爷子对她也挺好。
沈梨又帮他盛了碗汤。
下了整夜春雨,凋落半地的桃花被人碾在脚下,跟泥土混脏在一起,失了颜色。
秦若看着靠窗边的人,清瘦侧脸在暗色光影下显得孤寂又沉默。
“项兄……”
项清衍顿了半晌,才侧脸看过来,黑漆双眸里沉沉了无生气,秦若心里扎疼。
那沈钟一看就是个风流子,招惹了又抛下,她为项清衍不值。
“项兄与其在这煎熬,不如我跟你一起,去那沈家找找到沈钟,问问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秦若话语带着愤然,项清衍淡淡转过头,望着那半树残花。
“问了又有何用。”
杳无音信,突然便从他的生命里消失,本就是错误的感情,许是突然想开了,便能轻易松手。
“至少得个死心。”秦若放轻了声音,“项兄,春闱不到十日,到时一别与秋鸿,再难相见了。”
苦涩之意从心底泛出,带着如将心脏紧攥的痛楚。
那扇面字迹还历历在目,又怎么甘心呢。
借了快马,连夜赶路,终在薄雾还未散尽时,赶到了沈府。
大石狮子面东,口含玉珠,一看那朱门拱梁,便能感受到沈家的财大气粗,跟平常百姓家的差距,真如那高高门槛,将人隔绝开来。
秦若下了马,她过去砰砰几声把门砸的巨响。
半晌,有个灰衣小厮从里面出来,打着哈欠,看到来人,小眼睛一眯,在秦若身上来回游走一番。
粗布衣服土种马,前面的这人小家小气的,一看就是酸书生。
“找谁啊。”
秦若拱了拱手,“麻烦通报一声,找沈家公子沈钟。”
小厮嘁了一声,“没这人。”
秦若脸色难看几分,项清衍从后面走上来。
小厮又在他身上绕了一圈,这位虽是也打扮穷酸,但身形气势还有那么几分清俊。
“我们是儒岳学院的学生,跟你家少爷是同窗。”
小厮心里一咯噔,小姐回来再三交代,如果有儒岳学院的人来找,特别是长得好看的那位,得好声好气地领到她闺房里去,如若是不从,那拿绳子捆了也得硬推进去。
“快快请进!”
领着二人进到沈府,里面雕廊画栋,山石亭洞,一应俱全。
拐着绕着好几个弯儿,那小厮才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