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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番外+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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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桃木梳番外一

我叫周于谦。

原本曾祖父给我起的名字是益谦,谦得益,满招损,盼我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意思很好,但是他老人家当时有些病糊涂了,忘了自己父辈名字中间的排行正是个“益”字。

取完名字,曾祖父两腿一蹬,去了。

祖父替我改了个字,这一改,命也给改了。

我自认有负曾祖父的教诲,最后没有成为一个谦谦君子。

我是个奸商,没人敢当我面说,但背地里肯定有人这么骂,大约连我那糊里糊涂的曾祖都天天问候着。

我很有钱,富可敌国不可能,敌个小城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心狠手辣,唯利是图。街头巷尾,茶余饭后,人家骂我的那些话一点不冤枉我。

十五年前,我还是个有妇之夫,就强迫一个母亲身患重病的女大学生委身于我,人家那青梅竹马的男友找上门来,被我的人叉出去,一顿拳脚乱棍打了个半死要。

而我的前妻相比起我,也是毫不逊色。

原本我跟她即便不相亲相爱,也能臭味相投地过下去,只要不触碰到我的底线。

遗憾的是,她过线了。

我的额角至今还留着一道细细的,发白的伤痕,那是我前妻赠给我的离婚纪念。

那块碎瓷片,偏一点点,就扎进我的眼睛里。

而我给她的是我的一半的财产。

虽然我爱钱,但是如果命都没了,钱留着有什么用?

我们谁也不亏欠谁,我在外面胡来,她也差点要我一只眼睛。

我没想到的是,她会报复,不敢报复我,就对付我的那只软弱好欺的小宠物,并一举气死了人家的母亲,导致我再没有任何理由将人家留在我的身边。

这是我们夫妻联手干下的最黑心的一件事,说联手,是因为前后连接得太好。我利用人家母亲的重病,威逼胁迫留在身边几年,契约快到期了,我的前妻逼死人家母亲,让人家几年的屈辱白受,到头来努力都白费。

要说不是联手的,估计都没人信。

脸黑心厚,我们害起人来的手段也相当有默契。

到这里,我算是欺男霸女,恶贯满盈了。如果一直这么下去,迟早老天会来收了我。

我不畏惧神明,更不信什么因果报应,比起这些,我最不信的就是感情。

没跟她在一起之前,一直习惯了拼杀的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人是可以那样安宁地过日子的。

沏一壶茶,在照进阳光的窗台下,头枕在她的腿上,彼此间一句话不说,也可以过完一个下午。

这样的宁静,不知不觉地让我沉迷。

只要跟她待在一起,我都会把我从外面带回来戾气收起来,与她一起度过黄昏,黎明,甚至是一整天,一星期,一个月。

我开始计划如何才能与她更长久地在一起。

我想给她改名换姓,从地下转到明处,娶了她正儿八经地过完下半辈子。

什么叫正儿八经地过,就是我再也不出去胡闹,不去声色犬马之地,不入花丛更不会有片叶沾身。和我公司那些员工一样,下班回家吃她做的饭,拖手散个步,再晚点关了灯饱暖思□□,生一窝小崽子,从小让他们熟背我立的周家家训,一,见人有难要热心相助;二,不准祸害胁迫别人家的闺女。

等我要死的时候,小宠物陪在我身边,摸着我的老脸,哭得唏哩哗啦,我再告诉我的小崽子们,为什么要立那样的家训,因为这都是他们老爸当年作的孽。

一定要等到死才能说,不在那样的情境下,我就是后悔得去碰壁,也不可能亲口认错。

这就是我。

恶贯满盈,不知悔改。

但这又不是我,我所想所计划的那些暂时看来实现的难度不小。

我的小宠物——不,我的那个女人,自契约期满,跟我订下了两年之约,她出国读书,学成归来改名换姓地嫁给我。

后来那句是我自己解读的。

两年到期,我去找她,她说并没有要嫁给我,还要再看我表现。

因为这句话,我把她关在酒店里两天两夜,使尽浑身解数,一把老骨头折腾得差点散架,也还是没把人留住。

她说她要去北美看看,我在被窝里搂着她,她拿一双光彩流动的黑眸望着我。

我闭上眼睛,说了句:想去就去吧。

美国黑人多,老墨多,治安越来越乱。她不肯花我的钱,自然不会去住富人区,我唯一的要求是,去加拿大吧,地广人稀,华人多,安全第一。

她答应了,这一去就是八年。

我年过而立,才玩起了异地恋,一趟一趟地往北美飞,一飞十几个小时,到了别说什么小别胜新婚,倒完时差,这边又有紧急事务等着我了。

这些如果都是报应的话,我心服口服。

唯独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每次去看她,都一副我见不得光的样子,藏藏掖掖地让我生气。

有一次在学里逛着,她的一个同学跟她打招呼,又跟我问好。

礼貌的孩子,我心里还挺满意她的同学的素质和修养。

再去看她,却发现她紧张地白了脸,张嘴就开始撇清:这是我表叔,一个远房亲戚。

我刚举步,脚下差点打滑。

同学显然并不信她,暧昧地笑了笑就道别了。

我满意这位同学的识趣,等她一毕业,就招进了公司,现在是我的助理之一。

我以为我会发火,起码也要冷落她一段时间。谁借了她胆子,竟然想把我们的关系演变成地下情。

意外的是,在她惴惴不安的时候,仿若有一道光劈过我的脑海。

我们面对面站了很久,她低着头,绾着发,露出纤长白皙的后颈,我牵起她的手,慢慢地,用前所未有的耐心和温柔把她拉进怀里。

她先是因为意外僵着身体,随后就软下来,回抱住我。

我其实想跟她说声对不起,但最终没说出口,我就是这样的人,就算是做错了事,做都做了,道歉能弥补我给她带来的伤害吗?

她的紧张害怕,提心吊胆是经年累月形成的一种条件反射。曾经她被我囚在笼子里时,她每天都在人前这样胆颤心惊地过着。

事隔多年,触碰到旧日情境,她仍然如同惊弓之鸟。

想到这里,我心如刀割。

大概是我良知未泯,我一次次地纵容她延期不归。

十年间,我的财富正在快速累积。这几年经济形势喜人,我曾经低价囤的几块地都列入规划,没有什么钱比盖楼卖楼来得更快。我榨干了一家又一家的血汗钱,堆砌起我的商业帝国。

曾经有人劝我,别那么着急,想一口吃下一个胖子,钱嘛,可以慢慢挣。

我没听他的,幸亏没听,那个古板的老家伙死活不转型,牢牢抱住外资的大腿,最后大腿瘦成皮包骨,他也饿死了。

我为什么那么着急挣钱?因为我想早点退休。

等我退了休,她想在北美,我就陪她住在北美;她喜欢撒哈拉沙漠,我就在那里开辟绿洲;如果她喜欢东南亚呢,我还得有钱去请雇佣兵。

最难的是,她什么都不想,她的未来里并没有我。

我那么着急还有一个原因,不喜欢回家。

严格来说,我没有家,但我有很多的房产,每一处房产都大得让我感到空虚寂寞。

无论睡在哪里,都是独枕冷被。夜里梦到她,热火朝天,醒来一室冷寂。

我想我真的老了。

着急起来,就有了时日无多的紧迫感。

我没有多少时间还可以去荒废,去虚度,去等待下一个十年。

又一次的越洋电话结束后,我下了决心。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必须将她抓回来,要出去也先生个孩子再说。

当晚我在梦里又折腾了她一遍,醒来后又是黄粱梦,我怀着阴沉的心情去了公司。

林秘书在公司开疆拓土前就一直跟着我,算得上是元老了。一般累活我都不找他,但他还是鞍前马后,年轻人都不如他细心周到,渐渐地,我也就随他去了。

我叫了正跟林秘书说话的另一个人,“徐真真。”

“老板,”徐真真低眉敛目地走过来,“有什么吩咐。”

“给来茴打个电话,”我尽量简洁地交待,“一,要让她立刻去香港;二,不能让她知道是我要她去的。”

徐真真抬头,直视我,“老板,我从不对朋友撒谎。”

瞧她那副表情,演什么姐妹情深,友谊万岁,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在逼良为娼。我掏出手机,拨通电话后,对那边说道:“赵经理吗?我周于谦,上次你跟我提过的那个包,你准备好明天有人去取。”

挂断电话,我冷冰冰地望着徐真真。

她嘻嘻一笑,当着我的面给来茴拨了电话。

那边刚一接通,她就收起嬉皮笑脸的神情,变得如丧考妣,声音婉转动人却又凄凄切切,如诉如泣地说道:“来茴姐,我完了,我得了乳腺癌……我现在香港养和……”

纵使我见过的世面不少,像徐真真这一号的,还是让我吃惊。

我错了,为了一个包就出卖好友的人,绝对不能再放任她在来茴身边。等徐真真圆满完成任务,就把她流放到三千里外。

当天下午,我便到了香港。

直到第二天晚上,我才到赤腊角机场接到来茴。

她在接机的人群里发现我时,根本不信那就是我,只看了一眼就转开了目光,把我当成一个相似的人。

我站在她面前,阻住她的去路。

她愕然抬头,望着我,眼里满是不信。她一定在想,我脑子被人灌水了才会亲自来接机。

趁她愣神的功夫,我从她的牛仔裤口袋里抽走了护照。

这么多年,她还是这个习惯,零钱卡片证件用完随手往裤袋里一插。

她反应过来,好像想起了什么,却还有点不信地问道:“真真呢?”

“拿了新包,当然先是出去现现眼,这会儿大概正在湾仔的哪个酒吧里吧。”

她听了,首先是替徐真真松了一口气。

我看在眼里,心里一叹,这个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毛病还是没有改。

“为什么要骗我来香港?”她问我。

我照例没回答,把护照递给旁边的人,说了句:“收好。”去拿她的行李箱。

随行的人立刻接手过去。

一行人往外走,我心里想着事情,打了个岔,一转头,发现身边没有人。

那一刻,我的心狠狠一沉。急忙地转过身,四下寻觅,在隔着十几米的地方,她把手揣在夹克口袋里,漫不经心晃晃悠悠地像逛公园似的。

我心头一松,刚想叫她快点。还没出口,蓦然想到她也许是故意的?

为了证实这个猜测,我大步走回她身边,果然见她仰起脸,给了我一个笑容。

我面无表情。

她也习惯了我的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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