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这合约有问题吗?”奶潇完全就看不懂,单独一个字兴许认识,全部连在一起,她是一点都看不明白。
周子瑜……看得懂才怪,宝岛跟内地都不是同样的写法,内地这边很多文字她都得连蒙带猜,靠猜才行。
楚然跟超越,问了也是白问,反倒是美波看着非常靠谱。
真就是一个敢说,一个敢信。
“何止是有问题,这里面问题大了。明面上是30岁合同到期,也就是十年后,但你要看这些小字,尤其是这些补充条款,尤其是这补充条款的第三条。
你以为的合同到期,只是一般到期,相当于给你划了一条毕业线,看似是规定期限内,其实只是经纪公司这边对你需要承担的义务跟责任是到这一天结束,你对公司这边的责任跟义务并不是。
你再看这个补充条款的第八条第三行。
这里就是规定的特殊期限,什么意思呢?
等于是直接锁定了你影视活动跟影视经纪业务的20年独家代理权,这是最高年限,不是不想写的更长,而是最多就只能写20年。
换句话说,你签了这份合约后,一直要到2038年才算真正结束。
只是看到这里你也看不出太多的东西,但是到了三页过后的这里,就是这一段,除演唱会外的全部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演出、广告、代言等等。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只要是2038年之前,你只要敢绕过乐华接影视资源就是违约就要赔钱。
同样的,包括表演、演出、广告、代言,包括你搞个小代言、站个台、甚至直播带货,发个带货贴软广告你都是违约,乐华那边都能起诉你,起诉找你合作的公司,找你们双方索赔,谈不拢,就有权利让相关视频跟广告下架,甚至是影视剧禁播。
这样一来你就成为了风险艺人,谁还会找你合作。
你想要乐华高抬贵手,你就得给钱,到时候开多少钱你都得给,不然你就无法在这行正常经纪活动,赚的钱全都是给乐华赚的。”
饶是是叶少卿告诉她的,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再次说出来,美波依然觉得很可怕很疯狂,原本以为日韩那边就够离谱了,没想到华夏这边现在也这么抽象,这简直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当然,签合约是一回事,是否执行是另外一回事。
但既然签了,有法律保护,那就真有找你麻烦的可能,而且法律是会变的,如果后期进行了调整,开始保证商业合同跟资本方的利益,那你这合同问题就严重了。
叶少卿之所以知道,因为这类合同后面很多,鞠姐跟丝芭签的就跟这差不多,说是到期解约,实际上早就被彻底绑死。
看似十年让你赚了1.3亿,但你真要离开,不好意思,这1.3亿请你给我原封不动的还回来,丝芭赚钱丝芭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十年……一个人有几个十年,更何况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年,结果全都是打白工,天知道这十年中间受了多少委屈,吃了多少苦头。
有时候国内的某些资本确实不当人,所以也别怪圈子里的明星一代不如一代,就这样的玩法,但凡有脑子的谁会进圈?
叶少卿单纯只是看不惯而已,猜到可能会是这样的合同,没想到还真是,难怪之后会有类似黑金那样专门靠艺人违约金赚钱的黑心公司。
故意骗你去当练习生,然后安排出道,出道后压根没工作没收入,甚至连私下打工都不行,没办法,只能解约,结果一看解约条件,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直接掏空了家里的六个钱包。
这才是真正的合法诈骗,你火了就给我打白工,不火就砸锅卖铁掏空家里六个钱包赔我违约金,妥妥的稳赚不赔。
“这也太黑了吧。简直就是我拿你当家人,你拿我上煞笔。真是吓人。”
超越以前觉得那些工厂很黑,经常强迫他们加班,各种扣钱,现在一看,那些黑心工厂真是良心,至少不会让你打白工,各种倒贴。
周子瑜也有些被吓到了,立马对着美波说道:“美波,要不你也帮我看看我的合同。”
“行吧,你把原件拍给我,我研究看看。”美波想了想,是一脸严肃的提醒道,“这件事不要外传,行有行规,不能随便坏了规矩。”
这句话是叶少卿交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