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模糊的反诈收益相比,助学、医疗、绿化和交通这些方面的投入回报,就好量化多了。
建设的学校,采购的教具,资助的贫困学生,捐赠的医疗器械,采购的药品,治愈的病人,提供的树苗化肥,形成的林木,修建的道路与仓库……
这些成果都是客观存在,可以查证的,也是非常好查验是。
哪怕因为要经过多个环节参与的人很多,不可避免地会有疏漏和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东西也还是在的。
毕竟白夜又不是冤大头,他都按照流程把钱给下去了,那么接受了相应的资源多人,就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不论遇到了多少难以解决的困难,或实际效果是不是因为客观因素打了折扣,都需要拿出具体的东西,才能完成项目的收尾工作。
如果什么都没有给白夜留下,那么他自然就会选择跑路。毕竟钱在他的兜里,掏给谁也自然由他决定——就像是系统的“最终解释权”。
白夜用知识产权的合理漏洞赚系统的钱,系统没有意见,但是如果白夜不遵守游戏规则,那么系统也会选择解绑跑路。
而且,项目交割了,并不意味着责任就此终结。
如果后续出现了严重问题,或者有情况被揭露出来,就需要重新审视曾经的项目的所有链路。
而但如果到了需要重新审视的时候,发现留下的成果不足,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甚至反过来造成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通常来说,一个项目如果成果越扎实,责任越清晰可控,后续的处理也会相应的缓和一些——但是不会不处理。
至于说白夜有没有可能一直被骗?
不实的信息总有破绽,没有人能永远掩盖真相,也不可能让那些并不存在的东西虚空出现。
还是那句话,《岁月的史书》奇妙的记录着世间一切的过往,一件事究竟能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一杆秤。
值得一提的是,每个人的阈值其实会随着经历而慢慢提高,所以大部分精研法条的人基本上心都比较冷,而如果这个人还不是法律工作者,那么可以默认对方是人渣。
——正常人苦心钻研法条却又不是律师,那么只能是想着要钻空子,或者是在计算违规的成本与收益,绸缪着做一些合法但是不道德的事情。
另外说到阈值,老美那边那些麻木的人,也是非常经典的案例。——白夜个人不认为那被驯化的温顺态度能够说是“钢铁的意志”,就像是没有人会认为被饲养的大白猪、白羽鸡能够与“勇气”、“不屈”等概念挂钩一样。
至于说他们麻木而非坚韧,因为他们不是真的能够忍受痛苦,只是不知道如何摆脱这种苦难。
“普通的”大规模枪击案,“平凡的”路边流浪者,“百样的”自我性别认知,“廉价的”商店大瓶装止疼药,“日常的”鲜血交易,“频发的”给儿童找寄养家庭……
他们并不是能够接受这些痛苦,而是想不到其他的办法。
他们实在是被“快乐”教育了太久,以至于一些人到了高中甚至是大学之后,才会意识到他们是文盲。
也因为他们自身实际上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更没有接受国内的政治教导,所以他们其实并没有意识到很多人的失败并不是因为“不够努力”,而是因为公共设施的匮乏,与资本家的压榨和封锁。
至于公共设施的匮乏的表现……
昂贵的医疗,匮乏的公交,垃圾的公路,木质的电线杆,不靠谱的消防,几乎为零的赈灾……
火车轨道大部分是罗斯福时代的遗产,平均每天脱轨五六次,伤亡的人数不计其数。
但是在这种糟糕的情况下,却基本没有人被追责,也没有专项资金重修老旧铁路从根源上降低事故率。
再看他们的高铁项目,一个原定预算330亿的项目,预算已经膨胀到1100亿,里程数从805砍到190,并且足足耗时17年后,进度仍然是零。
和共轭父子带英的高铁H2项目不相上下——那个只铺了37公里左右,并且也一样在增预算的同时砍工程量的“目前已绝无可能完成”的项目。
这种离谱的情况下,居然还没有任何人会吃花生米或者被摘帽,甚至连被问责的人都没有几个。
这是国内难以想象的。
更离谱的是,虽然目前工程进度可以忽略不计,但是目前批出去的资金却一分钱都没有剩下,都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流程给付出去了。
各种支出中,原本的甲方还会因为没有尽到道路清理的责任,反过来被承建的乙方控诉违约,需要给予“误工赔偿”(给钱),或者接受“工程变更单”(加钱的同时减工作量)。
——哪怕道路清理的工期延误是因为乙方资助的环保、动保等群体蓄意破坏,并不是甲方刻意拖延,也得给赔偿。
也就是说,虽然高铁的铺设铁轨是零公里,但是并不影响承建公司赚钱。
至于甲方就没有什么意见吗?
在老美这边,打官司是一项非常漫长而艰辛的事情,也是一项需要付出巨额成本的事情。
而最不幸的是,甲方在这方面并没有过多的优待——不是权力没有金钱有用,而是因为甲方的人也可以说是乙方的人,甚至首先是乙方的人再是甲方的人。
毕竟前者是要“工程款”而后者是要“赔偿”,哪个更不费力气且容易到手,完全是一目了然。
至于打官司的成本有多高?
2012年美国法律服务业的总收入约为2706亿,约占同期16.16万亿美元GDP的 1.7%;2023年美国法律服务行业的总收入超过了1.2万亿美元,以当年约27.36万亿美元的GDP为基数计算,其行业产值占比大约为4.4%。
这种规模庞大的市场,可以说是没有几个行业能够比肩。
比如那个化学品火车脱轨的事情。
理论上法庭最后给判的和解金高达六亿刀乐,看起来是处罚的不轻。但是,其中一点六七亿是律师费,剩余的四亿多点儿,才是给民众的赔付总资金。
而且虽然赔偿定下了,律师们的律师费到手了,资金池也建立了,但是这四亿多总资金池也不是只给一个人,所以规定单人补偿最高赔两万五,房屋损失最高赔七万。
这个“最高”标准又因为总共要赔给三万多人,理论上平均下来每个人最多能拿到一万多,处于污染外围的人获赔金额还更少。
至于实际上的赔偿的话,个人去申请,最后大部分可能就只获得几百块,甚至有可能被各种“服务”给等值替换,最终一毛钱都到不了手里。
不敢想这种事情要放国内,得有多少人被问责训诫,这种处理结果上交之后,那枪声得响多久,又会被多少次赛博亡国。
还有带英从老美采购毒血包,导致众多人感染的那个事件。
折腾了那么多年,也一样是没有任何一个被追责,很多人可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都还是没见一分钱的赔偿。
因此,对于老美高铁项目的甲方负责人们来说,项目该加钱就加钱嘛,反正也是公家的经费;只要归属他的那份不少,那么他们完全愿意接受新的方案。
至于纳税人那边怎么交代?
他们的税款就这么被滥用了?
当然是大吹特吹这个目前零公里进度的项目,已经给国家创造了几百万的就业岗位,带来了几十亿的劳动收入,养活了几千万的家庭,拉动了几千亿的经济活力啊!
赢!
胜利!
滋油皿煮!
我们的滋油皿煮正在大赢特赢!
至于那么多的钱都去了哪里,那么多的人都做了什么?
为什么十几年了,曾经的孩子都大学毕业了,还是看不到一公里的铁路?
那你别管。
另外,国内某些喜欢鼓吹自己是“纳税人”的家伙。
且不说国内税款不是零元起征,他们是不是真的达到了五千的纳税门槛,成为了纳税人;也不说消费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差别,是不是消费了就是纳税了。
哪怕就按他们的逻辑来。
如果说只要是纳税的人——不论税款多少——就能够理所当然的享受公共资源的话,那么纳税的外企投资人与外籍员工怎么说?
他们也应该理所当然的享受公共资源,享受医保基金,甚至是能够获得公民的权益?
如果消费就是纳税,那么来外国的游客是不是也是纳税人?是不是也应该获得国民待遇,甚至是拥有被选举权?
他们是真的被误导了,还是说他们这些人从一开始就真的是这么想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搞破坏的人究竟是因为蠢还是因为坏,似乎并不需要分的那么清楚。
只要根据他们造成的破坏,一视同仁的给予应有的处罚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