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后。
周二上午十点。
刑庭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小李领着钱峰走进来,手里抱着一摞卷宗,脸上带着几分无奈。
“林法官,新材料到了。”
小李把卷宗往林正宇桌上一放就离开了,看来立案庭确实挺忙的。
钱峰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
“你们那份裁定书,可把他们逼得够呛。”
林正宇正在看电脑,闻言抬起头。
“什么意思?”
钱峰往椅背上一靠,双手抱在胸前。
“你那句补充侦查应当重点收集客观证据,公安那边研究了三天。”
他摇摇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
“江卫东亲自带人跑现场,灰头土脸的干了好几天,把周边能调的监控全调了一遍。”
林正宇的目光落在桌上那摞卷宗上。
“调出什么来了?”
钱峰伸手拍了拍最上面那份材料。
“你自己看。”
林正宇翻开卷宗,第一页是补充侦查报告。
他的目光扫过上面的文字,在其中一行停住了。
“饭店斜对面的银行网点监控?”
“对。”钱峰点头,“这个角度比饭店门口那个清楚多了。虽然也不算高清,但能看见人。”
林正宇继续往下翻。
第二页是监控截图。
画面比之前那段模糊的录像清晰不少。
能看见饭店门口有几个人在推搡。
其中一个穿黑衣服的身影格外显眼,身材高大,动作幅度很大,腿脚一直在动。
林正宇的眉头微微皱起。
“这个黑衣服的是谁?”
钱峰摊开手。
“这就是问题所在。”
他从卷宗里抽出另一份材料。
“补侦的时候,公安又找了两个证人。一个是饭店的服务员,上次那个李明辉漏掉的同事;另一个是当晚路过的行人。”
林正宇接过那份笔录,快速浏览。
第一份是服务员的证言。
“……当时我在后厨洗碗,听见外面有响动,就出来看了一眼。我看见有个高个子穿黑衣服的男的,踢人踢得最狠,一脚一脚的,那人都倒地上了还在踢……”
第二份是路人的证言。
“……我骑电动车路过,看见饭店门口有人打架。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个穿黑衣服的大个子,动作特别大,好像在用脚踹什么人。我当时害怕,就赶紧骑走了……”
林正宇放下笔录,沉默了几秒。
“两个证人都提到了黑衣大个子。”
“对。”钱峰点头,“而且都说踢得最狠的是这个人。”
林正宇翻回监控截图那一页,盯着画面上那个黑色的身影。
“王建军和王小刚当晚穿的什么衣服?”
钱峰从卷宗里抽出一份材料。
“抓获经过里写了。王建军穿灰色夹克,王小刚穿深蓝色外套。”
他顿了顿。
“都不是黑色。”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
朱慧坐在旁边,手里的笔停在半空中,眼睛瞪得老大。
“那这个黑衣服的人是谁?”
钱峰耸耸肩。
“不知道。监控画质不够,看不清脸。证人也说不清具体长相,只记得身材高大、穿黑衣服。”
林正宇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
他的目光落在窗外,若有所思。
“起诉书呢?”
“改过了。”
钱峰从卷宗底下抽出一份文件。
“新的起诉书。”
林正宇接过来,翻开。
他的目光在起诉书上快速扫过。
果然,措辞变了。
认罪供述的引用几乎没有了。
取而代之的是更中性的表述。
“……争执过程中,被告人王建军、王小刚与被害人赵磊发生肢体冲突。现有证据显示,二被告人参与了对被害人的殴打行为,但致伤的具体手段及各被告人在伤害行为中的具体作用,因现场监控画质有限、证人证言存在出入,尚存一定争议……”
林正宇的目光在最后一段停住。
“……综上,本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王建军、王小刚参与了针对被害人赵磊的斗殴行为,但对致伤手段的具体认定存在一定争议。另,根据补充侦查所获监控及证人证言,案发现场存在第三人参与斗殴的可能,该第三人在案中的地位及作用,建议法院审慎评估。”
林正宇合上起诉书,抬起头。
钱峰正看着他。
“看到了吧?”钱峰说,“致伤手段有争议,就写有争议;有第三人的可能,就写有第三人的可能。”
他往前探了探身子。
“但定性没变。故意伤害罪,参与斗殴,这个我们还是坚持的。”
林正宇点点头,没说话。
他又翻开卷宗,把那几份新材料重新看了一遍。
银行网点监控、服务员笔录、路人笔录……
每一份材料他都仔细核对了时间、地点、内容。
朱慧在旁边看着,忍不住问了一句。
“正宇哥,这个黑衣服的人……会不会才是打人最狠的那个?”
林正宇没有立刻回答。
他放下材料,看向钱峰。
“检察院对这个第三人是什么态度?”
钱峰叹了口气。
“说实话?”
“说实话。”
钱峰靠回椅背,双手交叉放在脑后。
“我们内部也吵过。有人说应该追查这个黑衣服的,有人说证据不够、查不下去。”
他顿了顿。
“最后罗科长拍的板。现有证据不足以确定第三人身份,也不足以确定第三人与致伤结果的因果关系。所以起诉书里只写建议法院审慎评估,把球踢给你们。”
林正宇沉默了几秒。
“换句话说,这个问题你们不想碰。”
钱峰摊开手。
“不是不想碰,是碰不动。”
他站起身,整了整衣服。
“监控看不清脸,证人说不清长相,王建军和王小刚又咬死说不认识什么黑衣服的人。你让我们怎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