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全有翘起二郎腿,整个人老神在在的依靠在沙发上:“你们不要怀疑,我跟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我是做正经文玩生意的,一般来路不明的文物,我一概不收。收这些文物,会引火上身的。”
“那如果是不一般呢?”江一似笑非笑的问。
“......”迟疑了一下,宋全有解释道:“做文玩买卖这么多年,暂时还没遇到过不一般的情况。”
“我这都还没说因为什么来找你,你就知道所为何事?”
“这伙盗墓贼前几天找过我,不过你们不要多想,他们找我无非是两个原因。”
“一,我是三井镇本地人,对三井镇大大小小的墓穴很了解。”
“二,我本身干文玩买卖,对文玩比较懂。”
“找你想让你参与?”
“我不干违法乱纪的事儿。他们找我是向我咨询一下明时期留下的文物,到现在大概能卖多少钱。”
“那你怎么判断他们盗的是知县墓?”
“我们三井镇明时期的,就只有那一个墓。”
这时候,宋全有的妻子刘南春有些困惑的问道:“老宋,那你之前就猜到他们要盗墓?”
“隐约能猜到。”
宋全有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也没避讳。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
“这年头还敢盗墓的,基本都死亡命之徒,我要报警,他们会报复咱们的。”宋全有看向江一、庞虎:“警察同志,我找律师咨询过了,法律未强制普通公民对所有预谋犯罪必须报警,所以我这应该不违法吧?”
因为互相不认识,不构成同伙罪,仅仅是在案发前知情,也不构成包庇罪。
从这一层面来讲,知情不报,确实也不犯罪。
但是从道德层面来讲,知情不报是要受谴责的。
十个人有九个都这么搞,那对警察办案将会带来很大的挑战。
庞虎深呼吸了一口气:“确实不犯法,但是你这么做,会给我们办案带来很大的阻力。”
“我也不想的,但是我担心我要是报警,他们也没找过别人,就找过我,半夜三更摸到我家,把我一家老少都给杀了,你说我值不值?”
“可以理解。”庞虎猛地起身,起身离开了客厅:“我出去透口气。”
“这位警察同志似乎火气很大啊,南春,你去泡点茶叶,给这位警官去去火。”
“茶就不必了。”江一虽然无奈,但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道理就摆在眼前:“事已至此,我们聊点其他别的吧。”
不等江一开始询问,宋全有则是开口道:“我是开文玩店的,不是娱乐场所,没规定必须安装监控录像,我店里就没安装,你们想要找人,估计只能调取街上的监控录像。”
“不安装摄像头也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吧,你这人防范意识挺强,回头得请你去宣讲宣讲,让大家都学习学习。”
“警察同志,你不用阴阳怪气我,法律确实没有规定嘛,我为什么要花那个钱安装呢。”
“行,监控就不说了。那天去找你的人,你总有印象吧。”
“这个不回答就属于涉嫌妨碍公务罪和包庇罪了,这我肯定有印象。”
江一:......
很特么生气,也很想打人,但还是要保持平静。
“找你的人有几个?”
“一共俩。”
“有什么特征?”
“特征,双胞胎,不过一个稍微胖点,一个稍微瘦那么一点。”
“年龄、身高、体重。”
“看上去有个三十多岁?身高跟我差不多,172吧,体重的话,还真没法判断,胖的跟那个警官差不多,瘦的.....和你差不多。”
“你这话说的挺有意思的,胖的体重像我同事,瘦的体重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