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天凌欣喜万分,连忙将襁褓中的婴孩轻轻抱起,捧在怀中。
看着孙儿那清澈明亮的眼眸,他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灿烂笑容,眼角皱纹都在此刻显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好一个灵窍子。”
他声音带着一丝难以抑制的激动,如此自己这一支血脉,也算是有了个妥当的仙途之人。
此刻后继有人,心中这份喜悦自是难以言表。
旁边的孟天策朗声大笑:“刚出生便是显性灵窍,还是木属系,让爹知道了一定高兴,倒是可去跟他老人家学着当灵植夫。”
床榻上,刚刚生下孩子,面色尚且苍白,没有血色的沈妙云,与守在床边的孟地鸿对视一眼。
夫妻二人都露出来了充满欣慰与喜悦的笑意,虽然身为凡人,但久居于孟家,他们都清楚知道有灵窍意味着什么。
孩子有此天赋,未来必能得到家族的全力培养,仙途可期,更别说如今孟家仅有的英字辈子孙,还都是孟地鸿的骨血,修仙资粮怎么都是不会缺少的。
孟天凌将小孙子逗弄片刻,把孩子交还给孟地鸿,随即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个温润剔透的玉葫芦,递了出去:
“这是你伯父离家采气前,特意为族中新生小辈炼制的‘蕴血丹’,此丹用料极为珍贵,集数种灵植精华,纵以我孟家如今的家底,也仅炼得三十颗,孩童年幼时每月化水服上一碗,可温润气血,坚固根骨,滋养体魄,待其年长开始修炼时,大有裨益,你需妥善收好,切勿浪费。”
“多谢父亲,孩儿代英贤谢过伯父,谢过父亲。”
孟地鸿双手恭敬接过玉葫芦,心中充满感激。
孟天凌微微颔首,又叮嘱了几句,这才转身走出房门。
“家主大人。”
一直安静守在门外的乌秋莎见孟天凌出来,立刻低头行礼,姿态恭顺。
正要离去的孟天凌脚步一顿,侧头看着行礼的乌秋莎,表情骤然陷入了思索。
乌秋莎嫁来孟家也有几年了,几年过去,她身上已经看不到多少蛮族女子的野性,言行举止愈发变得像浔人女子般规矩端庄。
自打乌秋莎嫁给孟地鸿后,为他府上打理内务井井有条,又生下了孟英芙,谁都没法在她的身上挑出刺来。
谁都清楚这场联姻始于合作利益,孟地鸿与乌秋莎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
但孟地鸿多年来却一直对乌秋莎相敬如宾,毫无情分,在娶了沈妙云之后,更是再未曾去她的房中。
孟天凌心中轻叹,脸上神色缓和了许多,从储物袋中又取出一个小巧的白玉瓶,递向乌秋莎:
“这些年你为地鸿操办府上事务,辛苦了,这瓶固本培元丹药性温和,你拿去化水给英芙服用,可强健根基,孩子日后便不易生病受累。”
孟天凌看着她,语气温和说道:“这些年你为地鸿,为府上操持事务辛苦了,我知道这些年地鸿对你冷淡,你心中应该多少也会有些怨言,你既嫁入孟家,便是我孟家之人,我一向拿你当女儿看待,青桑是你的母族,但这里也是你永远的家,安心将英芙抚养长大,孟家绝不会亏待了你和孩子。”
他这番话,既是安抚,也是告诫。
乌秋莎是个聪慧的女子,自是听懂了其中的含义,身体微微一颤,将头埋得更低:“秋莎明白,定不负家主期望。”
孟天凌这才点了点头,迈步离去。
孟天策跟了出来,走出院子后,才压低声音问道:“二哥,你方才是在安抚那个蛮女?”
孟天凌脚步不停,淡然道:“蛮族女子大多敢爱敢恨,性情泼辣,这乌秋莎自入我孟家,便处处模仿浔人女子,收敛性情,恪守规矩,
这绝非仅是因为联姻,估计真对地鸿生了情愫,才愿为他改变,可地鸿平日是如何待她的?你应该有所听闻。
女子之心,最是难测,爱之深,则恨之切,积年的冷落与嫉妒若埋在心里,不免哪一日会突然化为怨恨,
我们兄弟三人受爹娘影响,都不曾纳妾,一身可常伴妻子,但到了地鸿这一代,情形已有所不同,有些事不得不上心,多少还是要对乌秋莎这对母女照顾一二,怎么说也是我的儿媳与孙女。”
孟天策浑然不在意,语气带上一丝狠厉道:“不过一凡人女子,若真敢心生怨怼,动了歪念,直接杀了便是。”
孟天凌无脑的摇了摇头,伸手在他额头上不轻不重地点了一下,斥道:
“治家不是打仗斗法,需平衡安抚,防微杜渐,岂能一味强压?堵不如疏,重在疏导,若行事皆如你这般简单粗暴,只会令家人离心,仆从胆寒,人心涣散,你这性子,罢了,还是专心去修炼吧。”
说罢,便大步流星的离去。
——
剑庐山深处,一道百丈长的大地裂隙,如同被巨斧劈砍出来一般,嵌于山体。
裂隙深处,有一处天然形成的凹坑,下方可见赤红粘稠、灼热逼人的岩浆在缓缓翻涌蠕动。
不时会有气泡从岩浆深处鼓起,骤然炸开,溅起灼热的浪花,散发出令人窒息的热浪和硫磺气息。
四周的岩壁被恐怖的高温炙烤得一片赤红,表面滋滋作响,不断有岩石被熔化,变成了残渣。
孟天明盘坐在凹坑边缘一块凸出的岩石上,赤着上身,皮肤布满细密的汗珠,足可见此地温度有多么灼热。
他双手结印置于膝上,双目紧紧锁着下方翻涌的岩浆,悄然运转采气诀。
《赤火焚炼功》这门胎息功法,所需服下的灵气名为‘地心流焱火气’,乃是从火脉中天然形成的火浆泄露聚集。
采气者需忍耐高温,二十日才可采得一缕,十缕为一份。
地心流焱火气的产生并不算罕见,但难在较为难寻,需在山岭、大漠中专门深入那些通往地底的溶洞、裂隙,才有机会发现到火浆的存在。
凹坑下的火浆翻涌,随之一缕微薄的赤气飘散而出,被孟天明采入手中,迅速纳入早已备好的纳气瓶里。
“第七缕了……”
孟天明长长吁出一口浊气,当即起身,立刻沿着险峻的岩壁快速向上攀爬,先行这处灼热地域。
火脉温度之高,不是寻常修士能够承受的,需以真元覆体,以隔绝高温的伤害。
因此孟天明每隔一段时间,当真元快要耗尽,就需回到地面打坐调息。
待恢复了真元后,再重新回去继续采引灵气。
回到地面,寒冬的山风拂过,眼前所望皆是皑皑白雪,不久前还在面对灼热火浆,此刻外出,一冰一火,孟天明只觉恍如隔世。
他浑身早已被汗水浸透,身体因长时间接触高温而微微颤抖。
扫去积雪,随手将湿透的外袍扔在一旁青石上,拿出一颗回气丹吞服,便盘膝调息,恢复近乎枯竭的真元。
“唧唧!这次出来的比上次快了不少,有长进噜。”
不远处,一只六耳金猴半蹲的坐在一块岩石上,抱着一个水灵灵的大蜜桃,啃得汁水横流,含糊不清的对着孟天明夸赞道。
能在这寒冬里找到一颗桃子,足可见必然不是凡品,也不知道是六耳金猴从哪里找来的灵植灵果。
孟天明露出真诚的笑容:“多谢前辈为我放风,若非前辈带我来到此地,不然凭我自己想找到适合采气的地方,不知要白白耗费多少时日。”
自从当年的那天晚上,孟天明在山里练剑时遇到这只六耳金猴后,后续就会时不时的入山,为它带来孟旭种植的灵植瓜果。
玄镜洞天精种的灵植,自是不同凡响,很快就得到了这只六耳金猴的认可。
一来二去,孟天明也是与六耳金猴结下了不浅的交情。
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他多少了解到了这六耳金猴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