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我”这个概念,人人都以自我为参照审视万物,只要不妨碍自己,别人的个性怎样大家没太在意。一讲到如何发展人际关系,必定的一条要求是“善于做一个倾听者”,因为人们更愿意被聆听,而不愿意听太多别人的事,只对自己怀有怜惜,连曾遭受的一点羞耻都念念不忘,对遭受了重大苦难的认识的某人却能飞快抛诸脑后。我本来就是个无趣的人,对新潮的话题赶不上趟,假如把自己一览无余地展现在所有人面前,对他人漠不关心的事实也暴露无遗了,之后倘若没有人再愿意与我交往,从哪个层面来说都是大麻烦。
可能对埃洛来说我的做法失之个性、过于无聊,反过来讲我也能把他的话看成是未经过社会磨砺的天真言论,所以我失去了听下去的耐心,再次摇开窗户,让强烈的海风席卷整个车厢。
“之前看电影时送你过来的是你女朋友?”埃洛冷不丁地提问。
我说是报社的同事,埃洛若有所思,猜测我们关系不错,“那个女人一看就很难搞,个人意志强烈,你和她在一起不会受压迫?”
我哑然失笑,不晓得他怎么突然拐到这个话题,我是和他住在一起,要受压迫也编排不到金冬树。觉察到他对这事感些兴趣,我讲起了和金冬树相熟的过程。契机是很简单的,刚进入报社时我对具体要做的事务一窍不通,伍季安排了金冬树来带我,那时她已经是报社最优秀的记者之一。最初我们关系不太好,金冬树不大乐意被指派这个任务,不过也没多说,把该教给我的知识都教给我后自觉完成了任务,对我爱搭不理的。我对于接触新事物的能力较弱,或者说对这个行当缺乏一种敏锐的本能,并且现在依然如此,当时尤甚。我只以为是我的迟钝惹恼了她,没往旁处想,实习结束后买了一些水果当作谢礼,她收到后颇为诧异。
那之后金冬树才跟我说实话,来上班第一天我父母也要来这边办事,开车顺道把我送到报社楼下,他们就大楼破旧的外观做了些点评,被金冬树见到这一幕,以为我是抱着轻浮态度来实习混混日子的少爷,当然对我没好气。
“‘你那时候确实笨得出奇,叫我怀疑你在故意跟我作对。’”我跟埃洛覆述那时她跟我说的话,“她就坦诚跟我这么说的,还跟我道了歉,说‘用偏见来看人是我不对’。我倒很喜欢她这样不扭捏的态度,就是不喜欢我的时候也尽心尽责的,把该会的好好教完才撒手,知道错误后干脆利落地道歉,比把什么话都闷在心裏好得多。”
埃洛却直言说我之所以中意这样的人只因为他们容易看清,不会让我感到威胁,我承认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金冬树这个人虽是个优秀记者,对别人生活却没什么窥视欲,她脑袋聪明但讨厌钻研权术,怀抱一腔朴素热烈的正义感投入这个行业,是想要为社会做点事情,不会因此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她也承认大多数人只为混口饭吃,并认为这是正当的,不会站在道德制高点居高临下地批判人家,又很能保守秘密,你永远不用担心她会把从你那裏听来的话乱说。具备这样素质的人很适合做朋友。
埃洛放松地倚在靠背上开车,“你们将来会不会结婚?”
“扯得太远了,我们不是那种相处模式。”
“有什么关系,”埃洛散漫地说,“反正跟谁在一起你都是一个样。”
我从话语中隐隐感受到某种轻视与挑衅,便跟他解释也不是那样,如果要选择婚姻伴侣还是得慎重些,与对方总是发生争执的话不如不结。埃洛听后随意地把手拍在我的大腿上,半开玩笑地问觉得他怎么样。
“我以为你会觉得我特别沈闷。”
埃洛哈哈大笑,骂我是傻瓜,“我要是真觉得你无聊话都不跟你讲一句。你难道看不出来我挺喜欢你?”
我是真的看不出。我还认为他对谁都这么热情轻佻,压根儿没想过是对我的特殊待遇。隔着裤子我也能感觉到埃洛的手贴在我皮肤上散发的热量,我把它拿开,埃洛不在意地拿手背蹭了蹭鼻子,对于他讲的话只能认定为开玩笑。
车辆继续行驶,不知不觉间转到一条我从没来过的路,这事说来也不奇怪,即使在这裏住了一年,我没有车,把时间凈花在报社和家裏,很少偏离自己的行动路线,导致挺多地方我都不认得,连名字都不熟悉。和我家门前相似,这条路同样宽敞又冷清,两边树木高高地生长,在头顶合拢遮蔽整块天空,太阳从树叶与树叶之间投下光线,树影斑驳投落在柏油路上,也投在车裏我们的脸上。
“停车。”我忽然说。在行道树闪开的空处坐落的小房子裏,我相信自己看到某样一闪而过的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