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死”里逃生,她的心脏差点因为跳得过快而死亡。她顺了几下心跳,大口呼气:“不作死就不会死!”停留几秒,她转头看向那条无尽的小道,吸了一口气,离开了。
回到家,关灯上床,安静下来后这件事情已经占据了易九禾的大脑,怎么忘都忘不掉。她就在想自己为什么要进那个小道探险呢?她也不理解。
闭上眼睛,再睁眼。房间里并不闷热,但易九禾的脸却格外的烫,她将头埋在冰凉的被单上,自言自语着:“那男的真tm有意思,但帅是真的帅。”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一如既往,奶茶店,饭店,酒吧。
她想知道,今天晚上他会不会去酒吧呢?
虽然那男的开口不讨喜,但是人有一张英俊的脸啊,只要他不说话,易九禾肯定喜欢他,的颜值。
一天中最期待的时刻,她在酒吧里四处走动,借着送酒望向门口。心急啊,他还来吗?
每每将大脑里那些碎片化的记忆,将他的面容拼凑起来,又会出现那张清冷的脸,像是被下了什么迷魂药一样,蛊惑着她。
她又在心里想到一个词来解释他所谓的性格,高冷,冷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那男人熟悉的薰衣草味在混乱的酒吧里传开,虽然酒吧里什么味都有,灯光又暗,不怎么能看清人脸,但凭借这味道她也能知道她来了。
这次不是一个人了,和他几个朋友,还有一个女生,看样子是和他们年纪差不多大的。
她的眼随着几人的移动而移动,男人散发出来的气场不是一般的强大,就像昨天一样,因为他是宴哥,所以那人怕他。
他是那群人中最耀眼的,想不注意都困难。天生的玫瑰,走那都受欢迎,争着抢着欣赏;但也是带刺的,谁也得不到。一支生长在雪山之巅的玫瑰,独立而自傲,永远保持着他的姿态,永远引人注目,熠熠生辉。
他们进了628包厢。
她整理衣装,深吸一口气,朝着他们的包厢走去。此时已经有服务员准备进去了,她从远处叫停他:“小方,我来吧,熟人。”方继不好说什么,点点头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