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了眨眼,李煜终于看清眼前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开封府尹兼中书令、当朝圣上同胞亲弟,晋王赵光义。
对方正含着兴味盎然的微笑,定定看着他,仿佛发现了什么他身上极之有趣的事。
李煜却没那么轻松,女英深夜未归,毫无音信;晋王漏夜前来,侍从皆未通传,所为何事。他没时间也没心情去猜,下一刻他便起身见礼。
只是他坐睡已久,腿脚酸麻,突然间起身两脚绵软无力,正要狼狈地栽回椅子裏,就被一双坚定有力的手臂扶住。
两人此刻的动作颇为尴尬。
李煜的一只手臂被托住,肘部被光义的手攥住,对方用了些手劲,李煜觉得吃痛,又不敢出声斥责。而另一只手不知什么时候绕到背后,稳稳地揽住了腰,虽然隔着几层衣物,但是被陌生男子搂腰的感觉太过奇异。腰部又是他的敏感地带,李煜觉得那裏传来酥酥麻麻的痒,接着他的全身不自觉地紧张绷起。
呼吸相闻,李煜又闻到了那股若有若无的沈水香气,想起刚才摩挲自己脸颊的锦帕与流连不去的温热手指。
心跳扑通扑通地加快,仿佛下一刻就要从胸腔裏跳跃出来。脸颊早已飞上了两团粉晕,衬着玉雪洁白的肌肤,仿佛春风中在枝头初绽的粉樱。
光义看到羞涩而又茫然地註视他的重光,露出孩子般懵懂无知的表情,脸上的绯红却诚实地暴露了他的紧张与窘迫。
光义想起宴席上执拗地不肯夸讚赵匡胤诗作的重光,他是这么倔强,认定了的事便绝不改口迁就。他知道他不肯欺骗自己,所以也不屑欺骗他人;而他在险恶的官场上习惯了欺骗他人,骗着骗着就把自己也骗了进去。
五代十国,兵火连天,战乱频繁。而弱肉强食、强者生存就是乱世的铁律。宋朝建立之初,他并无军功。节度使都是战功赫赫的从龙功臣,虽远在边疆,仍然嚣张跋扈,从来不将依附于赵匡胤的他放在眼裏。那些表面上的恭敬,都是看在他哥哥赵匡胤的面子上施舍的,从来都不是他自己挣的。
他只能从在京文臣中培养自己的势力。宦海沈浮这些年,他在开封府尹的位子上如鱼得水,在官场上混得游刃有余。不被人杀,便要先下手杀人;不为人害,便要深藏城府、步步算计。笑脸迎人、见风使舵,是他的处世哲学;拉帮结派、巩固势力,是他纵横朝堂的手段。
当年他伙同赵普,密谋陈桥兵变,给赵匡胤黄袍加身,就是为了有朝一日登上至高宝座、坐拥万裏河山。赵匡胤犹疑软弱,绝非谋朝篡位之人,而他要想出人头地、名垂青史,便只有依附赵匡胤一条途径。
现在四海局势基本稳定,国内政策与民休息,而他也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晋王。
有时他觉得自己满手鲜血,浑身污秽,骯臟不堪。
李煜也曾是南唐一代君主,官场的人心险恶、互相倾轧,他绝非一无所知。都是泥淖深潭裏打滚的人,谁能不同流俗不忘初心。正因为如此,他的赤子之心是光义从未预想到的。他有自己的坚持,有深埋的一段风骨,不是权力强势可以肆意摧折的。
光义问自己,为什么他可以这么无辜、这么纯洁。重光孤高到就像隆冬季节的大雪,本就不是人间世俗富贵之花,一旦沾惹了凡尘利欲,便会无可挽回得雕谢。
“侯爷没事吧?又不是在朝堂上,以后我们私下见面,礼数就免了吧。”光义若无其事地放开了李煜,后者堪堪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