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原先不是没有碗筷杯子,只是太丑。
真的是太丑。
不是灰不拉几的就是缺一口子,即使食物再美味,用这样的工具来吃饭,总觉得哪裏怪怪的。
“不错,都挺好看的。”余粥还从裏面翻出来个米白色的小碗,碗底画着个兔子的形状。
姜烈渊听见余粥轻笑,也放下石榴汁蹲下身,从一堆碗中挑挑拣拣,还有个相同款式的小碗,底部画着犬类的图案。
“你还喜欢这么可爱的。”余粥翻来覆去,越看越喜欢。
姜烈渊解释:“阿嬷带着她孙女在卖,她小孙女给我极力推荐,见是小孩儿我就不好拒绝,一起买了下来。”
“可以可以,晚上用这个吃,多吃几碗。”余粥满意道。
新买的碗用清水涮一涮即可,连带着卤汁和田螺一起倒入碗中。
虽没有酒,但石榴汁配田螺也不错。
三伏天已经过去,昼夜温差越来越大,一天可以过完一年四季。
姜烈渊回来时刚好是临近傍晚的下午,天儿还是燥得很。
江南水乡是蒸腾着的热,即使没有太阳,水汽上涌,朦朦胧胧的薄雾腾空,也不见半点凉快儿。
晚上他们都不出门,出了汗的姜烈渊便拿起换洗衣物去河边冲凉;余粥提前煮好了稀饭,打起井水冰镇着。
等姜烈渊冲完凉回来,将小桌子抬到院子裏坐着吃,桌子上冰镇稀饭配麻辣小田螺,还有新鲜的鲜榨石榴汁。
大橘和三花准时来蹭饭,跑到小木头碗中啃小鱼仔。
余粥迎着晚风喝了口冰冰凉凉的稀饭,舒适得瞇起了眼睛。
阿嬷卖的麻辣小田螺各个圆润,跟食指指头那么大。
不需要牙签,放在嘴边轻轻一吸吮便能将肉块吸出来,顺带着麻辣鲜香的汤汁。
余粥望见酱汁裏有个绿色的圆球,凑近一看原来是未熟透的花椒。
余粥将花椒球球丢出去,忽然听到姜烈渊道:“孜然这个调料…挺好吃的啊。”
他不知道姜烈渊问这个作甚,便嗯了一声。
姜烈渊放下筷子凝视着余粥,缓声问道:“你怎么知道野茴香的种子可以吃?”
“哦,这个啊。”余粥脸不红心不跳地瞎扯道:“是陆玉笙告诉我的,他见多识广,什么都知道。”
姜烈渊垂下眼睑,没再问,继续吃饭。
余粥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既然姜烈渊没继续追问,不过他总感觉心裏怪怪的,自己说这话没毛病啊。
饭后姜烈渊洗碗,余粥蹲在家门口和两只小猫玩。
三花和大橘虽是野猫,但天天来蹭饭也跟他们混熟了,躺在地上仰着肚皮任人摸。
透过窗户,姜烈渊刚好可以看见夫郎那好看的侧脸与浓长的眉睫。
姜烈渊记性很好。
他明明记得陆玉笙第一次来家裏吃饭,吃到孜然时说的话是——“没想到野茴香的种子这么好吃!”
余粥撒谎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我是段小军(短小君),我自罚三杯石榴汁儿吨吨吨!
看家人们都很期待粥粥或是老姜赶紧认亲,我也很期待呢!
写完文案裏的芋泥奶砖就快啦!
给大家解释下为啥老姜笨笨的,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老姜认错性别了qwq
老姜一直以为自己要找的人是妹纸,
因为老姜是大笨直男,以为只有妹纸才能化妆。
所以掉马这件事要靠老姜自己悟出来呢,
后面也会一直给老姜线索哒~
(相信我,不会吊大家太久胃口)
我们丧尸猎人狂酷拽炫哈哈哈!
很开心这周又又上榜啦,上一本写到30万字,才有这本现在的收藏量~
感谢大家抬爱,亲亲!
这周日更!
碎觉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