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他死去的心很困难,选择帮助别人并试图唤醒他的心更困难,可到底还是一个值得去尝试的时机。”
罗根耳边仿佛仍在环绕着年轻人的话语。
他忍不住哼了声。
年轻。
总是对未来感到美好,充满希望。
但他的心死的比任何人想象中的还要严重。
两百年的岁月里,他其实不止一次有过封爪的念头。
在以前还没成为X战警的时候,人们骂他是头野兽,他也认为自己是头野兽。
为什么?
因为野兽不会像人类一样,有着独立思想,有人情味。
糟糕的岁月记忆断断续续,他都不知道自己有失忆过几次,然后再次回想起失忆前的画面。
回想起来,然后呢?
让他记住自己害死了多少人吗?
后来成为了X战警,这段岁月对他来说是一趟温馨的经历。
查尔斯,琴,汉克,千欢......
他结识了很多与自己一样拥有过悲痛经历的朋友,和他们组建了一个大家庭。
这个家庭就叫作X战警。
而他亲手摧毁了这个家庭。
无关洗脑不洗脑,但他的确这么做了。
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实。
于是他下定决心,彻底封爪,永世不再亮出自己的爪子。
正因如此,罗根听见那两人交谈的话语才会感到可笑。
他就是一头野兽,一头怎么养也养不熟的白眼狼。
如果可以,他真的希望自己就死在那一夜。
一同埋葬于英雄陨灭之夜。
可老天就是给他开了个致命玩笑。
恶棍们懒得杀他,因为在他的‘帮助’下,杀光X战警这件事几乎是没耗费多少精力。
疾驰的火车头碾不碎他的头颅,因为体内的艾德曼合金骨架和自愈因子可以轻松阻止他的送死行为。
最该死的人活了下来,最不该死的人死了。
有时候,罗根真的希望自己是头孤独离群的老狼。
独自离开狼群,找到一个安宁地带等死,避免给狼群带来麻烦。
可惜的是。
老天开的最大的玩笑就是他不会死,连同着他身边的人跟着一起倒霉!
拯救他这件事,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罗根默默想着,同时下定决心离开这座小镇。
离开这两位年轻人和一只乌鸦的奇怪组合,离开恢复神志的班纳,以及他的表妹珍妮弗。
他要去往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离开他们。
忽然间,一道声音将罗根的思绪勾了回来。
“天呐,罗根!我的老伙计,这可太巧了!”
罗根顺着声源,扭头望去,是一辆老爷车发出来的声音。
车门打开,主驾驶位下来一位年轻的家伙。
那是......
鹰眼克林特·巴顿?
......
鹰眼还在回忆刚才路过落锤之地,遇见的一只口吐人言的乌鸦。
现在这年头真是越来越糟糕了,什么时候连乌鸦都会说话了?
还骂人!
他这般想着,等候前方拥挤的人群散开后,便能再次启动车子,离开这里。
却不曾想遐想之余,注意到后视镜面出现了一位意想不到的身影。
金刚狼!
原本还以为要花费不少时间呢!
毕竟他得到的消息也只是金刚狼待在万磁王的领地,具体在哪并不清楚,需要他慢慢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