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酬谈好,今天的主要目的其实差不多完成了。
只等后续双方的律师签合同,然后等剧组筹划好,然后开拍就行。
之后,一行人又商谈了一下原声带的事情。
由于陈致远名声在外,杜琪峰与王晶商量过后,一致决定将电影的所有歌曲都交给陈致远负责。
初步决定为一张ep,四首歌的数量。
相比片酬,原声带的制作费用等则又是另外的价格了。
按照双方的约定,陈致远为电影创作并制作歌曲,演唱则根据歌曲的情况来定。
歌曲版权则归属陈致远拥有。
然后收入则分三大块。
分为前期创作费+唱片版税+长期版权收益,双方签署合同。
其中,前期创作与制作费。
这属于是电影歌曲定制费。
当前港片主流作曲费约3-5万,含编曲约5-8万,做词3-5万,陈致远作为知名创作者,取中高值,一首歌的作词作曲加编曲为13万。
然后制作分成方面。
陈致远方面承制原声带,制作分成占唱片发行收益15%。
这个百分之十五其实也不是那么好拿的,陈致远需要负责整张ep的所有歌曲制作,不论他是自己写也好,找人写也好,歌曲必须符合电影,且得到王晶等人的满意。
然后,除了上述收益,陈致远在唱片发行以后还将获得作曲版税。
一首歌作曲版税约为唱片零售价4%。
编曲费,一次性或按版税2%。
作词版税则同样是4%。
算下来,发行以后,陈致远可以获得收益的百分之二十五版税。
这就是赚外快的好处了,没有中间商,全归陈致远赚。
如果ep卖出去10万张,按当前一张ep20港币的价格,陈致远百分之二十五的收益,他能获得50万港币。
如果销量更高,收入则会更高。
更不要说,歌曲还会有后续的版权收益。
算了一下,陈致远都唏嘘不已。
他终于明白罗大佑为什么会跟滚石大闹,然后自己经历音乐工厂了。
没有了中间商,这赚钱是真的容易太多了……
商谈好了一些重要事情的细节以后,吃完饭,陈致远俩人没再多停留,直接便离开了饭店。
电影的事情不是他操心的。
王晶等人会搞定。
他只需要等电影筹划好,然后开拍的时候进剧组就行。
……
夜幕降临,香港再次笼罩在灯火阑珊中。
大街小巷上传来各种粤语歌曲。
今天的马路上很拥挤。
车辆走走停停。
陈致远看了会车窗外的夜景,突然回头:
“我听说王桀要成立个人工作室了?”
昨天陈秀男给他打了个电话。
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王桀的合约已经被李寿全正式转到了飞碟旗下。
李寿全全面退出飞碟。
合约被转到飞碟旗下以后,飞碟为了网罗王桀,正式决定为他成立工作室。
工作室!
这可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组建团队那么简单。
这代表,以后王桀翻身当了老板。
当了老板,王桀的唱片版税可能也将正式进入到他前世在采访中吹嘘的别人只拿几块钱,他就能拿几十块的阶段。
陈致远虽然比王桀出道晚。
但今年一年的几张唱片,以及连续创作的金曲。
他现在与王桀在飞碟的地位已经相当。
所以,在飞碟在为王桀准备个人工作室的时候,也开始探起了陈致远的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