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一个很残忍的故事,观赏性肯定没有商业片那么出色,甚至也没有《杰出公民》有趣。
但作品还是异常精彩,令人回味无穷。
它的立意之深刻,让李泽昊看完后久久不能平静。
甚至用“深刻”两个字,可能都概况不了它的整个格调。
它所讲的主题,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精准如手术刀般的社会性剖析,力量在于它并不仅仅讲述一个故事,而是将观众置于一场无法挣脱的道德噩梦之中,迫使每个人进行自我审视。
许多电影探讨善恶,《狩猎》的深刻在于它超越了简单的善恶二分法,直指现代文明社会赖以运行的底层逻辑——信任——是如何被轻易摧毁的。
它质疑了“善良”的绝对正确性,也揭示了“群体”的暴力本质。
它还告诉观众,伤痕一旦造成,就永远无法真正愈合!
最令人绝望的还有,真相在群体的情绪面前苍白无力!
即使法律证明卢卡斯无罪,即使小女孩改口,大家还是在心理上已经给他判了刑。
他们需要维持自己“当初的正义”是正确的,这种认知失调让他们无法真正接受真相。
所以《狩猎》的立意是不是很“深刻”?
不是的,它的立意是“毁灭性”的!
······
第二天,刘艺非和刘小丽她们出去工作。
李泽昊则是在别墅里留了下来。
刚刚得到了一部杰作,他心情异常兴奋和激动,所以决定今天哪里也不去,就在家里工作。
倒也不是马上就开始动笔写剧本,而是得先把一些问题解决再说。
不过跟拿到《杰出公民》的时候不同的是,现在的他比之前更有经验了,同时《狩猎》需要颠覆性修改的地方也不多。
因为《狩猎》所控诉的并非某个具体的个体或制度,而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集体性的心理机制和暴力行为。
所以这次他不需要把背景换到某个东南亚国家,而是可以像《杰出公民》一样,直接虚构一个小镇就行。
不过“狩猎”是个很重要的主题,电影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因为它有巨大的隐喻在里面。
它代表着男主角卢卡斯就是那只被围猎的“鹿”。
镇上的人们不需要确凿的证据,仅凭一个孩子的只言片语和自身的臆想,就认定他有罪——
他们是一个“狩猎团体”,通过排斥、暴力、威胁和道德审判,对卢卡斯进行全方位的“捕杀”。
这种“狩猎”的目的不是杀死他的肉体,而是摧毁他的名誉、社会关系和人格。
除此之外,影片中也出现过狩猎的场景,甚至还有一个神秘人,莫名其妙地,居高临下地给他开了一炝。
那似乎是正义和道德之枪!
只是狩猎在华夏这边不是很流行,他考虑过要不要换个名字,换个隐喻。
随后他想过好几个名字,比如《谣言》、《鹿》、《清白》和《谎言之躯》等等。
但感觉都没有原来的片子有格调。
而且他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之后,发现原来国内能合法狩猎的地方并不少。
所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留下了这个名字和这个背景。
不过其他需要改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首先他把故事地点设置在北方的一个工业小城镇,这种环境熟人社会特征明显,人际关系紧密且封闭,流言蜚语传播极快,非常适合原作的叙事土壤。
接着男主角不再是托儿所的教师,而是社区活动中心的文体干事:负责组织孩子们的兴趣班,比如美术和体育。
小女孩是父亲多年的好朋友,家庭处于社会中下层,整日为生活奔波,对孩子的关注不够细腻,所以导致小女孩过于早熟,也过于依赖卢卡斯的关怀。
菜市场、小卖部、棋牌室替代小镇的超市和教堂;这些是流言发酵和传播的中心。
附近的林场替代北欧的森林,作为主角打猎散心、最终被“狩猎”的场所。
教堂的高潮戏,则可以改编为在单位年终聚餐上。
德高望重的长辈在台上讲话,歌颂集体和谐与邻里互助,镜头扫过台下每一张排斥和鄙视主角的脸,最后定格在男主角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