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跟郭老汉聊天的时候,就听他说过:
“这玩意啊,拥有阎王桌上偷贡品的胆子!三十斤的身子,藏着三百斤的凶性!它牙能断骨,爪能撕铁,跑起来雪上飞,速度极快!”
“逼急了,它还能上树,就跟成了精的飞熊似的!最恶心的就是那身骚臭味,沾上点,仨月都洗不掉,狗都嫌!甚至能把人活活熏个跟头!”
……
“有些难办,必须将它逼下来!”
林宇辰神色变幻,与克库迪交流一下眼神,眸底都充满凝重和忌惮之色。
两人都万万没想到,竟然招惹到一头如此凶物,刚才差点被偷袭得手,现在更是心中怒火中烧。
“兄弟,千万小心!这玩意特别记仇,凶性十足,一旦结仇,往往不死不休!”
“今天绝不能将它放跑,否则要是以后再偷袭我们,肯定是个大麻烦!”
克库迪眼神冰冷,表情无比凝重,一边低声解释,又朝5条鄂伦春猎犬下达指令,让它们散开一些,防止狼獾逃跑。
“好,老兄,咱们今天互相配合。连熊瞎子都被我们干掉了,这小玩意也绝不例外!”
“虎子!”
林宇辰重重点头,又呼喊一声,虎斑纹猎犬立马退后几步,继续盯着树冠狂吠。
他眯起眼睛,迅速环视四周,又瞅几眼刚才狼獾突然窜出的地方,发现雪地灌木丛附近有一个不起眼的洞穴,这才心中恍然。
难怪刚才这头狼獾偷袭之时,虎子和高空盘旋的苍鹰,都没来得及提前示警。
原来这畜生的窝,就位于下风口,而且就在距离克库迪两人的不远处!
“倒霉!真是倒霉透顶!”
“我还说是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原来我和克库迪才是误闯的真正不速之客!”
林宇辰暗暗苦笑,端起枪口,继续瞄准树冠里快速蹿跳闪烁的黑影,瞬间想通了一切关窍。
这一头狼獾,明显是因为两个人类闯入它的领地,又站在它家门附近,所以被彻底激怒,杀心大起。
要不是林宇辰手疾眼快,克库迪刚才肯定要吃大亏!
千万别看狼獾似乎体型小,这一只才六十多斤重,其实战斗力极为可怕,与体型严重不匹配。
林宇辰很清楚,自己两人如果不谨慎对待,即使手持两把五六半步枪,再加上六条猎犬,只怕也容易吃亏。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头六十多斤重的狼獾,甚至比刚才那头四五百斤重的熊瞎子还危险,丝毫不夸张!
是的,狼獾作为山中小霸王,那可是凶名远扬,无法无天!
在平时,它甚至敢从狼群、老虎崽子(猞猁),甚至是从人熊(棕熊)的嘴里抢夺猎物,战斗力强,胆大包天,肆意妄为!
一头三十多斤重的狼獾,甚至敢主动捕杀比自己大数十倍的驯鹿等动物,经常直击咽喉,一击致命,妥妥的丛林杀手,战斗力猛得一塌糊涂。
而且,它性情无比凶悍,斗志爆表,一旦冲突绝不退缩。
在东北老林子里,狼獾也基本没有天敌,四处横行霸道,偶尔还欺负狼、老虎崽子等动物,甚至能在零下四十多度自由活动。
可以说,它就是雪地之王,是名副其实的全能猎手,还自带化学武器,是集力量、速度和耐力的集合体,攻击时神出鬼没,十分难缠。
狼獾的贪吃与强悍,可以让大多数猎人和狼、猞猁等猛兽都退避三舍。
与其遭遇,往往胜负难料,其凶残难缠程度,比孤狼还可怕数倍!
在深雪里,它健步如飞,速度灵活迅猛,可以说除了大爪子、土豹子等顶级掠食者,狼獾基本可以横着走,谁都不敢惹它。